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騙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棍騙一詞源於粵語,早於清末由廣東佛山吳趼人於上海梁啟超主辦、專門攻擊當時清政府的貪官污吏的《新小說》雜誌上的小說《九命奇冤》(於1906年發表)中 可以看到,此詞一直流行於粵語地區。
由於中華民國初期至國民政府遷往台灣前,中國政治環境混亂,當時廣州的三合會、上海青幫等與公安或租界警察有所牽連,協助區分地區管理低下階層。公安與租界警察因不能夠接受嚴重的罪行,所以幫會亦訂立戒條,不許成員謀財害命、姦淫婦女、拐帶孩子、破壞家庭或爭田奪產等行為。有人力的大社團、幫會多數轉而經營淫業與賭業,而與公安及三合會都有關係的江湖文幫則組織成江相派,實行軟性詐騙──棍騙。
釋義
根據《洪門志》及《洪幫》等書介紹,「光」是明的意思,「棍」字析為十八昆,即十八省昆仲。因為是新人加入了洪門幫派,多追隨頭目從事詐騙,即是騙子。
古代的棍騙
撞棍
撞棍是指以招搖撞騙方式行動,無固定行騙地點的騙子。引申為無端招惹災禍。
應棍
應棍是指所用的行騙方法(棍法)非常到位,一招即應,受害者十分接受,心甘情願奉獻金錢。後引申為「一矢中的」等類似意思。
光棍
光棍本來是指加入洪門幫派的新人,根據《洪門志》所述,“光”是明的意思,“棍”拆字為十八昆,即十八省昆弟。原指洪門兄弟,勿忘大明江山。後來借用為沒有表面修飾的棍騙之徒,常人一望便知是騙子。而後因「光」可指「光禿」、「清光」之意,而棍則以其形似,而被借喻為男性生殖器官,用來指稱沒有家產的男性愛情騙子。其後再演變出「無皮柴」的慣用語。無皮柴比光棍更無價值。
現代的棍騙
政棍
政棍就是指政治人物以難於實行、不切實際的空話,或是增加社會福利及好處等主張,藉由操縱民粹主義[1] 來換取選票,增加選民支持。又或者是以嘩眾取寵的說話方式,高調支持或反對政府施政,爭取狂熱分子及愚民的選票,政棍是比政客更加負面的形容詞。
訟棍
訟棍就是對訟師、大律師的蔑稱,特指熟悉法律、從事法律工作者,作為涉案人的代表律師,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找尋證據的疑點、警方的偵緝程序錯誤或法庭的程序錯誤等瑕疵,幫助涉案人脫罪,從而得到大筆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