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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图书馆

洛阳市涧西区图书馆始建于2011年6月(原地址涧西区人民文化馆三楼),面积60㎡,只提供免费阅览服务。2015年区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对图书馆进行扩建,购买图书、设备、配置图书流动服务车。现扩建后的图书馆面积1100㎡,阅览座位约200个,书目检索机3台,数字音频阅读机3个,自助借还机1台,藏书十万余册,期刊[1]2000余种(包含电子期刊)。除资料、文史档案查询功能外,读者还可在馆内享受咨询、办证、阅览、借还、数字阅览、数字读报等公共文化服务。

目录

基本介绍

涧西区图书馆始建于2011年6月(原地址涧西区人民文化馆三楼),面积60㎡,只提供免费阅览服务。2015年区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对图书馆进行扩建,购买图书、设备、配置图书流动服务车。除资料、文史档案查询功能外,读者还可在馆内享受咨询、办证、阅览、借还、数字阅览、数字读报等公共文化服务。

涧西区图书馆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倡导全民阅读,营造书香社会,使更多的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展厅展馆

涧西区图书馆自成立以来,以区图书馆为总馆,残疾人[2]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社区图书室以及图书流动服务车为基础,6个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和河洛书苑城市书房为延伸,布局合理、动静结合的图书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

馆藏实力

现扩建后的图书馆面积1100㎡,阅览座位约200个,书目检索机3台,数字音频阅读机3个,自助借还机1台,藏书十万余册,期刊2000余种(包含电子期刊)。

实用信息

办证指南

一、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涧西区图书馆申请办理读者证,同一身份的证件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

二、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若出现丢失请及时到馆办理挂失,否则因他人冒用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承担。

三、申办读者证须交纳100元的办证押金,退证时全额退还。

四、读者办证实行免费,若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申请补办,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五、读者在办证期满180天后方可申请退证,退证者自退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再申办新证。

六、退证时须出具持证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押金凭证到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并交回读者证。

七、读者证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到办证馆免费办理续证手续。

八、每个读者证可同时借阅2册图书,借期30天;借期内读者可登陆市图书馆网站或到就近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九、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逾期不还的,将按每册图书超期实际天数停用读者证,最长停用时间为90天。

十、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到图书所属馆照章赔偿。

借阅服务

涧西区图书馆借阅服务指南

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属国有资产,为了更好的保存和利用本馆藏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涧西区图书馆报刊阅览制度

1、读者凭有效证件免费在馆内阅览,本室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2、读者选好期刊、报纸后,请在就近的座位上阅览,每次限阅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

3、读者如需查阅闭架期刊、报纸,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需复印资料,请向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请爱护期刊、报纸,不得在刊物上圈点、影描、划道、裁剪、撕毁,违者以期刊、报纸定价的5-10倍处罚。

5、请读者保持阅览区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穿背心、拖鞋或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6、阅览区内严禁吸烟,勿吃食物、饮料,以免污损文献。自备的书刊、包袋、伞等物品请存放寄包处。

7、热忱欢迎广大读者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宝贵建议。

二、涧西区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

1、读者凭借书证借阅。

2、每次借阅图书两册,期限30天。每超期一天按借书证停借一天的方式处理。对确需续借的书籍,读者可在借期内来馆或在我馆网站上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

3、请不要携带食品、有色饮料、书刊、包等物进入书库。未办理借阅手续的读者请勿带书出馆。

4、借阅区内严禁吸烟、吃东西、大声喧哗。

5、借书时请读者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残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还书时如发现缺页、污损等问题,请按本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6、如图书丢失,请读者务必及时到馆办理丢书手续。

7、盲文图书、视听资料及配套设施,在涧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东侧图书阅览室,需要提供特殊服务的残疾人读者,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和沟通。

三、涧西区图书馆图书赔偿制度

1、读者借阅我馆图书时,须当面检查,如发现已有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读者负责赔偿。

2、图书封面,封底被污损、撕坏、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20%赔款。

3、图书正文被污损或缺页的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如不能赔偿的图书,按原价2倍赔款。

4、图书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不能赔偿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款(多卷书按全套书价的5倍赔偿,图书赔偿后,三个月内找回原图书而无缺损或购到相同版本的图书,可凭原赔书凭证退回赔款,但应按超期处理)。

5、对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偷梁换柱等),偷盗图书者,除按上述规定赔款外,交送有关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6、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被读者损坏的图书,经办理赔款手续后,一律改归我馆处理。

通借通还

2011年涧西区图书馆成立以来,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面向广大市民群众零门槛开放。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2015年区政府又投资300余万元对图书馆进行扩建。

按照洛阳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要求, 涧西区图书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残疾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图书室以及图书流动服务车等基础硬件设施为基础,构建出布局合理、动静结合的图书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馆藏流通图书实现通借通还, 凡持有洛阳市图书馆或市属各县(区)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可在全市所有公共图书馆借还图书。每张借书证每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图书。

图书续借

涧西区图书馆书籍首期借阅时间为30天,如首期借阅时间内未阅读完的,读者可期满时到本馆办理续借手续或在网上进行续借;每册图书可办理网上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

一、 网上登录

1. 登录洛阳市图书馆网站,在首页右侧“图书续借与查询”栏目下,进行登录;

2. 在“用户名”一栏中输入您在我馆办理的读者证号码(证背后条码号);在“密码”一栏中输入办证时所设置的密码123;

3. 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我的图书馆”。

4. 在“我的图书馆”可以进行“图书续借”、“借阅史查询”、“修改密码”等操作

二、 网上续借

1. 续借规则:本人只能对有效借期内的图书进行续借,所借图书只能续借一次,超期未还图书不能续借,必须到馆归还图书。

2. 在“我的图书馆”页面点击“图书续借”链接项,将会显示出本人图书借阅情况详细信息。您可在每条图书后查询到该书应还日期。

3. 在要续借的图书前的方框打勾,点击“续借”按钮后,系统会提示:“您确定要对选中的某条记录进行续借操作吗?”如果确认要续借,点击“确定”。续借的图书前将会出现“续借成功”的字样。至此,该本图书的网上续借操作全部完成。

4. 如果续借失败,请您参考上述续借规则。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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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期刊基本常识,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8-06-21
  2. 残疾人最需要什么?,搜狐,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