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
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河南府河南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人,拓跋什翼犍第八子彭城王拓跋力真的后代,隋朝兵部尚书、益州总管长史、平昌郡公元岩六世孙。父元宽,母郑氏。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元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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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人 | |
国家 | 唐 |
姓名 | 元稹 |
字 | 微之 |
族裔 | 胡族后裔 (拓跋鲜卑) [1] |
籍贯 | 洛阳人 |
出生 | 779年(唐大历十四年) |
逝世 | 831年(唐大和五年) |
著作 | |
《元氏长庆集》 |
目录
家族世系
生平
元稹生于唐大历十四年(779年)[3],八岁丧父,随生母郑氏远赴凤翔,依倚舅族。贞元九年(793年)擢较进士科简易的明经科第[4],授校书郎[5],次年开始作诗。
贞元十五年(799年),仕于河中府。十九年(803年),娶出自京兆韦氏龙门公房韦夏卿的女儿韦丛,“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6]。
元和五年(810年),与宦官争宿驿舍正厅,被鞭打击伤脸部,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旧唐书·元稹本传》中却记载:“稹既放志娱乐,稍不修边幅,以渎货闻于时。”
元稹早期与宦官斗争,后期竟依附宦官,在江陵结交监军崔潭峻,此一时期诗作多写身边琐事,缺乏内容。
元稹最擅长艳诗和悼亡诗,情真意挚,颇能感人,“实非寻常游戏之偶作,乃心仪浣花草堂之巨制,而为元和体之上乘,且可视作此类诗最佳之代表者也”[7]。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元和以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
元和六年(811年),裴垍去世,元稹为了谋求仕进,转而依附藩镇严绶和监军宦官崔潭峻,出入于魏弘简宅第,为时论所鄙。元和九年(814年)严绶奉命讨伐淮西吴元济,宦官崔潭峻随作监军,元稹随军前往。[8]
元和十四年(819年)穆宗即位之初大赦。元稹就因回朝述职的崔潭峻之荐,被提升为库部郎中、兼“知制诰”,参与诏书的草拟。
长庆元年(821年),元稹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承旨,为朝臣所轻视。一日中书省同僚一起食瓜,武儒衡一面挥扇驱蝇,一面斥叱:“适从何处来,而遽集于此!”同僚听了脸色大变。是年(821年)十月,裴度上表抨击元稹与知枢密魏弘简阻挠讨伐幽州军事,稹出为工部侍郎[9]。长庆二年(822年),和裴度同拜同平章事,一度成为宰相,二月建议为彻底息兵,应立即解除裴度的兵权。后与李逢吉倾轧,出为同州刺史,改浙东观察使。
大和三年(829年),为尚书左丞,又出为武昌军节度使,太和五年病逝于镇。赠尚书右仆射。著有《元氏长庆集》六十卷[10]、《小集》十卷[11][12]。
家庭
母亲
妻妾
儿女
主要代表作
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遣悲怀(其一)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遣悲怀 (其二)
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遣悲怀 (其三)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与女性的传闻轶事
元曲著名曲目《西厢记》的故事题材最早也是来自诗人元稹所写的传奇《会真记》(又名《莺莺传》),讲述张生在“有僧舍曰普救寺”中,和一美丽女子“天之所命尤物”名“崔莺莺”邂逅,但“始乱之,终弃之”,认为自己“善补过”,“智者不为,为之者不惑”。后人考证崔莺莺的原型可能是其姨表妹,张生原型可能就是元稹,或元稹的表兄弟。
元稹24岁时娶20岁的世家名门闺秀韦丛,31岁时,韦丛因病去世,元稹悲伤不已,并为亡妻写了一系列悼亡诗,其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更被视为用情专一,情有独钟的千古佳句。然而,同年,元稹即在成都邂逅薛涛,才子佳人风花雪月。两年后,元稹还在江陵府纳妾安仙嫔,三年后娶继室裴淑。
元稹在成都时与乐妓薛涛有过一段情感经历,二人邂逅于梓州(今四川三台县)。元稹回到长安后曾寄诗给薛涛。有专家指出元稹“不但见女色即动心,且甚至听女色而怀鬼胎”[13]。
评价
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对元稹、白居易等的生活方式、政治态度、道家学问甚持批评。说到元稹、白居易等沉迷于酒肆、青楼,诗歌、书画,虽然称名士,实则非国家之栋梁、君王之心膂。“此数子者,类皆酒肉以溺其志,嬉游以荡其情,服饰玩好书画以丧其守。凡此,非得美官厚利,则不足以厌其所欲。而精魄既摇,廉耻遂泯,方且号于人以为清流之津迳,而轻薄淫泆之士乐依之,以标榜为名士。如此,而能自树立以为君之心膂、国之桢干、民之荫藉者,万不得一。”[15]
陈寅恪对元稹的道德评价苛刻,“微之所以弃双文(即崔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及乐天(白居易)、公垂(李绅)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综其一生形迹,巧宦故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16]
注释
- ↑ 中央民族学院学报. 中央民族学院学报编辑部. 1993 [16 December 2012].
