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水利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市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國家、省及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的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開展水能資源普查和調查評價。負責全市重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報批或審批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權有償取得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准,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河道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徵收制度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程建設工作。
(十)指導全市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對水利資金的使用和局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指導水利經濟和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相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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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懷化市水政監察支隊考察團來新化交流考察水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搜狐,2017-09-22
- ↑ 市水利局主要職能,懷化市人民政府,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