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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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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999年3月5日(真宗咸平二年二月一十五日) 北宋廬州慎縣 |
逝世 |
1062年7月3日宋仁宗嘉祐七年六月初五) 北宋開封府 | (63歲)(
國籍 | 北宋 |
別名 | 包文正、包希仁、包青天、包龍圖、包黑子、包公、包府千歲、閻羅天子 |
教育程度 | 在家受教 |
職業 | 政治家 |
活躍時期 | 11世紀 |
配偶 | 張氏、董氏、媵妾孫氏 |
親屬 | 子:包繶和包綬和包穎臻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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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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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年3月5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東)人,北宋人,官至樞密副使、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封東海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四百戶,賜紫色金魚袋。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包拯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被後世稱譽為「包青天」,將他奉為神明崇拜。中國民間信仰傳其為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第五殿閻羅王之一,亦稱森羅殿主及閻羅天子、包府千歲、文曲星君、馬國公。
生平
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包拯生於廬州合肥。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進士[1],授大理評事(從八品下),知建昌縣;以父母年老,沒有赴任。又監和州稅收,其父母不想讓他離開,於是一直在家鄉侍奉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2]。調知天長縣。任滿後,調任端州(廣東肇慶)知州。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稱其「真清朝之穢污,白晝之魑魅」,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案,震動朝野。
宋仁宗嘉祐元年12月(1057年1月),包拯任權知開封府,[3]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鐵面無私、斷案如神,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樞密副使)後,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時」,是古代中國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云:「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拯為人嚴正,殊少笑容,時人以「黃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與包拯同朝為官的歐陽修、司馬光,乃至後世如朱熹、劉敞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包公於宋仁宗趙禎嘉祐七年(1062年)農曆五月二十四日(7月3日),病歿於開封。宋仁宗趙禎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贈官禮部尚書,諡孝肅,還根據包公「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於朝廷。」這句話追諡包公為孝肅,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墓誌銘由同為樞密副使的騎都尉、濮陽縣開國子吳奎撰寫、朝奉郎、上騎都尉楊南仲書寫以及甥將仕郎、守溫州里安縣令文勳篆蓋(現存安徽省博物館)。
家族與遺跡
據出土於1973年包公墓的包公墓銘記載:包拯先後有三妻,分別為張氏、董氏和媵孫氏(媵指隨嫁之侍婢,或可指妾侍)[4]。妻子董氏於宋神宗趙頊熙寧元年(1068年)病逝於合肥,與包拯合葬。
包拯與董氏生有一子包繶,但他婚後兩年染病身亡,其子(即包拯孫)包文輔於五歲時夭折,長媳崔氏則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過世,享年62歲。
後來媵孫氏懷孕,包拯將其遣送回家,媳婦崔氏得悉後妥為照顧。1058年,媵孫氏為包拯生下一子,家族得以繁衍,拯替他取名包綖,崔氏幫他改名名為包綬。包綬成過兩次親,第一次是娶包公門生、做過廬州知州的張田的女兒,張氏早包綬而死;第二任妻子是宰相文彥博的小女兒,出身相門的文氏,並不是一位雍容華貴的嬌小姐,她恬靜寡慾,生活儉樸,待人和善,從不以勢自居,見他人有難,還樂於慷慨接濟。她經常吃素,與丈夫包綬一同受過道教的洗禮,視富貴如糞土,在北宋百餘年的太平時代下,包綬夫妻二人嚴守父命,看重節操,也是大勢所趨,民風使然。文氏早包綬四年去世,於宋徽宗趙佶建中靖國元年病故,得年僅三十多歲;包公另有兩女。
