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南岸七將軍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草屯南岸七將軍廟,又稱南岸巷七將軍廟、水德七將軍廟、御史里茄荖媽助圳七將軍廟,是位於臺灣南投縣草屯鎮御史里中正路南岸巷、烏溪橋旁的七將軍廟,據說是祭拜六位清朝人士與一隻犬(另說是七位士兵與一犬)。農曆七月,南投農田水利會在此舉行圳頭祭。
建廟
郭百年事件後,道光四年十二月(1825年)閩浙總督趙慎畛,特奏在今日的草屯設立內木柵汛,人員由南北投汛分防,以防漢人越界去埔里私墾。
此廟位在今日的烏溪橋頭附近,創建年代未能確定,舊論均以水圳開發觀點而定其創置年代。廟也未留存古文物。過去的《社寺台帳》、1959年劉枝萬〈台灣省寺廟教堂名稱、主神、地址調查表〉,或其後的《南投縣志稿‧宗教志》等都未登錄此廟,特別是後者已然敘及南投市營盤口七將軍廟。
建廟傳說是相傳臺灣清治時期當地有六名工人與一隻犬開圳時,因暗圳隧道崩塌被壓死。後人為感恩在烏溪引水口立祠祭拜。但年代、河圳地點有不同說法。
臺灣省文獻會主委簡榮聰對照《草屯鎮誌》與該廟立在御史里中正路南岸巷31號斜對面的解說木牌,發現傳說與歷史有所差異。學者張志相考察廟方與現代文獻,也察覺時間與地點皆有誤,進一步懷疑此傳說真實性。
張志相調查稱地點是茄荖媽助圳的〈南岸巷七將軍廟史蹟〉解說牌與〈七將軍廟沿革〉碑記。解說牌寫水圳由清末劉銘傳下令開鑿,但史書未見記錄。碑記是寫乾隆十八年(1753年),對於圳的名稱與開鑿年代也錯誤。茄荖媽助圳在1903年時,由茄荖圳與媽助圳合併才有此稱。此兩圳依契約文書,分別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與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前即已開鑿。主張發生地點是險圳的《台灣省南投農田水利會會誌》〈沿革〉、《台灣省南投農田水利會會誌續修初稿》〈水利與人文〉、《草屯鎮誌》〈水利篇〉,三者時間說法也有差異。水利會誌認為是道光年間;後兩個文獻承繼《彰化縣志》說法,認定乾隆十六年(1751年)。可是,留存清代契約文書證明險圳開鑿於乾隆八年(1743年)。該圳係北投社土目葛買奕托漢人吳連淌 (或作登)所開鑿。葛買奕的養子葛第夫,後來引發彰化縣內凹莊及柳樹湳兵民被兇番焚殺案。
另種建廟論點是與中台灣烏溪流域汛塘的七將軍信仰有關,而非開圳。今日四間的七將軍廟,在清朝時附近皆設立有營汛。此廟地區在道光年間年至光緒二十年左右存在著內木柵汛。張志相推論該廟若出自於內木柵汛兵所建,香火來源應出自駐守於南投營盤口的南北投汛,最早源頭即霧峰柳樹湳七將軍爺廟。但因年代久遠、營汛撤銷,導致各地七將軍廟的歷史失真。
沿革
1986年,廟方立有〈南岸巷七將軍廟史蹟〉解說牌,後已消失,原文曾由林美容、簡榮聰採擇分別收入《草屯鎮鄉土社會史資料》一書與〈草屯鎮碑碣〉一文中。由洪子能所寫的沿革是說建廟當初物質缺乏,簡陋從事,年久失修,乏人管理。直到1991年11月24日,主任委員林金亮召集委員十八人於正式成立管理委員會,於1992年9月重建完成。
1992年12月7日舉行安座大典,《民眾日報》以「御史里茄荖媽助圳七將軍廟」稱呼。當日立法委員彭百顯、王聰松、省議員林宗男皆到場。水利會會長李連鎮當場許諾明年擴大茄荖媽助圳祭典。
過去廟地並非廟產,直到2015年興建中的寶旺萊6號花園酒店,將五十多坪的廟地捐出。其經理莊宗澤自己還多捐近二十坪地,提供廟方作置放神轎等器物的倉庫。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靈、神話或傳說人物、歷代聖賢、歷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築物,均可統稱為廟宇[1]。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這些家廟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廟,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廟與明堂則合稱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場也會使用「講堂」作為弘法場所名稱如慧日講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為祭祀各神祇場所的泛稱,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廟、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參考文獻
- ↑ 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 (PDF).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2018-04-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