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雲寺 (福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簡介
瑞雲寺始建於1896年。該寺因供奉肉身得道的當地人柯雲塵的真身(後來稱為「柯文佛」)而知名。該寺占地面積達到560多平方米,建築面積達到870多平方米,殿堂共計24間。截至2013年,該寺常住有兩位老年比丘尼,分別是70餘歲的該寺住持釋明參,以及另一位80多歲的比丘尼。
2010年3月底,王莊危舊房改造項目開始動遷,瑞雲寺和柯氏宗祠一道被劃入拆遷範圍。但瑞雲寺常住僧人以及幾位居士稱,該寺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拆遷通知,該寺僧團也一直無法找到拆遷人協商拆遷協議。2012年下半年,該寺住持釋明參被通知參加會議,會上她被告知瑞雲寺拆遷計劃;而且在沒有達成拆遷協議時,拆遷方便在緊鄰瑞雲寺之處新建了一座「瑞雲禪寺」,聲稱用作安置。瑞雲寺方面並未接受拆遷計劃及安置辦法,曾多次向福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和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遞交《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遭非法強拆的投訴信》,但未獲回應。在該投訴信中,瑞雲寺方面表示:
有关部门和人员利用职权,公然违反《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公告)、《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宗发〔1993〕21号)规定,未经寺院负责人和当地广大村民同意,由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郑XX副局长一手精心策划、操纵安排象园瑞云寺拆迁安置工作。其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口头以通牒、要挟、逼迫等方式威逼寺院负责人立即同意拆迁,并曾扬言:若拒不搬迁,将派晋安区佛教协会人员进驻寺院进行整顿,进行行政干预;如果经过整顿拒不配合搬迁,将强行解除释明参的住持身份……
2013年6月21日,晉安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下達給瑞雲寺一封「查賬」書面通知,通知中稱該局即將檢查瑞雲寺的財務。釋明參及居士均稱,晉安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的Z副局長曾說,若瑞雲寺不能說明10年來的財務明細,將命令兩位老比丘尼立刻搬走,並將住持釋明參送去勞改,Z副局長還曾說,若查賬結果不符合要求,兩位老比丘尼只有三條路:一,按照要求放棄舊寺、遷入新寺;二,若不接受新寺的安置,自行轉投其他寺;三,給點錢打發回家。2013年7月11日,福州市晉安區王莊危舊房改造拆遷工作指揮部寫出《關於福州象園瑞雲寺搬遷情況說明》。2013年10月25日,在晉安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的安排下,背着瑞雲寺,拆遷辦與晉安區佛教協會秘密簽訂了拆遷協議。這代表拆遷協議甲方拆遷辦的補償款不會交給瑞雲寺,補償款去向不明。
2013年12月6日,瑞雲寺住持釋明參赴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反映情況。2013年12月7日晨,在未知會的情況下,瑞雲寺遭到幾十名身份不明者包圍,整個寺院被徹底毀滅,佛像被推倒砸毀,兩位駐寺老比丘尼被逐出寺院。政府同時成立了一個所謂村民管委會,接管瑞雲寺,瑞雲寺僧團被徹底驅逐。此即震動中國大陸佛教界的「瑞雲寺事件」,也是中國大陸宗教界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的代表性事件之一。佛教界對此反應強烈,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釋聖凱直斥此次事件為「種種慘狀仿如文革重來」。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