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指挥使司
锦衣卫指挥使司史籍中并无“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这一名称,正式的为“锦衣卫指挥使司”(见于《明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60,乙卯条),是正式的卫所名称。亲军之名多为后世讹传,简称锦衣卫,是明朝所设的特务机构[1] ,直接向皇帝负责。其出门办事的校尉被雅称为缇骑。洪武十五年(1382年),在原亲军都尉府及所属的仪鸾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成。下辖经历司、南北镇抚司及亲军所、驯象所等十四所。永乐后,分为锦衣卫与南京锦衣卫。
目录
制度
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在锦衣卫组织当中,皇帝为直接的管理者。
- 锦衣卫掌卫事:仅设一人或两人同掌卫事,多以左右都督(正一品)《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八:锦衣卫掌卫事都督同知朱宁奏提督官校副千户赵玺等、都督佥事(正二品)、都指挥使(正二品)、都指挥佥事(从二品)等一二品勋臣充任。
- 指挥使:正三品,名义上的锦衣卫长官,明代许多勋臣后代被授予该官职,实际上是不管事的虚衔,并且可以同时有多人领有该衔。
- 指挥同知:从三品,设置二人,辅佐指挥使。
- 指挥佥事:正四品。
- 南、北镇抚司镇抚使:正五品,各设置一人。
- 千户:正五品,设置十四人。
- 副千户:从五品。
- 百户:正六品。
- 试百户:从六品。
- 总旗:正七品。
- 小旗:从七品。
- 力士:普通军士。
- 校尉:普通军士。
其中北镇抚司任务是“专理诏狱”,之后于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增铸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需通过指挥使转达,而锦衣卫官员中不掌诏狱者亦不得干预其事。著名代表诏狱案件为:明初大将军蓝玉谋反案及明末首辅周延儒案,均为锦衣卫侦破立功。
“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与大理寺)无权干涉锦衣卫所处理的案件。通常锦衣卫在逮捕嫌犯之前,需由刑科给事中签批“驾帖”才可行事,作用相当于现代的逮捕令(非指“腰牌(识别证)”)。早期加入锦衣卫都会经过严格地审查和考核,要求良民,无犯罪纪录,后经过训练与挑选最终决定。后期若有锦衣卫逝世,他的亲属,如亲儿或是亲兄弟,可成为其替补,无儿或兄弟则会于市上选择合条件的人作为代替,故锦衣卫中不会出现职位有空缺的情况。
《万历野获编》卷21《驾帖之伪》:“祖制:锦衣卫拿人,有驾帖发下,须从刑科批定,方敢行事,若科中遏止,即主上亦无如之何。如正统王振、成化汪直,二竖用事,时缇骑偏天下,然不敢违此制也。”锦衣卫“驾帖”拿人必须经过刑科给事中“佥签”。
《明世宗实录》嘉靖元年十二月辛丑:“旧例,厂卫赍驾帖提人,必由刑科佥批”,也就是厂卫拿人必须由言官给事中行封驳,万历朝,因神宗“怠政”,天下官员有缺不补,以至驾帖发出,因刑科无官没法“佥签”。而刑科无人“佥签”,锦衣卫亦不敢率尔抓人,锦衣卫官校持签印完整的驾帖,至刑科“佥签”时,还必须持有奏章的原件以备勘合,驾帖拿人,初期仅仅限于京城左近,弘治、正德间,缇骑开始至外地拿人,但需要各衙门会签以防假冒。
《殊域周咨录》卷9《云南百夷附》:“臣闻驾帖下各衙门则用司礼监印信,该科挂号皇城各门俱打照出关防,皆所以禁诈伪也。”驾帖拿人,定制拿一人奉一帖,不允许一帖拿多人,根据明制,奉驾帖拿人是锦衣卫的正差,本与内侍无关,而天启朝至有宦官提驾帖直接拿人,遭遇反抗的事情:梁本《明熹皇帝录》天启四年六月乙巳:“刑科给事傅櫆奏:佥驾帖原有常规,增差内官,大违明制。万燝被殴,林汝翥不过畏内珰之凶锋,恐不得以正命死耳。内官百十成群执之,亏损圣德莫此为甚。上命今后驾帖如旧。”而明熹宗天启朝时魏忠贤掌权不过八年,却让人以偏盖全认为明一代276年锦衣卫都为如此。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
锦衣旧例有功赏,惟缉不轨者当之。其后冒滥无纪,所报百无一实。吏民重困,而厂卫题请辄从。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忤也。有部份人为得赏赐制造冤案,如刘学孟案,凌迟灭族平民。
业务职掌
锦衣卫的业务职掌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这一句话就包括了锦衣卫的两大执行机构与职权:
一、大汉将军:主管皇帝侍卫、展列仪仗、传递皇帝命令以及职掌廷杖等事项,即一人名万户,下至干部千户,百户,十户像今日连营长,可以说和一般禁卫军毫无不同(只有职掌廷杖此项为锦衣卫独有)。
沿革
锦衣卫原名亲兵卫,雀起成名是在朱元璋与原渔夫出身的陈友谅在1350年代决战的鄱阳湖水战近月,也是史上用箭量最多名战,名言罄南山之竹即出自于此,南山在鄱地,罄竹是为赶造箭杆,此战朱能来去自如,即身着铁甲的亲兵卫围遶保謢朱,反观陈只能枯坐舟中,等回报再命令,最后陈开窗探外时脖中流箭身卒,锦衣卫此战一战成名
1361年,朱元璋仍是吴国公时代,改枢密院为都督府辖锦衣卫前身的“拱卫司”(并无“御用”二字),秩正七品,管领校尉,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再改为都尉司,终改为“仪銮司”(《大明会典》云锦衣卫本仪銮司),洪武二年设置亲军都尉府,仪銮司改隶亲军都尉府,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为十二亲军卫之一(天子六军)。
朱元璋在建国后,因循历代稗政设锦衣卫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其下有专司侦察的官校。锦衣卫于是开始兼掌缉捕、刑狱之事。
洪武十三年,发生胡惟庸案,朱元璋对臣下更加不信任,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式建立锦衣卫组织,首任指挥使是杨宪,后续是毛骧、蒋𤩽、纪纲、夏煜。
尔后洪武二十年,太祖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即洪武十五年到洪武廿年这几年期间非法凌虐,蓝玉案由三法司审理)。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因朱元璋认为此一酷政不可以长期存在,再加上;于是下令大削锦衣卫的权力(“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如废除。所以胡惟庸案与蓝玉案(由皇太孙朱允炆及吏部尚书詹徽审理)皆与锦衣卫无多大干系。
到了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成功后,为了镇压建文旧部与压制原先支持建文帝的臣民对他的不满,于是恢复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如永乐十三年(1415年)《永乐大典》总裁官解缙被纪纲置于雪地冻死即为一例。袁彬官至特授勋上柱国、左军都督、升授光禄大夫,是最显赫的指挥使。宪宗成化年间,锦衣卫北镇抚司的刑事可以不照会本官厅而直接处理,且即使本司所下达的命令也是由北镇抚司所草稿完后提呈上去等候批准的。锦衣卫自李自成起事,明思宗任命的都指挥使吴孟明之后,延续至1661年南明昭宗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