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奶业协会
北京市奶业协会的前身是北京市奶牛协会,成立于1983年,1999年更名为北京市奶业协会。2021年召开第八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本市奶牛育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机械设备、饲草饲料、兽医兽药、大专院校、科研机构[1]、服务组织等涉奶企事业单位为本会会员,目前会员171家。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实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己任,是党和政府联系奶业生产企业、科技人员、广大奶农和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致力北京现代奶业,致力乳品健康中国。
目录
机构简介
北京市奶业协会在国家相关部委、有关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市农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正确领导下,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履行职能,践行责任,发挥优势,不负使命,近几年,在京津冀奶业协同发展、生态养殖环境保护、养殖加工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奶业普查等多方面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服务,在自身建设上,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得到各级各方好评。2018年经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确认,协会获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A(五A)级社会组织殊荣。2019年成功举办首届北京牛奶文化节。
新时代,协会将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尽责担当,竭诚服务,为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做出新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贡献。
北京市奶业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奶业协会是由从事奶牛育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机械设备、饲草饲料、兽医兽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多个领域涉奶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原则为全市。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为本市奶业发展服务,承办委托、专业研究、成果交流、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编辑专刊。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入会申请表;
2、单位简介;
3、企业资质证明;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参考文献
- ↑ 科研机构组织结构形式浅析,搜狐,2022-07-08
- ↑ 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搜狐,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