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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Fujian Province ),简称“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北与浙江省毗邻,西北与江西省接界,西南与广东省相连,东南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福建省陆地总面积12.14万平方千米。[1] 福建地势呈“依山傍海”态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0%;地跨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四大水系,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截至2019年底,福建省下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9个地级市(其中1个副省级市),共有12个县级市,44个县,29个市辖区。 截至2018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3941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5804.04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79.82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7232.36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16191.86亿元,增长8.8%。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2%。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1197元,比上年增长7.4%,在中国大陆31个省份中排名第10。

历史沿革

名称由来

因境内有福州、建州两府,各取其首字而得名。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设福建经略使才开始出现福建。

建制沿革

福建,远古属百越之闽越部落,《禹贡》属扬州。在周朝为七闽地,春秋以后为闽越国。秦南平百越,置闽中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承认驺无诸为闽越王于此。汉惠帝三年(前193年),分闽越地,封驺摇为东海王。建元六年(前135年),封驺无诸孙驺丑为闽繇王,复封余善为东越王,元鼎五年(前112年),闽越国叛乱,汉武帝率军平息,并以其地险阻,故迁闽越人于江淮流域,而福建隶属于会稽南部都尉管辖。

闽越国北迁之后,自汉始元二年(前85年)汉承认冶县、置东部都尉开始,中经东部都尉从冶县迁到章安(回浦),留下候官管理冶县,隶属于会稽郡,到设立南部都尉,再到建安十二年(207年)正式成立建安郡止,福建都在王朝军事管制之下。

三国时属吴国,设建安郡,辖建安、南平、将乐、建平(建阳)、东平(松溪)、昭武、吴兴(浦城)以及候官、东安(南安、同安)共9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拆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两郡,到梁天监年间(502~519年),又从晋安郡分出一个梁安郡,辖兴化、泉、漳等地。自晋宋至齐梁,福建初属于扬州,至普通六年(525年),福建属下的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又归东扬州管辖。陈朝永定时(557~559年),陈武帝为羁縻陈宝应而设“闽州”,这是福建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州治设在晋安(今福州),下领建、晋、南三郡。天嘉六年(565年),闽州罢,还属东扬州。

隋大业三年(607年),把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合并为一,称建安郡;原设置的15个县裁并为四(即闽县、建安南安龙溪)。郡治由建安(建瓯)移至闽县。唐武德初年,设泉、建、丰三州,下辖10县。州数和县数均为隋代的二至三倍。

唐朝,福建属江南道。景云二年(711年),立闽州都督府,领有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都督府改称福州都督府,隶属于江南东道,为福州名称出现之始。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为加强边防武装力量,设立军事长官经略使。从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为福建经略军使,与福州都督府并存。这是福建名称出现之始。

五代十国时期,福建先后为闽国、殷国、南唐、吴越各国所据,区划名称几经变迁。

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称帝,国号大闽,改元龙启,升福州为长乐府,称东都,领福、泉、建、汀、漳五州。

北宋时期,置福建路,行政区划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及邵武、兴化二军。南宋孝宗时升建州为建宁府。福建路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二军;府、州、军实际是同一级行政机构,共计8个,故福建号称“八闽”。这时,福建全省有42个县,成为东南全盛之邦。宋景炎元年(1276年),元军攻破宋都临安(今杭州),宋帝赵显被俘。益王赵昰、广王赵昺逃到福州,陆秀夫、陈宜中等拥立赵昰在福州即位,改元景炎,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力图恢复宋室江山。后因王积翁叛变,南剑州失守,福州被元兵攻破,帝昰由朝臣拥戴渡海去广东。

元朝时期,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行省于泉州。至元十八年(1281年)迁福州,次年还治泉州。至元二十年(1282年),又徙福州。至元二十二年(1284年),并入江浙行省。至元二十三年(1285年),复置。次年,改行尚书省。至元二十八年(1290年),并入江西。至元二十九年(1291年),仍置行中书省。大德元年(1297年),设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徙治泉州。大德三年(1299年)撤销。至正十六年(1356年)复置。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洪武九年(1376年),置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成化九年(1473年),恢复被废为县的福宁州,直隶于布政司。终明一代,福建设八府一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兵攻下南京,南明弘光皇帝朱由崧被俘杀。郑鸿逵、苏观生等迎唐王朱聿键来闽。六月,朱聿键在福州即皇帝位,建元隆武,改福建为福京、福州为天兴府。翌年,隆武政权覆灭。

