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祐 (东汉)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刘祐(?年-168年),一作刘佑,[1]字伯祖,中山郡安国县(今河北省安国县)人,[2]东汉大司农、八俊之一。
生平
刘祐任任城令,兖州以刘祐是优异的人才举荐他。于是升任扬州刺史。当时会稽太守梁旻是大将军梁冀的从弟。刘祐举报梁旻的罪行,梁旻获罪被召回。刘祐升任爲河东太守。当时所属县令长很多都是宦官子弟,百姓深受他们危害。刘祐上任后,剷除那群不法的强权,平反许多的冤桉,刘祐的政绩成爲河东郡、河内郡、河南郡「三河」[3]的模范。[4]
延熹四年(161年),刘祐被任命为尚书令,出任河南尹,调任司隶校尉。
陈蕃多次向汉桓帝诉说李膺、冯绲、大司农刘祐受到的冤屈,请求赦免他们的罪刑、让他们恢复官职。言辞恳切,甚至痛哭流涕,汉桓帝都不愿接受,直到应奉上书说情,汉桓帝这才下令免除三人的刑罚。[5]
汉灵帝即位后,陈蕃辅政,刘祐为河南尹。建宁元年(168年),陈蕃密谋诛除宦官失败,刘祐被罢黜返乡,在家中去世。隔年(169年),党人大肆被杀害,刘祐因此没遭受祸害。[6]
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寓八人,人称八俊,即人中英杰。[7]
评价
- 应奉:祐数临督司,有不吐茹之节。《资治通鑑·卷五十五》
参考资料
- ↑ 《世说新语校笺》:刘祐,味本作「刘佑」
- ↑ 《后汉书·党锢列传》:刘祐字伯祖,中山安国人也。
- ↑ 李贤注《后汉书》:「三河,谓河东、 河内、 河南也。」
- ↑ 《后汉书·党锢列传》:除任城令,兖州举为尤异,迁扬州刺史。是时会稽太守梁旻,大将军冀之从弟也。祐举奏其罪,旻坐徵。复迁祐河东太守。时属县令长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祐到,黜其权强,平理冤结,政为三河表。
- ↑ 《后汉书·冯绲传》:故车骑将军单超之弟,中官相党,遂共诽章诬绲,坐与司隶校尉李膺、大司农刘祐俱输左校。应奉上疏理绲等,得免。
- ↑ 《后汉书·党锢列传》:灵帝初,陈蕃辅政,以祐为河南尹。及蕃败,祐黜归,卒于家。明年,大诛党人,幸不及祸。
- ↑ 《资治通鑑·卷五十六》: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