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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稅港是中國專有文化名詞。
如今,一個擁有燦爛文化的中國,帶着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東方。而中華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漢字[2]。
名詞解釋
避稅港,是指對跨國納稅人提供低稅、免稅或給予大量稅收優惠的國家和地區,又稱「國際避稅港」。
形成背景
避稅港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特定背景依據的。避稅港大多是較小的沿海國家和內陸小國,甚至是很小的島嶼或「飛地」。這些國家和地區自然資源稀缺、人口數量較少、經濟基礎薄弱。但由於具有某些「優越性」,因此吸引了大量國外公司來此註冊。
形成條件
避稅港形成的基本條件:
1、提供稅收優惠,實行低稅或無稅;
2、政策政治上必須相對穩定;
3、法律必須允許跨國投資經營者自由出入境,並滿足其社會公共設施、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等方面的需求。
主要特徵
1、有獨特的「低稅」結構;
2、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
3、有明確的避稅區域範圍。
作用
1、為公司財產、經營活動提供避稅條件;
2、為非協定國家投資者從事投資活動提供減免預提所得稅條件;
3、為金融組織和機構從事金融活動提供特別的便利條件。
類型
避稅港的類型主要分為無稅避稅港、低稅避稅港和特惠避稅港。
其中無稅避稅港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和財產稅,包括百慕大群島、巴哈馬、瓦努阿圖、開曼群島等;低稅避稅港以低於一般國際水平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資本利得稅財產稅等稅種,包括列支敦士登、英屬維爾京群島、荷屬安的列斯群島、香港、澳門等;特惠避稅港是在國內稅法的基礎上採取特別的稅收優惠措施,包括爾蘭的香農、菲律賓的巴丹、新加坡的裕廊等地區。
避稅的主要形式
由於歷史、政治、經濟以及制度上的原因,一些國家和地區選擇了成為避稅港的方式,採取各種優惠和保護手段,促進本國(地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跨國投資者則對避稅港進行充分利用,其避稅的外在形式多種多樣,但基本途徑主要為:
一是在避稅港設立受控基地公司。受控基地公司的設立並非屬生產經營的需要,而是稅收籌劃的結果。因此,受控基地公司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屬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主體,不受居民國無限納稅義務的制約;
2、基地公司被居民國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可以加以人為利用;
3、經濟利益主要或全部處於避稅港之外,即產品在避稅港之外製造,也在避稅港之外銷售;
4、至少有一個環節存在關聯交易,或者在產品的購買環節,或者在產品的銷售環節,或者在產品的購買及銷售環節存在關聯方之間交易。基地公司的類型可以根據需要進行不同設置,包括控股公司、投資公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專利公司、貿易公司、航運公司以及服務公司,等等。
二是在避稅港虛構業務往來。即在避稅港設立受控基地公司後,將母公司與其他公司的正常業務,人為地通過設在避稅港的受控基地公司轉手進行,使原本涉及兩方的交易,虛構為涉及三方,從而將所得的一部分甚至全部滯留在避稅港的受控基地公司,享受免稅或低稅待遇,藉以逃避應在高稅國承擔的稅負。
三是在避稅港的業務往來中使用轉讓定價手段。由於受控基地公司至少有一個環節存在關聯交易,在虛構避稅港的業務往來中就比較容易在產品的購買、銷售環節通過內部定價的手段對交易的價格進行人為調整,將財產、所得和利潤更多地轉移到避稅港受控基地公司,以實現最大的避稅效果。
一般而言,由於信息的缺乏以及避稅策略的複雜性,跨國投資者本身並不擅長利用避稅港獲取不當利益。但跨國投資者獲取不當利益的強烈需要形成了強大的市場,驅使一些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介入其中,使避稅行為更加猖獗和隱蔽。
負面影響
基於避稅港避稅的形式及其導致的結果,避稅港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
1、使跨國投資者獲取不當利益。跨國投資者使用的國際避稅手段,有合法與非法之分。跨國投資者通過避稅港避稅的方法大都建立在虛構業務往來基礎之上,顯然違背大多數資本輸出國的意願,對其獲取的不當利益自然不予認可,相反給予打擊。
2、侵蝕了相關資本輸出國的稅收利益。由於避稅港對跨國投資者在實行減免稅的基礎上,還採取各種措施保護其不當利益,致使資本輸出國無法獲取其居民在避稅港的經營情況,也難以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其居民境外所得的稅收管理,其結果必然是資本輸出國的稅收利益受到侵蝕。
3、擾亂了公平的稅收秩序。為了吸引有限的國際資本,各國都會採取一定的優惠政策。由於避稅港沒有需要保護的稅基,其採取大量的優惠措施,導致避稅港之間以及其他一些急需發展的國家在稅收優惠方面競相攀比、惡性競爭,從而扭曲國際市場經濟行為,有害於其他國家稅制的公平與中性。
4、助長了洗錢和腐敗活動。鬆散的金融體制及嚴格的保密制度,使避稅港成為了理想的洗錢和腐敗之地。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