包公廟宇
在中國大陸安徽省合肥市包公祠旁的包公墓,於1987年10月1日重修對外開放。開封包公祠則是國內外規模最大、資料最全、影響最廣的專門紀念包公的場所。而兩岸三地均有大小不等之包公廟,在臺灣主要的包公祖廟為府城三協境下南河南沙宮及雲林縣四湖鄉三條崙海清宮;較著名的包公廟有臺灣南投縣埔里鎮「青天堂」[5]、南投縣竹山鎮德興里「包青宮」、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開封宮」[6]、苗栗縣苑裡鎮-「包公壇」……等。廣東省肇慶市端州區的「包公祠」澳門鏡湖醫院附近的包公廟、湖南省郴州市宜章栗源鎮的包公廟等。香港一部份的廟宇以及圍村的神廳內亦有祀奉包公,如大角咀洪聖廟、上環文武廟及灣仔玉虛宮、深水埗三太子廟[7]。菲律賓包公廟位於馬尼拉計順市的南洋天地宮。。
評價
包拯在當朝以清正剛直著稱,直到後世仍然被後人所尊敬。
- 朱熹稱包公:「復為京尹,令行禁止,立朝剛毅。」
- 歐陽修稱包公:「清節美行,著自貧賤,讜言正論,聞於朝廷。」
- 劉敞稱包公:「識清氣勁,直而不撓;凜乎有歲寒之操。」
- 奉旨編集《資治通鑑》的司馬光也稱讚包公:「仁宋時,包拯最名正直。」
- 《宋史》:「公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其嫉忠,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為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
- 胡適說包公「是一個箭垛式的人物」,民間的傳說將各種各樣的斷案故事都射到他身上。胡適在《三俠五義·序》說《宋史》只記包拯「 割牛舌」 一案圖。
正史中的包拯雖然清直,但是以敦厚著稱。後世傳說,包拯審案時,好用酷刑,這可能是與他的九世孫包恢的事蹟混淆所致。
傳說形象
四大小說之一的《水滸傳》曾指出包公是文曲星的轉世,他與狄青一文一武開創了北宋的全盛時期。
古代小說《七俠五義》以包公為主人公。相傳為文曲星轉世,因其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有「包黑子」稱號。但是在歷史中,他的皮膚並不黑,只是為了塑造鐵面無私的形象,劇中才把它的臉變黑,到了現在許多人反而認為他原本就是黑臉。
民間傳說包公任開封府尹期間,得到「四大名捕」(王朝、馬漢、張龍、趙虎)與有足智多謀的公孫策和「御貓」之稱的御前四品帶刀護衛之南俠展昭為左右文武助手,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在皇室,有八賢王趙德芳撐腰;在朝廷,有丞相王齡為其後盾,並擁有太祖(趙匡胤)御賜尚方寶劍,有「先斬後奏」之權,連當朝皇帝宋仁宗趙禎都得畏他三分,因此不論皇家貴族、朝野官宦,乃至平民百姓、販夫走卒,均使正義得以伸張,真正落實「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開封府大堂,有常設三口鍘刀:龍頭鍘(火龍鍘)專鍘無道謀逆之皇親國戚,虎頭鍘專鍘文武貪濁污惡之百官,而狗頭鍘(犬頭鍘 )專鍘窮凶極惡之平民百姓,三口鍘刀亦有先斬後奏之權。傳頌的案件包括《鍘美案(鍘駙馬)》、《狸貓換太子(打龍袍)》、《鍘龐昱》、《烏盆案》、《鍘包勉》、《鍘判官》、《陳州糶米》等。故事中百姓向包公申冤的方法有:攔路喊冤(趁包公坐轎出巡時攔路向包公申冤)、擊鼓鳴冤(傳說開封府公堂門前有一鼓,任何人擊鼓後,包公便會升堂聆聽喊冤者的冤情)。[8]
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夜審陰,日審陽,亦即其晚上靈魂出竅,到陰司審判鬼魂,所以民間流傳的包拯肖像,都在額上畫一枚弦月。華南地區有傳說謂包拯死後被封為十殿閻羅王中的五殿森羅王。在臺灣,對包公的稱呼有「閻羅天子」與「包府千歲」,最著名供奉包公的廟宇在雲林縣四湖鄉三條崙的海清宮,每年農曆七月初十為其聖誕千秋。
軼聞
根據北宋筆記《聞見前錄》所載,考獲進士的章惇寄居在長輩家中候任期間,與長輩之妾私通而被撞破,翻牆而出時踩傷一名老婦,而被捉往告狀。包拯見章惇為新科進士,憐惜他寒窗苦讀多年,就無定其罪,只著章惇賠償老婦私了。只問踩人案,不問通姦案。根據宋律,私通長輩妻妾至少定罪兩年徒刑。另外,有位深得包拯任用的下屬王尚恭在開封府下轄武陽縣擔任知縣。一次數名百姓上訪,控訴王尚恭徇私害民,請求包拯作主。包拯得知為告狀者為王尚恭後,就派人將百姓驅逐[9]。
注釋
參考文獻
引用
- ↑ 《包拯墓志銘》:「公諱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天聖五年進士甲科。」
- ↑ 《宋史·包拯傳》:「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十二月壬子條
- ↑ 包公遺骨記 第七章 一個真實的包公(2) 作者:陳桂棣、春桃
- ↑ YouTube上的員林至顯宮包府千歲夜巡暗訪
- ↑ 開封宮(包公廟)
- ↑ 福山堂
- ↑ 吳鈎. 真實宋朝司法:「包公戲」里演的三口鍘刀原來嚴重與事實不符. 同舟共進. 2017-09-27 [2017-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7).
- ↑ 歷史人物︰通姦案令包青天枉法 《巴士的報》 2015年4月23日
來源
- 書籍
- 《包公傳》程如峰 著,黃山書社1994年初版,ISBN 7-80535-562-2
- 《包拯集校注》,包拯 著,程如峰補遺,楊國宜校正,黃山書社1999年6月初版
- 《包公遺骨記》,陳桂棣、吳春桃著,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5月初版;ISBN 7-02-005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