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奶業協會
北京市奶業協會的前身是北京市奶牛協會,成立於1983年,1999年更名為北京市奶業協會。2021年召開第八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本市奶牛育種、奶牛養殖、乳品加工、機械設備、飼草飼料、獸醫獸藥、大專院校、科研機構[1]、服務組織等涉奶企事業單位為本會會員,目前會員171家。協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貫徹黨和國家一系列方針政策、落實北京市相關文件精神為己任,是黨和政府聯繫奶業生產企業、科技人員、廣大奶農和消費者的橋樑與紐帶,致力北京現代奶業,致力乳品健康中國。
目錄
機構簡介
北京市奶業協會在國家相關部委、有關組織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市農委、農業農村局、民政局等正確領導下,按照協會章程規定,履行職能,踐行責任,發揮優勢,不負使命,近幾年,在京津冀奶業協同發展、生態養殖環境保護、養殖加工利益協調機制建立、奶業普查等多方面為政府、企業和社會服務,在自身建設上,提高服務能力,提升服務水平,得到各級各方好評。2018年經北京市社會組織評估確認,協會獲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等級AAAAA(五A)級社會組織殊榮。2019年成功舉辦首屆北京牛奶文化節。
新時代,協會將牢記使命,增強「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盡責擔當,竭誠服務,為推進奶業振興保障乳品質量安全做出新成績,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出新貢獻。
北京市奶業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北京市奶業協會是由從事奶牛育種、奶牛養殖、乳品加工、機械設備、飼草飼料、獸醫獸藥、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多個領域涉奶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本會會員分布和活動地域原則為全市。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恪守公益宗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誠實守信,規範發展,提高社會公信力。負責人遵紀守法,勤勉盡職,保持良好個人社會信用。
第三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本會邀請黨組織負責人參加或列席本會管理層會議。黨組織對本會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北京市民政局。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會負責人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監事長。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西城區鼓樓西大街75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為本市奶業發展服務,承辦委託、專業研究、成果交流、專業培訓、諮詢服務、編輯專刊。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擁護本會章程,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自願申請加入本會: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包括:
1、入會申請表;
2、單位簡介;
3、企業資質證明;
(三)由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本會頒發會員證,並予以公告。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會活動並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暫停行使會員權利;
(四)除名。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一)2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
(二)2年不按要求參加本會活動;
(三)不再符合會員條件;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個人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後,其在本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十六條 本會置備會員名冊,對會員情況進行記載。會員情況發生變動的,應當及時修改會員名冊,並向會員公告。
參考文獻
- ↑ 科研機構組織結構形式淺析,搜狐,2022-07-08
- ↑ 解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搜狐,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