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縣審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鹿邑縣審計局為鹿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主要職責是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主要職責
(一)向縣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縣級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4、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增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5、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縣政府領導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負責對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六)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對其他國有企業和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七)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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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鹿邑縣政府部門,鹿邑縣人民政府
- ↑ 【法律快遞】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搜狐,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