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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源



图片来源东南网
性别
出生 (1838-01-12)1838年1月12日
大清福建省台湾道淡水厅板桥
逝世 1905年6月16日(1905-06-16)(65岁)
大清福建厦门
活跃时期 满清末年

林维源闽南语Lîm Uî-goân;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时甫,号冏卿台湾台北板桥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板桥林家族长,养父林国芳,生父林国华。是一位富商、绅士官吏。曾任太仆寺帮办台湾抚垦大臣等职。林维源与其兄林维让属板桥林家第四代,将林家声势推上最高峰,板桥林家花园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马关条约割台于日本后,迁居于闽南厦门至卒。

简介

维源为林国华之子,幼时被过继予国华之弟林国芳,兼祧两人。

刘铭传台湾巡抚时为贯彻“招抚生番、清除内患、垦殖番地、扩张疆域”之政策,维源设立抚垦局于大溪

1884年法国侵略台湾(见“中法战争”,台语俗称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以充军饷。

1886年奉朝廷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担任帮办台湾抚垦大臣台湾北部抚垦事务的主官。帮办抚垦大臣虽受督办台湾抚垦大臣管辖,但实为台湾北部山地及台湾原住民区域之实际统治者,因此林维源成为台湾清治时期唯一本籍为台湾的地方主官。

维源任内多次领军与台湾原住民对仗,成果颇钜。至于文事方面,也曾在台北大天后宫设立番学堂汉化原住民族。并多次带领大溪原住民族学童至板桥参观文物。抚垦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垦田万亩的成效。而后又助刘铭传完成台湾土地清丈,于1890年晋封“太仆寺”。

此外,于经商方面,维源的建祥号为当时最大茶商,又创立建昌公司投资房地产。维源生意头脑极佳,曾与其兄林维让捐助五十万两白银资助台湾矿物铁路建设;又参与樟脑输出的事业。于1895年台湾民主国成立后,避走唐山厦门就未再参预官家事务。甲午战争日本政府曾因台湾管理经费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湾卖给法国。林维源率领台湾百姓欲筹金赎身,清政府却极力阻挠。后林维源于福建厦门隐居,直至逝世。

日治时代台湾总督府的调查,台北地区有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洪腾云有资产20万银圆,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番势-李春生”有资产120万圆,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桥林家第四代的林维源,有资产1亿1000万圆。当时一银圆相当于一美元,可兑换2日圆

家庭

林维源除元配外,有四个妾。生有四子:林怀训林祖寿林伯寿林松寿。此外,有养子林尔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