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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是直接形成的歷史記錄。「直接形成」說明檔案繼承了文件的原始性,「歷史記錄」說明檔案在繼承文件原始性的同時,也繼承了文件的記錄性,是再現歷史真實面貌的原始文獻。正因為檔案繼承了文件的原始記錄性,具有歷史再現性,所以檔案才具有憑證價值的重要屬性,並以此區別於圖書情報資料和文物[1]

目錄

簡介

檔案的形成者

檔案是由官方機構、半官方機構、非官方機構以及一定的個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

檔案來源於文件

檔案是由文件有條件地轉化而來的,這裡的「文件」是指廣義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圖表、聲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種材料。檔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價值階段的不同形態,兩者具有同源性和階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實效、功用、離合等個性差異。從文件到檔案是一個批判繼承的辯證運動過程。從信息的內容和形式來說,兩者完全相同的,但從時效、價值和系統性上來說,檔案是對文件的不斷揚棄。首先是時效性批判,檔案是已經辦理完畢的文件;其次是價值評判,檔案是辦理完畢的文件中具有保存價值的部分;最後是系統性批判,檔案是把分散狀態的文件按一定邏輯規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單元。因此,文件是檔案的前身,檔案是文件的歸宿;文件是檔案的基礎,檔案是文件的精華;文件是檔案的素材,檔案是文件的組合。

檔案的形式多種多樣

檔案的形式包括載體、製作手段、表現方式等。從載體來看,有甲骨、金石、縑帛、簡冊、紙質、膠磁等;從製作手段來看,有刀刻、筆 寫、印刷、複製、攝影、錄音、攝像等;從表現方式來看,有文字、圖表、聲像等。

檔案的本質屬性

檔案具有歷史再現性、知識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會性、教育性、價值性等特點,其中歷史再現性為其本質屬性,其他特點為 其一般屬性。因此,可將檔案的定義簡要地表述為:檔案是再現歷史真實面貌的原始文獻。

檔案的防護

基本要求

1.1 檔案防護內容應包括外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溫濕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線照射,防塵、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蟲、鼠等)和安全防範等[2]

1.2 溫濕度要求應根據檔案的重要性和載體等因素區別對待。

1.3 音像、縮微、電子文件等非紙質檔案貯存庫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有關規定外,尚應根據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進行設計。

視頻

檔案 相關視頻

檔案-解密外星人
《檔案》彭德懷朝鮮戰場橫刀立馬(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