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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郑时期是指1662年至1683年间,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郑成功于南台湾所建立之政权统治时期。明郑时期前后历经:郑成功、郑经及郑克塽三世统治21年。

明末,战乱频起,内有流寇作乱,外有满清窥视中原。1644年甲申之变,北京被李自成农民军占领,江南地区的明朝宗室建立南明政权。此时清兵入关,击退李自成,入主中原,更意在统一中国。

1645年,南明安宗弘光政权(福王)瓦解,不久之后郑芝龙家族,在福建拥立南明绍宗隆武帝(唐王)与清朝抗争。郑芝龙降清后,其子郑成功高举“反清复明”大旗[1],继续抗清,后因北伐失利,退守东南沿海地区。随着清军的不断围剿,郑成功的势力范围也逐步缩小,为了寻找反清复明的基地,1661年郑成功东征,占领荷属台湾

概述

明郑为台湾历史上第一个汉人(闽南民系)政权,郑成功登陆台湾后将该地改名为“东都”,仿照大陆的郡县制,将赤崁地方更名“东都明京”设置承天府为地方府治行政中心,作为台湾最高的行政机构,效仿明朝中央官制,设六官;府城分为东安、西安、宋南、镇北四坊,各设首领,管理事务;府之下设二县,承天府以北叫天兴县、以南叫万年县,同时各种民生工作也逐步展开,例如:查户口、报田产、征劳力、纳税银等。郑成功抵台后,在厦门驻防的其子郑经发生婚外情,遭致郑成功的不满,于是郑成功死后,郑成功之弟郑袭在台自立,郑经不干示弱,接受众臣拥立为“世藩”,出兵击败郑袭,入主台湾,史称“郑经克台”。

郑经认为永历帝已被吴三桂杀死,台湾日后已无称行都的必要,故改“东都明京”为“东宁”,建都安平镇于热兰遮城,经过加以翻修称之后称为“王城”。对内奉南明永历帝正朔,对外与占据大陆的清朝互不统属,所谓“东宁建国,别立乾坤”,始有开国长治之想,经营成效斐然。明郑政权的有效统治地区仅限于台湾西南部地区,其他地方则有大肚王国大龟文王国、玛家王国等原住民部落联盟管辖。

郑经去世后,明郑内部爆发权力之争,冯锡范借口监国郑克𡒉不是郑经亲生子,拥立自己的女婿郑克塽为延平王,联合刘国轩发动东宁之变,杀害了郑克𡒉,最终大权旁落,民心涣散,明郑从此一蹶不振。1682年,施琅师法郑成功收台之法,攻克澎湖岛[2],于1683年占领台湾,明郑结束。为防止台湾的东宁遗民以东宁王室的名义反叛,康熙帝下令将郑成功、郑经等郑氏在台王室陵墓悉数掘发,迁葬中国内陆。

郑成功受封明朝爵位“延平王”,在正式文告中皆谨守藩王的身份,多自称“本藩”(英语:Pun Poin;西班牙语:Pumpuan;闽南语:Pún-phuan),历法上,始终奉南明永历帝的永历年号为其正朔,因此,永历帝死后亦持续使用;于现存对其他政权的诸多外交文书中皆以“大明招讨大将军”的官职与“延平王”的爵位(郑经则称世子)作为其官方身份号召恢复明朝,有人指出明郑应为南明的延续;亦礼遇众多流寓明朝宗室,如宁靖王朱术桂、鲁王世子朱弘桓等人,并于重要册封仪式中邀请明朝宗室于旁观礼以维持宗藩体统;但实际上明郑未再拥立明朝宗室为皇帝或监国,国家元首即是延平王,是一个独立行政、以延平王为实际领导者的政治实体,即使对内、外遵行明朝体制礼法的郑经也曾经自认东宁从来不内属中土,而是另新辟的海外领土。明太祖祖训曾提到不征之国,要求后世不可征服内容中的藩属国,其中台湾列属藩属国中的小琉球。而清世宗雍正提到乃是其父将台湾拓入中国版图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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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