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教育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瀋陽市教育局是瀋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為副廳級,與中共瀋陽市委教科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2]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省有關要求;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法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負責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市屬學校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四)負責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瀋陽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基建投資政策。
(五)負責統籌全市城鄉義務教育均衡配置,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實行學校標準化建設,大力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教學課程改革工作,選用、征訂和管理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制定地方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負責擬訂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普通話師資培訓及普通話測試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統籌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負責全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全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擬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
(九)指導市屬高等學校改革與發展;指導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協調指導市屬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
(十)承擔全市教育督導實施工作,開展教育評估監測,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美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各類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審批工作;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國際學生、港澳台學生和華僑子女在沈就學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有關規定,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指導全市教科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幹部教育工作和統戰、群團工作。
(十五)本部門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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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政府部門 正文 ,中國瀋陽
- ↑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 ,石河子大學教務處,201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