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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明寺镇 |
中文名 :灯明寺镇 所属地区: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
灯明寺镇,隶属于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地处东光县东北,东临大单镇,南接秦村镇,西连于桥乡,北与南皮县乌马营乡接壤,镇人民政府距东光县人民政府18千米 ,总面积80.48平方千米 。 清宣统三年(1911年),灯明寺镇境域属东光县五区;1984年,灯明寺公社改为灯明寺镇;1995年12月,郑集乡并入 ;截至2018年末,灯明寺镇有户籍人口33462人 ;截至2020年6月,灯明寺镇下辖43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中灯村 。 2011年,灯明寺镇财政总收入2017万元,比上年增长89.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万元,比上年增长5.5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8万元,增值税700万元,企业所得税19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6.9%,年末各类存款余额1810万元,比上年增长14.9%;各项贷款余额2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2% ;2018年,灯明寺镇有工业企业36个,规模以上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 [1]
位置境域
灯明寺镇地处东光县东北,东临大单镇,南接秦村镇,西连于桥乡,北与南皮县乌马营乡接壤,镇人民政府距东光县人民政府18千米 ,总面积80.4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灯明寺镇境内属平原,地势南高北低。
气候
灯明寺镇极端最高气温40.9℃,年平均降水量592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92天,最多达96天,极端年最大雨量720毫米,极端年最少降雨量314毫米 。
水文
灯明寺镇境内属漳卫新河水系,主要河道有龙王河、跃进渠 。
自然灾害
灯明寺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等,雹灾平均10年7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72年6月20日,降雹持续约20分钟,涉及境内李杆村、源流寺、落坡李、东金庄、东大邢、东于庄等15个生产大队,受灾面积210公顷,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78年7月5日,造成1.3万亩玉米、棉花受灾,洪涝灾害平均10年2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64年6月16日,暴雨持续3天,造成杜庄等18个村受灾,1.8万亩作物受灾,减产28万千克 。
自然资源
灯明寺镇境内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为630万立方米。
人口
截至2011年末,灯明寺镇辖区总人口3148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893人,城镇化率5.3%,另有流动人口8590人,总人口中,男性16842人,占53%;女性14641人,占47%;14岁以下2162人,占6.9%;15—64岁26884人,占85.4%;65岁以上2437人,占7.7%,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1459人,占99.92%;有回、满、蒙古、壮、朝鲜、苗、布依等少数民族,共24人,占0.08%,人口出生率11.78‰,人口死亡率6.79‰,人口自然增长率4.99‰ 。 截至2018年末,灯明寺镇有户籍人口33462人 。
经济
综述
2011年,灯明寺镇财政总收入2017万元,比上年增长89.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6万元,比上年增长5.56%,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8万元,增值税700万元,企业所得税19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6.9% 。 2018年,灯明寺镇有工业企业36个,规模以上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 。
农业
2011年,灯明寺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7.86万亩,均为水浇地,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蔬菜为主,农业总产值8.57亿元,粮食作物以冬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38477吨,其中冬小麦19367吨,玉米19110吨,主要经济作物以棉花、蔬菜为主,棉花种植面积35300亩,总产皮棉29.4万千克;蔬菜种植面积1200亩,产量300万吨,主要品种有韭菜、大葱、茴香、茄子、白菜等,其中白菜3.5万吨、韭菜1.2吨、大葱2.3万吨、茴香1.7吨、茄子2.1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3.2万头,年末存栏2.6万头;羊饲养量1.6万只,年末存栏1.4万只;家禽饲养量730万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