清代,福建区划继承明制,设福建布政使司。省下辖有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八府及福宁州。顺治十三年(1656年),郑成功改厦门为“思明州”。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后,改台湾为东都,设承天府,置天兴、万年两县,又在澎湖设安抚司。郑经治理台湾时,把东都改名东宁,升天兴、万年两县为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统一台湾后增设台湾府,属福建统辖,下设三县一厅。雍正二年(1724年),升福宁州为福宁府;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龙岩两县为直隶州。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府单独设省。到清末统计,福建省共设有9府、2州、58县、2厅。省与府之间还设4个分道作为派出机构:宁福道驻福州,辖福州府、福宁府;兴泉永道驻厦门,辖兴化府、泉州府、永春州;汀漳龙道驻漳州,辖汀州府、漳州府、龙岩州;延建邵道驻南平,辖延平府、建宁府、邵武府。此外,清代在福建设置闽浙总督(驻福州或杭州)和福建巡抚。督、抚原属临时设置,可是后来迄未取消。由于督、抚权力很大,成为全省最高军事、民政长官,原来正式的省一级长官——布政使、按察使,反成属官。另外,清朝还设置管领满洲驻防旗兵的镇守将军,原和地方行政无关,却兼管海关和粮储道、盐法道,遂也成省级官员。

辛亥革命后,历届中央政权均置福建省。民国2年(1913年),废除府、州制度,分设东、南、西、北四路观察使。民国3~16年(1914~1927年)改设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个道;合并闽县、侯官为闽侯县,建安、瓯宁为建瓯县;改永春州、龙岩州为永春县、龙岩县;废除厅制,改平潭、云霄为县;析出同安县的厦门岛成立思明县。经过改革,全省计有4道、61县,仍然是省、道、县三级建制。民国23年(1934年)末,废除道的制度,成为省、县两级制;设10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别驻长乐、福安、南平、仙游、同安、漳浦、龙岩、长汀、邵武、浦城等地。这是福建划分专区的开始。经过一段试行,又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在这前后,对县、市也作了调整。民国17年(1928年),从龙溪县划出华安县;民国22年(1933年),改思明县为厦门市;1934年,把光泽县划给江西省(1949年划回);民国29年(1940年),从沙县、明溪、永安县各划出一部分设立三元县,从建瓯划出一部分设水吉县;民国34年(1945年),柘洋(原属霞浦)、周墩(原属宁德)两个特种区改建柘荣、周宁二县;民国35年(1946年),把闽侯县的鼓楼、南台、仓山等地划出设立福州市。这样,从民国35年(1946年)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省共分7个行政督察区、2市、67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驻福州市,直辖福州、厦门2市,分设8个专区、67县。

1950年4月1日起,将第一至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冠以各该署驻地之县名,即将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福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原林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闽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晋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龙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永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龙岩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1年,设立县级市泉州市、漳州市,分别划归晋江专区署和龙溪专区署管辖。建瓯专区改名为建阳专区。

1953年,原由晋江专区领导的泉州和龙溪专区领导的漳州二市改由省辖。

1956年,设南平市,为省辖市;撤销闽侯、永安、建阳三专区。原闽侯专区所属闽侯县改由省直辖,原闽侯专区所属闽清县改归南平专区管辖,连江、长乐、罗源三县改归福安专区管辖,福清、永泰、平潭等三县改归晋江专区管辖。撤销永安专区,将所辖明溪、三元二县改归南平专区管辖,大田县改归晋江专区管辖,永安、宁化、清流改归龙岩专区管辖。撤销建阳专区,将所辖建瓯、浦城、邵武、建阳、崇安、松溪、政和、光泽、水吉九县全归南平专区管辖。撤销水吉、柘荣、宁洋三县,并将三元、明溪二县合并改称三明县。

