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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交流參觀)原圖鏈接來自 黨政機關 的圖片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政府工作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方面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做好我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協調工作,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維護少數民族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以及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的管理,指導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具體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本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組織有關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處理違反民族宗教政策和傷害民族宗教感情的問題。

維護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權益,監督辦理有關權益保障事宜。

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的重大事項,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市民族成份的審查和更改。

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和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引導、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的範圍內開展活動;預防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推動民族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民族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民族宗教界人士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

指導、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依法加強管理,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和辦好自養事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廣泛聯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助做好民族宗教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指導各縣區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協助縣區政府及時發現和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穩定;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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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

參考文獻

  1. 南昌概況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0-07-01
  2. 習近平論民族和宗教工作(2019年) ,「學習強國」學習平台,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