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辰駿
歷任
- 邑庠生,保舉賢良方正,主事銜。戶部山東司學習行走。
- 欽命陝西宣諭化導,留陝以知縣任用。
- 雍正十二年(1734年):捕授福建延平府將樂縣知縣。
- 十三年(1735年):敕授文林郎。
- 乾隆元年(1736年):調福建閩縣知縣。
- 五年(1740年):閩縣知縣,丁母憂。
- 八年(1743年):捕授福建南平知縣。
- 十年(1745年):南平知縣,丁父憂。
- 十四年(1749年):補授四川成都府成都縣知縣,因閩縣任內造冊遲延,部議革職。後以縣丞用。
- 十六年(1751年):侯官縣縣丞。
- 十七年(1752年):以縣丞調署台灣府台灣縣知縣[1]。
- 十八年(1753年):補台灣府彰化縣知縣[2]。
- 十九年(1754年):彰化知縣,署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3]。
有敕命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