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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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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东南网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大清福建省台湾道淡水厅板桥 | 1838年1月12日
逝世 |
1905年6月16日 大清福建厦门 | (65岁)
活跃时期 | 满清末年 |
林维源(闽南语:Lîm Uî-goân;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时甫,号冏卿,台湾台北板桥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板桥林家的族长,养父林国芳,生父林国华。是一位富商、绅士、官吏。曾任太仆寺卿、帮办台湾抚垦大臣等职。林维源与其兄林维让属板桥林家第四代,将林家声势推上最高峰,板桥林家花园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马关条约割台于日本后,迁居于闽南厦门至卒。
简介
刘铭传任台湾巡抚时为贯彻“招抚生番、清除内患、垦殖番地、扩张疆域”之政策,维源设立抚垦局于大溪。
1884年法国侵略台湾(见“中法战争”,台语俗称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银,以充军饷。
1886年奉清朝廷诏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担任帮办台湾抚垦大臣,台湾北部抚垦事务的主官。帮办抚垦大臣虽受督办台湾抚垦大臣管辖,但实为台湾北部山地及台湾原住民区域之实际统治者,因此林维源成为台湾清治时期唯一本籍为台湾的地方主官。
维源任内多次领军与台湾原住民对仗,成果颇钜。至于文事方面,也曾在台北大天后宫设立番学堂以汉化原住民族。并多次带领大溪原住民族学童至板桥参观文物。抚垦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垦田万亩的成效。而后又助刘铭传完成台湾土地清丈,于1890年晋封“太仆寺卿”。
此外,于经商方面,维源的建祥号为当时最大茶商,又创立建昌公司投资房地产。维源生意头脑极佳,曾与其兄林维让捐助五十万两白银资助台湾矿物铁路建设;又参与樟脑输出的事业。于1895年台湾民主国成立后,避走唐山厦门就未再参预官家事务。甲午战争后日本政府曾因台湾管理经费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湾卖给法国。林维源率领台湾百姓欲筹金赎身,清政府却极力阻挠。后林维源于福建厦门隐居,直至逝世。
据日治时代台湾总督府的调查,台北地区有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的洪腾云有资产20万银圆,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番势-李春生”有资产120万圆,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桥林家第四代的林维源,有资产1亿1000万圆。当时一银圆相当于一美元,可兑换2日圆。
家庭
林维源除元配外,有四个妾。生有四子:林怀训、林祖寿、林伯寿、林松寿。此外,有养子林尔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