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泉州市划归晋江专区署管辖,漳州市划归龙溪专区署管辖,南平市划归南平专区管辖,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同安县划归厦门市管辖。

1959年,恢复闽侯专区,辖闽侯、闽清、连江、长乐、罗源、福清、永泰、平潭等八县,专署驻闽侯县。

1960年,设立三明市,由省直辖,设立清宁县,撤销清流、宁化二县。撤销南平县,将其并入南平市。

1963年,设立三明专区,三明市划归三明专署管辖。

1970年,原南平、福安、闽侯、晋江、龙溪、龙岩、三明等7个专区改为地区。

1971年,闽侯地区改为莆田地区,行署驻莆田县;福安地区改为宁德地区,行署驻宁德县;南平地区改为建阳地区,行署驻建阳县

1973年,莆田地区所属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

1975年,恢复柘荣县,属宁德地区管辖。撤销松政县,恢复政和县、松溪县,属建阳地区管理。

1981年,撤销龙岩县,改为龙岩市(县级),由龙岩地区行署代省管辖。

1983年4月,改莆田地区改为莆田市,扩大福州的管辖范围。原由莆田地区管辖的闽清、永泰、福清、长乐、平潭五县和宁德地区管辖的连江、罗源二县划到福州,加上原辖的闽侯县,福州共辖8个县。9月,设立莆田市(地级),原莆田地区管辖的莆田、仙游二县划归莆田市领导。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县级),划归建阳地区行署代省管辖。

同年,还撤销三明地区,三明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原由三明地区管辖的永安、宁化、清流、明溪、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10个县划归三明市管辖。 1984年9月,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划由三明市代省管辖。

1985年,漳州市升为地级市,撤销龙溪地区;龙海、云霄、漳浦、诏安、长泰、东山、南靖、平和、华安县划归漳州市。泉州市升为地级市,撤销晋江地区;惠安、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县划归泉州市。1987年新设置石狮市、厦门市湖里区两个县级行政机构;厦门市的郊区更名为集美区。

1988年,建阳地区行政公署驻地由建阳县迁至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南平行署仍辖南平市、邵武市、建阳县、建瓯县、顺昌县、浦城县、崇安县、松溪县、政和县、光泽县。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县级市)。为宁德地区行政公署驻地。 1989年8月21日起,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市)。11月13日,撤销福安县,设立福安市(县级市)。

1990年8月15日起,撤销漳平县,设立漳平市(县级市)。12月26日,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市)。

1992年,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市)。原行政区划均不变,亦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市)。撤销南平市(县级市),设立延平区。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县级市);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县级市)。 2014年5月,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同年12月,撤销永定县,设立龙岩市永定区。 2017年11月,撤销长乐市,设立福州市长乐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福建地处中国东南部、东海之滨,陆域介于北纬23°33′至28°20′、东经115°50′至120°40′之间,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东北与浙江省毗邻,西北横贯武夷山脉与江西省交界,西南与广东省相连,连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与台湾隔海相望,是中国大陆重要的出海口,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重要窗口和基地。全省陆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


福建境内峰岭耸峙,丘陵连绵,河谷、盆地穿插其间,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80%以上,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地势总体上西北高东南低,横断面略呈马鞍形。因受新华夏构造的控制,在西部和中部形成北(北)东向斜贯全省的闽西大山带和闽中大山带。两大山带之间为互不贯通的河谷、盆地,东部沿海为丘陵、台地和滨海平原。

陆地海岸线长达3752千米,以侵蚀海岸为主,堆积海岸为次,岸线十分曲折。潮间带滩涂面积约20万公顷,底质以泥、泥沙或沙泥为主。港湾众多,自北向南有沙埕港、三都澳、罗源湾、湄洲湾、厦门港和东山湾等6大深水港湾。岛屿星罗棋布,共有岛屿1500多个,平潭岛现为全省第一大岛,原有的厦门岛、东山岛等岛屿已筑有海堤与陆地相连而形成半岛。

