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安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蘇省公安廳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基本信息
中文名:江蘇省公安廳
外文名: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Jiangsu Province
地址:南京市揚州路1號
郵編:210024
主管部門: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現任廳長:李耀光
機構職能
江蘇省公安廳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領導下,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部署全省公安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刑事案件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
四、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
五、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省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省消防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實施指導。
九、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對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對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省勞動教養的審批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來我省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同外國、國際刑警組織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履行國際條約和合作協議。
十四、對武警總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五、組織、指導全省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經費和信息通信保障。
十七、組織、指導全省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宣傳工作。
十八、查處或督辦全省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機構職能
江蘇省公安廳設直屬行政單位3家,分別為省看守所[2]、江陰長江公路大橋公安局和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公安局。
職能:負責江陰大橋守衛、巡邏執勤和警衛任務,維護橋區治安秩序等。
地址:泰州靖江市同康路18號
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緯六路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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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江蘇省公安廳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7-04
- ↑ 江蘇省看守所 ,問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