- ↑ 元稹·《夏阳县令陆翰妻河南元氏墓志铭》
- ↑ 白居易:《元稹墓志铭》
- ↑ 《册府元龟》卷七五五《总录部·幼敏三》云:“元祯(稹)九岁能属文,十五明两经擢第。”徐松《登科记考》,认为元稹于贞元九年(793)明经及第。
- ↑ 元稹《同州刺史谢上表》云:“年二十四,登乙科,授校书郎。”白居易《元稹志》云:“二十四,调判入四等,署秘书省校书郎。”《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亦云:“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
- ↑ 《韦丛墓志铭》
- ↑ 《元白诗笺证稿》
- ↑ 元稹《葬安氏志》云:“适予与信友约浙(浙)行,不敢私废。”
- ↑ 裴度《论元稹、魏弘简奸状第二疏》:“伏乞圣恩宣出,令文武百官于朝堂集议,必以臣表状虚谬,抵牾权幸,伏望更加谴责,以谢弘简、元稹;如弘简、元稹等实为朋党、实蔽圣聪,实是奸邪,实作威福,伏望议事定刑,以谢天下。”(《全唐文》卷五三七)
- ↑ 《群书拾补》卷三五《元微之文集》云:“近鲍君以文复见宋刻全本,以相参校,真元氏元本也。首题《新刊元微之文集》……。”
- ↑ 《新唐书·艺文志》
- ↑ 《藏园群书题记》续集卷三《校宋蜀本元微之文集十卷跋》云:“元集残本,十卷……独此蜀本传世殊稀,惟洪景伯跋中曾一及之,历来藏书家未见著录……字体古劲,与余所藏之《册府元龟》、《二百家名贤文粹》字体、刻工绝相类。且‘桓’、‘构’字皆不避,当为北宋刻本,其中‘敦’字,间有缺笔者,则后印时所刊落也。”
- ↑ 苏者聪的《元稹在男女关系问题上“一往情深”吗?》
- ↑ “商玲玲珑,馀杭歌者也。白乐天作郡日,赋歌与之云:‘罢胡琴,掩秦瑟,玲珑再拜歌初毕。谁道使君不解歌,听唱黄鸡与白日。黄鸡催晓丑前鸣,白日催年酉后没。腰间赤绶系未稳,镜里朱颜看已失。玲珑玲珑奈老何,使君歌了汝更歌。’时元微之在越州闻之,厚币邀去,月余始遣还,赠之诗兼寄乐天云:‘休遣玲珑唱我词,我唱多是寄君诗。明朝又向江头别,月落潮平是去时。’”
- ↑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25唐宪宗。
- ↑ 《元白诗笺证稿》第四章,艳诗及悼亡诗,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4月,99页
参考书目
-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 卞孝萱:《元稹“变节”真相》
- 张㧑之、沈起炜、刘德重主编:《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