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又稱無形遺產,是相對於有形遺產,即可傳承的物質遺產而言的概念。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基本信息
1989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二十五屆會議通過《保護民間創作建議案》,建議世界各國儘快採取行動,保存、保護並傳播民間創作這一全人類的共同遺產。 民間創作(或傳統的民間文化)是指來自某一個文化社區的全部創作,形式包括語言、文學、音樂、舞蹈、遊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業、建築術及其他藝術。此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了「人類口述與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條例」,旨在獎勵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的優秀代表作品。代表作的範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含戲曲、音樂、舞蹈、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定期向會員國發布已被宣布為「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清單[1]。這些代表作在經過嚴格的程序後評估產生。代表作必須符合雙重標準,一方面要在文化上有特殊價值,一方面要有組織措施加以保證。
代表作必須接受監督,每兩年向教科文組織報告行動規劃的實施情況,如果不遵守行動規劃,稱號可能被撤銷。
列入名錄的22個中國項目是:中國蠶桑絲織技藝、福建南音、南京雲錦、安徽宣紙、貴州侗族大歌、廣東粵劇、《格薩爾》史詩、浙江龍泉青瓷、青海熱貢藝術、藏戲、新疆《瑪納斯》、蒙古族呼麥、甘肅花兒、西安鼓樂、朝鮮族農樂舞、書法、篆刻、剪紙、雕版印刷、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端午節、媽祖信俗。
2010年11月16日中國兩項目入選非遺名錄
11月16日在內羅畢舉行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審議並批准了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的47個項目,中國申報的「中醫針灸」[2],「京劇」兩個項目獲准列入名錄。
視頻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中國台灣網,2005-11-17
- ↑ 「中醫針灸」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國政府網, 201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