气候

福州气候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 。福建靠近北回归线,受季风环流和地形的影响,全省70%的区域≥10℃的积温在5000-7600℃之间,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7-21℃,平均降雨量1400-2000毫米,是中国雨量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气候条件优越,适宜人类聚居以及多种作物生长。

气候区域差异较大,闽东南沿海地区属南亚热带气候,闽东北、闽北和闽西属中亚热带气候,各气候带内水热条件的垂直分异也较明显。

水系

福建水系密布,河流众多,河网密度达0.1公里/平方公里。全省河流除交溪(赛江)发源于浙江,汀江流入广东外,其余都发源于境内,并在本省入海,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683条,其中流域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有闽江、九龙江、晋江、交溪、汀江5条。闽江为全省最大河流,全长577千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75.78亿立方米,流域面积60992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的一半。由于属山地性河流,河床比降较大,水力资源丰富,水力资源蕴藏量居华东地区首位。

自然资源

土地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2010年全省土地总面积1239.34万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95.55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72.92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70.87万公顷。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33.85万公顷。 耕地主要集中在沿海平原、沿河流域、山间谷地与低丘陵梯田等地。红壤、黄壤为福建省主要土壤类型,砖红壤性土与砖红壤化红壤也有分布。

河流

主要河流有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木兰溪。由于降水丰沛,全省河川年径流量达1168亿立方米(闽江水量超过黄河)。多数河流落差大且水流湍急,水力理论蕴藏量达1046万千瓦,可装机容量705.36万千瓦。沿海平均可利用的潮水面积约3000多平方千米,可供开发利用的潮汐能蕴藏量在1000万千瓦以上。

海洋

陆地海岸线长达3752千米,居全国第二;海岸线曲折率1:7.01,居全国第一位。曲折的海岸线形成大小港湾125个,其中深水港湾22处,可建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的天然良港东山湾、厦门湾、湄洲湾、兴化湾、罗源湾、三沙湾、沙埕港等7个,重要的海港有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等。沿海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1321个(其中有居民岛屿98个),居全国第二位,占全国的1/5。

森林

福建的森林覆盖率为65.95%,居全国首位。拥有1.15亿亩的森林面积,全国六大林区之一。有的已辟为自然保护区,如三明莘口格氏栲保护区建瓯万木林保护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福建林区可分为中西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和东部亚热带季风雨林区。

矿产

福建省属于环太平洋成矿带中的重要成矿区之一,矿产资源比较丰富。截至2001年底,福建省已发现矿种118种,主要矿产有铁、锰、铜、铅锌、钨、钼、铌钽、金、银、无烟煤、石灰岩、萤石、叶蜡石、石英砂、高岭土、饰面用花岗岩等。其中已探明储量75种,能源3种、金属34种,非金属36种,水气2种。探明各类矿床近1000个,其中中型矿床100个,大型矿床60个,矿产潜在价值2400亿元以上。

植物

福建地处泛北极植物区的边缘地带,是泛北极植物区向古热带植物区的过渡地带。全省分布有高等植物4703种,约占全国的14.3%,其中蕨类382种、裸子植物70种、被子植物4251种;其中兰科植物有60属119种6变种。此外,有苔藓361种、真菌486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52种,其中:国家Ⅰ级7种,国家Ⅱ级45种;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地方重点保护珍贵树木的有25种。全省可供开发利用的野生植物达3000多种。

人口民族

数量

常住人口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福建省常住人口为3689421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471483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79381人,增长6.28%,年平均增长率为0.61%。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9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3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8%,比上年末提高1.2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7.78%,比上年末提高2.2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58.4万人,出生率为15.0‰;死亡人口24.1万人,死亡率为6.2‰;自然增长率为8.8‰。

家庭户人口

2010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1206844户,家庭户人口为333976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人减少0.55人。

年龄构成

2017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45万人,占16.5;15-64岁人口为2922万人,占74.7;65岁及以上人口为344万人,占8.8%。

城乡人口

2014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064429人,占57.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829787人,占42.9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32419人,乡村人口减少445303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52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

2014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而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1107452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830446人。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为431360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5163304人,增长87.35%,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增加2168334人,增长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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