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里福德宮
沿革
北投里原為康熙年間北投社所居,又稱為「外北投」。早年當地農民輪流供奉一尊木雕土地公神像,由擲筊決定當年爐主供奉,後由北投里長林錦豐與地方仕紳倡議建廟,地主口頭約定捐地,民眾集資700萬元,坐落於淡金公路和北新路交叉口附近,於1991年落成。
廟蓋好時,原地主就將內政部營建署的土地徵收費領走,廟地轉為營建署所有,導致廟宇成了違章。營建署為開發淡海新市鎮,希望將廟拆遷,引起地方抗議,經林錦豐等人多次與開發單位陳情,終於獲得回應,廟旁興建200餘坪的社區公園。淡水太子廟也發生同狀況,導致需買回廟地。
2002年,淡水新市鎮施工時,廟身一度以圍籬圍住,遭竊賊偷了新台幣數十萬。次年12月28日,具有百年歷史的土地公神像遭竊,當地居民表示數年來已有超過200片以上的金牌被偷。2005年,曾偷錢的陳姓竊賊遭捕,板橋地院判刑4個月。在後來報導,老神像依然供奉於廟內。
隨著淡水新市鎮的大樓增加,也讓此廟香火鼎盛。每年農曆十一月初九的安座紀念日,會舉行祭祀與宴席。林錦豐在里長任內,興蓋一座戲台作為里民聚會場所,後遭檢舉違章。2006年2月23日下午,里民抗議政府要拆戲台,經由民意代表與營建署官員協商,將戲台所佔的綠地移撥給縣府。當時營建署官員私下同意繼續使用,卻有但書說若日後有糾紛、廟與戲台的合法性遭質疑,視同默契無效,必須依違章拆除。
臺北縣升格後,廟地所有權撥交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林錦豐在里長選舉落敗,又被新里長李金城質疑這座廟的財務狀況,引發雙方關係緊張。巧合的是相關單位再接獲舉發,重提廟與戲台是違章建築,而再度面臨拆除。
土地祠
土地廟,又稱土地公廟、福德廟或伯公廟,為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佈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佈。在1949年以前,凡有漢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在中國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開始信仰自由[1] 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蒸蒸日上的恢復民間信仰和社會的逐漸發展,便有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這些土地廟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的信仰中心,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這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就以當時農村小學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為藉口和理由,來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但仍舊無法破壞民間信仰的力量。部分地區官方就以破除迷信為藉口而進行強行拆除,這股土地廟信仰复兴的熱潮最終還是被大陸官方鎮壓了。然而实际上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佈因地而異。台灣因為擁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有相當多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
与农村地区的土地庙相对的,是供奉城市守护神的城隍庙。
土地神
土地神又稱「福德正神」、「土地公」、「土地公伯」、「土地伯公」、「土地爺」,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一般稱為「大伯公」。民間信仰最為普遍的眾神之一,流行於漢族地區及部分受漢族文化影響的少數民族也有信仰。土地神屬於中國民間信仰中的地方保護神,在1949年及其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的現象。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現代多屬於祈福、保平安、保收成之意。土地神也是道教諸神中地位較低,也是與人民較親近的神祇。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祠,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製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中國大陸土地廟
潮汕土地廟
土地神在潮汕俗稱為伯公。土地廟亦稱伯公廟或寫作福德老爺廟、福德古廟。每家每戶家中都會有伯公神位,商鋪也不例外。伯公廟規模通常不大,但分布最為普遍,田野、山嶺、村口、街衢,在在皆有。福德老爷身旁通常伴有福德老爷夫人,是和蔼可亲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