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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學,是指研究方志的產生和發展及其運行規律的學問,現已逐步發展成為一門獨立的複合型學科。方志學名詞,最先由中國梁啓超於1924年提出。
中文名方志學
外文名Chorography
釋 義研究方志現象運動規律的科學
屬 性學科
簡介
方志學是研究方志現象運動規律的科學。研究方志的產生和發展 、類別和功能,以及編纂理論。方志是綜合記述一個地區情況的著作,內容包括自然、經濟、歷史、文化、人物、風俗、災害、文藝等,大多以行政區域為單位,但也有以山、水等為單位的。在中國 ,方志有着悠久的歷史,留傳下浩翰的卷帙,今仍在普遍進行修志工作,這在世界各國是無可相比的。
方志學研究的主要內容有:方志的產生和發展、方志的性質和分類、方志的特徵和功能、志書編纂理論、舊志整理和方志利用、方志批評和志書評論、方志和其他學科的關係等。
方志學由理論方志學、方志編纂學、方志學史等3個基本結構組成。方志學理論體系就是由這些結構及其衍生結構所構成的,它的發展則是其基本結構和衍生結構的改進和擴充。
根據編纂的客體不同,方志編纂學可分為綜合方志編纂學和專業(專門)方志編纂學。綜合方志編纂學又可以分為省志編纂學、自治區志編纂學、直轄市志編纂學、市志編纂學、地區志編纂學、城市區志編纂學、縣誌編纂學、鄉志編纂學、村志編纂學,等等。按照社會和專業分工,專業方志編纂學可分為人口志編纂學、氣象志編纂學、教育志編纂學、地理志編纂學、衛生志編纂學、第一產業志編纂學、第二產業志編纂學、第三產業志編纂學、政黨志編纂學、政權志編纂學、政法志編纂學,等等。依據方志學和其他學科的交叉關係來分,又有方志美學、方志心理學、方志管理學、方志人才學、方志倫理學、方志教育學、方志社會學、方志史學、方志經濟學、方志文化學、方志傳播學、口述方志學、電子音像方志學、網絡方志學,等等。
性質
關於方志的屬性問題,歷來有不同意見。長期以來,方志一直被認為是地理書;自清代章學誠以後,方志屬於歷史學的觀點占據了統治地位,至今不少人仍認為:方志屬於歷史學範圍,方志學具有歷史學性質。以戴震為代表的地理學派的主張,在今天也得到一些人的贊同,認為方志是歷史地理文獻,方志學是歷史地理學的一部分。
另有個別人提出方志學「屬於行政管理學的一部分」。爭論至今未斷,目前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方志學來自地理學、歷史學,但是它的發展已超出地理學和歷史學,成為一門獨立的綜合性學科。
發展簡史
萌芽期
方志學
中國宋代之前關於修志的論述很少,唐代《元和郡縣圖志》自序中提到書志有「收地保勢勝之利」,以「佐明王扼天下」的功能。宋、元、明代有關修志的論述的內容增多,如南宋景定年間的《建康志》序對志書提出較全面的要求。到明代的《句容縣誌》序、《泉州府志》序、《猗氏縣誌》序等一反過去的方志屬於地理書的傳統,提出志書屬於史的見解。
形成期
明末清初的顧炎武所撰的《天下郡國利病書》、《肇域志》和顧祖禹所撰的《讀史方輿紀要》,開創了綜合利用和研究地方志的先河。同時顧炎武在《營平二州史事序》中對編修地方志提出了系統的見解,為以後修志指明了方向。
方志學
清朝中葉,修志成風,名家輩出,產生了探討方志學方面的專論,形成了以戴震為代表的纂輯派(又稱地學派),和以章學誠為代表的撰着派(又稱史學派)。兩派在總結前人的經驗和自身經驗積累的基礎上展開廣泛討論,爭論的焦點是地理沿革和地方文獻孰重孰輕的問題。 清朝末期,孫冶讓總結出修志總例6條:纂輯、測繪、校讎、採訪、檢查案牘和繕寫。
發展期
民國以後,對地方志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出版了大量關於方志研究方面的專著。
1956年,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成立,1981年中國地方史志協會(1985年改名中國地方志協會)的成立。
中國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對方志學的研討取得了長足的進展,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方志的性質。普遍指出章學誠「志」即「史」說法的不足,如譚其驤在《關於編修地方志的兩點意見》(1982)中指出,章學誠的方志乃一方之史的說法不可取,詳細列舉了地方志和地方史的不同。現在已有愈來愈多的人認為方志是綜合記載一定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自然的書籍。
②修志的內容和方法。多主張注重有關國計民生的內容,貫注科學成就。如傅振倫在《中國方志學通論》(1935)中說:修志要「略古詳今,側重現在」,「博採詳志,注重實用」,「廣辟類目,注重科學」;黎錦熙在《方志今議》(1940)中強調,修志要按「時代所需」、「勿泥體裁」。
③方志的功能。指出方志有「正人心」、「敦風尚」、「垂治規」等政治作用,在資源考察、地方建設、旅行指導、鄉土教材等方面也有用;並提出方志可發社會之隱微,可存前代未登正史之人物,可統攝遺文佚事,可窺見經濟狀況之變遷,可了解文化升降之跡,可與其他史事互證等,而有助於治史者。
④整理古方志。編纂了多種方志目錄,如朱士嘉《中國地方志綜錄》(1835、1958)、張國淦《中國古方志考》(1962)、瞿宣穎《方志考稿》(1930)、中國科學院北京天文台《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1985)等。類編了地震、天文、農業等方志專題資料,如《中國地震資料年表》(1956)、《中國天文史料匯編》、《五百年來我國旱水澇史料》、《上海地方志物產資料匯編》、《遼寧農業史資料匯編》等。
⑤結合編修當代方志,對方志學進行了廣泛的探討。1981年中國地方史志協會(1985年改名中國地方志協會)的成立,1983年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原名中國地方志小組,1956年籌建)的恢復,有力地促進了探討工作的深入。
與相鄰學科的關係
方志學的研究內容決定了它與很多學科有密切的聯繫。
方志學與地理學、歷史學關係最密切。方志中記述的自然現象和人文現象,大多與地理學有關;地方志史屬於歷史學的範圍,志書中的許多史料也屬於歷史學的範疇。
與政治學關係密切。歷代編修方志,都沒有脫離當時的政治需要,特別是宋代及其以後,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府專設機構進行修志的事實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再從方志記述的 內容看,一般都涉及當地的世家大族、社會集團、政權機構和政治制度等。
與經濟學關係密切。古志雖有不重視經濟的傾向,但仍然保留了不少這方面的資料,有些還是正史書籍中所沒有的。它是研究中國古代經濟情況的一個重要資料來源。就編修方志的需要而言,很重要的一條是要反映當時當地人民的經濟生活和關係。
與考古學有關係。古志中一般列有古蹟志,金石志;近代的志書中也詳載本地區的考古發掘的成果。這些記載,為考古發掘提供了線索和原始資料;考古發掘又可驗證方志記載的正確與否。
與自然科學關係密切。方志中保存了大量自然科學史料,有很多是一般史書中所沒有的。這方面已挖掘了一些,出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更大量的工作有待深入,更多的方面有待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