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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文化部

文化部

图片来自cam

文化部中华民国有关文化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负责国家各项文化振兴、艺术发展、出版相关业务,以及广播影视产业的推广辅导工作(监理业务另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负责)。其前身为1981年成立的“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2012年升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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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成立之前

1967年11月10日,“教育部文化局”在台北市重新成立,为中华民国第一个中央部会级的文化事务专责机关,当时主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相关事务。

1973年7月31日,教育部文化局被裁撤,广播电视与电影事务主管机关改为行政院新闻局,部分文化艺术相关业务改由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主管。

文建会时期(1981-2012)

1981年11月11日,行政院台北市中正区爱国东路100号(大孝大楼)成立“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简称“文建会”),提供艺文工作者和团体的补助与奖励为当时主要任务。

1993年,中华民国著名声乐家申学庸接任文建会主委后,文建会的文化政策进入转型期,包括公共艺术设置计画、成立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建立国立文化艺术机构、发展地方性的艺术季(全国文艺季)与国际小型展演活动等等。

1999年,因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台湾省政府文化处并入文建会为“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中部办公室”;文化处所属“台湾省立交响乐团”、“台湾省立台中图书馆”、“台湾省立博物馆”、“台湾省立美术馆”、“台湾省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及建设厅所属“台湾省手工业研究所”随同改隶文建会,并分别更名为“国立台湾交响乐团”、“国立台中图书馆”、“国立台湾博物馆”、“国立台湾美术馆”、“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国立台湾工艺研究所”,其中国立台中图书馆自2008年8月改隶教育部。

2001年8月,文建会迁至台北市中正区北平东路30之1号(汇泰大楼)。

陈水扁政府时期,2008年2月,由王拓接任文建会主委后,致力于促成“文化观光部”。

2011年6月29日,因应行政院组织再造规划,总统令公布《文化部组织法》和所属机关组织法。

升格文化部(2012-至今)

2012年5月20日,文建会升格为“文化部”,并于5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本部设于文建会原址;除了原有的文化行政与推广事务外,亦统一接手原行政院新闻局及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管的广播电视、电影与出版事务;也是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后第一个新组成的

2013年3月25日,文化部宣布启动艺术银行,艺术银行政策交由国立台湾美术馆执行。5月23日,文化部举行“5年5亿纪录片行动计画─台湾影视新亮点”记者会,邀请2013年以《少年PI的奇幻漂流》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李安为台湾纪录片发声,计画于2014年开始实行[1]

2014年1月16日,文化部本部与相关所属机关搬迁至新北市新庄副都心行政院新庄联合办公大楼。4月7日,文化部成立行政法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先将原教育部监督之行政法人国立中正文化中心(今国家两厅院)纳入管理,隶属文化部卫武营艺术文化中心筹备处的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则待完工后才纳入管理;另外原隶属台中市政府文化局的台中大都会歌剧院(今台中国家歌剧院),2016年国有化的法定程序完成后已纳入管理。4月13日,文化部艺术银行在台中市西区自由路一段150号开幕,收藏作品只租不卖[2]

2017年9月15日,文化部在蒙藏委员会原址成立蒙藏文化中心,承接蒙藏委员会文化相关业务。

2019年11月,文化部以《文化基本法》、文化政策白皮书、推动的各项政策和整体性的思维,提出升格后的首次组织改造,相关组织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核定,计画中将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升格为“文化部文化资产署”、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整并影视及流行音乐发展司与人文创发展司和人文及出版司的相关业务升格为“文化部文化产业署”、文化资源司博物馆科升格为“博物馆司”。[3]11月8日,行政法人文化内容策进院成立。

2020年5月19日,财团法人国家电影中心改制为行政法人国家电影及视听文化中心

2021年4月20日,由国立台湾美术馆负责的国家摄影文化中心成立,台北馆设于原大阪商船株式会社台北支店。5月11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将国立台湾文学馆、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从四级机关升为三级机关。

参考文献

  1. 龙应台推纪录片计画 李安支持. 中央社. 2013-05-23 [2013-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1). 
  2. 首家“艺术银行”开张 作品只租不卖. 联合报. 2014-04-14 [2015-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7). 
  3. 文化部组织大改造 拟设立文化产业署、博物馆司,今日新闻,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