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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651年-721年9月28日),原名姚元崇,後名姚元之,因為要避唐玄宗的「開元」年號之諱,因此改名為姚崇,銀青光祿大夫、嶲州都督、長沙郡公贈幽州都督、吏部尚書、文獻公姚懿第十子。
650年,生於陝州硤石(今河南三門峽東南),721年於長安去世,享壽71歲[1],諡號文貞。
家族
生平
武后時期
姚崇以門蔭入仕,被授與濮州司倉的職務。他於武后時期,升為兵部郎中。當時正值契丹侵擾河北,戰事頻仍,姚崇向武則天剖析形勢,分辨利害,受到武則天賞識,擢升為侍郎。698年再升為同中書門下三品(宰相加銜)。
中宗、睿宗時期
後來張柬之助中宗復位,這時姚崇外調為亳州及常州刺史。其後在睿宗時,再任宰相,但因為與太平公主發生衝突,結果被貶至申州任刺史,其後又不斷調遷,但即使為地方官員,其為政仍甚得民心,可見他並沒有因被外調而灰心。
玄宗開元時期
唐玄宗即位之初,詔封姚崇為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其後再加封為梁國公。姚崇在再度任相後即向玄宗提出十項建議,即為"姚崇十策"分別為︰
- 廢除武后時所定的嚴刑峻法;
- 息兵休戰,不求邊功;
- 公平執法,不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皆一視同仁;
- 宦官不得干政;
- 精簡稅目,廢除苛捐雜稅;
- 皇族或外戚不得擔任台省官;
- 皇上應禮賢下士;
- 皇上應虛懷納諫;
- 不再增建道寺、佛寺及宮殿;
- 限制外戚參政。
玄宗甚為讚賞這十項提議,予以接納。
姚崇亦取締僧徒12000餘人,逼其還俗,以防僧侶偽濫的情況加劇。開元三年(715年)六月,山東發生蝗禍,百官均以為蝗禍乃是天災,不能捕殺那些蝗蟲。而姚崇則堅持對其進行捕殺,並推行於晚夜起火、在火堆邊掘坑、一邊焚燒一邊埋堆的方法,卓見成效,全國捕蝗900萬擔,成功杜絕蝗禍。
逝世
716年,姚崇因為其幕僚收受賄賂的事而請求避位,並推薦宋璟接任。罷相後常居洛陽慈惠坊私邸[2]。雖然如此,他仍然受到玄宗優禮相對,玄宗亦經常向他諮詢國事。721年九月丁未(三日),姚崇去世,享壽71歲。其遺囑吩咐要薄葬,並再次闡明信佛的害處,不讓子孫為其抄經造像和辦法事[3]。今河南伊川縣彭婆鄉許營村北有姚崇陵墓。
妻妾
子孫
- 長子:姚彝,鄧、海二州刺史,封虢縣開國子。開元四年八月廿六日(716年9月16日)卒於東都慈惠里,年四十。
- 次子:姚異,大理卿
- 三子:姚弈,字弈,永陽郡太守,封夏縣開國公
- 姚氏,嫁銀青光祿大夫、使持節陳州諸軍事陳州刺史、上柱國陶禹
有一玄孫名姚棲雲。
評價
姚崇生處在唐初宮庭鬥爭劇烈的環境,竟能輔佐三帝,於三朝為相,實在不可多得。而且他為相時政局清明,百姓豐衣足食,可說是十分賢明。紫微舍人齊浣稱姚崇為「救時之相」。《資治通鑑》說:「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說尚文,張九齡尚直。」他與宋璟,並稱為開創開元盛世的兩位賢相,世人合稱「姚宋」。毛澤東在點評《新唐書·姚崇傳》時稱:「大政治家、唯物論者姚崇」。
姚崇雖為一代良相,但他的兒子姚彝、姚異「廣通賓客,頗受饋遺,以至於為時所譏」,以致於趙翼稱「名父之子多敗德」[6]。魏知古、鍾紹京、劉幽求等人都曾因與姚崇不合而遭到貶官[7]。
文化
張岱《陶庵夢憶》曾有:「燕客看小說:『姚崇夢遊地獄』」之語。
姚崇碑
姚崇碑全稱《唐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贈揚州刺史大都督梁國公姚文貞公神道碑》,張說撰文。
注釋
- ↑ 兩《唐書》本傳說姚崇開元「九年薨,享年七十二歲」,張說《姚崇神道碑》說「享年七十有一」
- ↑ 姚崇四代孫《姚侑墓志銘》載:「初文貞公置第慈惠坊里,名諸孫皆以門字加之,良有以也,意百年之後,俾長戟不遷,繁枝附本。」《兩京城防考補》云:慈惠坊在洛水南「長夏門之東第二街」從南至北之第六坊。
- ↑ 姚崇曾自撰《遺令戒子孫文》說:「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或溺於流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為忠孝,以儉薄為慳惜,至令亡者致戮屍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誚。可為痛哉,可為痛哉!死者無知,自同糞土,何煩厚葬,使傷素業。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復何用違君父之令,破衣食之資。吾身亡後,可殮以常服,四時之衣,各一副而已。」
- ↑ 《太平廣記》卷二百二十一引《定命錄》
- ↑ 許景先撰《大唐開府儀同三司紫微令梁國公姚公夫人沛國夫人劉氏墓誌銘並序》
- ↑ 《廿二史劄記》卷二十
- ↑ 《舊唐書》卷九八《魏知古傳》記「姚崇深忌憚之,陰加讒毀,乃除工部尚書罷知政事」;《舊唐書》卷九七《鍾紹京傳》所說「玄宗即位,復召拜戶部尚書,遷太子詹事,時姚崇素惡紹京之為人,因奏紹京發言怨望,左遷綿州刺史」。《舊唐書》卷九七《劉幽求傳》所說「開元初……幽求……罷知政事,姚崇素嫉忌之,乃奏言幽求郁怏於散職,兼有怨言,貶授睦州刺史」。
參考資料
40x40px | 維基文庫中該作者的作品: 姚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