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多祿
聖白多祿,亦譯為聖白伯鐸、聖桑實(San Pedro Sans y Jordá;1680年9月22日-1747年5月26日)是18世紀到中國福建傳教的天主教傳教士。
他於西班牙塔拉戈納岀生,為羅馬天主教多明我會會士,1732年到1747年間擔任天主教福建教區主教,1747年因傳播天主教而在福州被殺。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2000年10月1日將他封聖,為中華殉道聖人之一。
目錄
早年
1680年9月22日,白多祿於西班牙塔拉戈納省多篤撒教區的阿斯科鎮岀生。母親和孿生妹妹在他出生時俱亡,次日在本村教堂領洗,取名伯鐸·若瑟·安德肋。白多祿的舅父何彌額神父是萊里達教區的司鐸,白多祿幼年時就被其父託付給舅父進行教育。17歲時,白多祿進入萊里達城的多明我會修道院學習。1698年7月6日,18歲的白多祿發願後成為修士,並取了「殉道者伯鐸」的會名。6年後,他於1704年9月24日晉鐸。
萊里達城在1707年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中受到攻擊,白多祿參與了救治傷員的工作。1709年,他被派往薩拉戈薩做教學工作並成為了當地聖母玫瑰會的指導司鐸。他於1712年秋天加入由多明我會玫瑰會省42名神父組成的傳教團,然後離開西班牙加的斯港先赴墨西哥,再由墨西哥阿卡普爾科港出發前往菲律賓。經過全程11個月的旅行,他們到達馬尼拉。
入閩傳教
當時,多明我會已經成為羅馬天主教在華傳教的主力。由於多明我會反對祭孔祭祖而導致了禮儀之爭及被清朝禁止傳教,很多傳教士遭羈押或驅逐;在這種背景下,白多祿還是決定到中國傳教。經過在菲律賓1年零8個月的等待後,白多祿與華雅敬神父於1715年6月22日一起由馬尼拉出發前往中國,6月29日到達廣東。白多祿為躲避口岸的官兵又轉往廈門登陸,但仍被中國士兵抓獲;不過由於負責的軍官不願追究,白多祿被釋放。隨後,他經泉州、興化一線北上,前往當時福建天主教的中心地區閩東福寧州福安縣傳教。這時他開始使用自己近音的漢語名字「白多祿」,來取代西班牙文名伯鐸·桑實。
白多祿初到閩東便奔波於福安的各個鄉村間傳教,成立了聖多明我第三會。有600多當地的文人士紳皈依天主教和組織了公教仕紳協進會。這些在地方上頗具影響的人物大大幫助了白多祿的傳教行動,曾經有士兵進入鄉村民居內搜捕傳教士,結果當地信教的士紳到縣衙控告士兵擾民,還獲得勝訴。同時,白多祿在當地成立了聖母玫瑰會,勸教友勤念《玫瑰經》。
此外,他還在穆陽建立了玫瑰聖母堂和在康家板(康厝)建立了天主聖三堂。在此期間,他逐漸適應並接受了中國的生活方式、學習了當地的文化風俗,爭取到許多教友的支持。在被選為福建傳教區的區會長之後,白多祿苦於傳教人手不夠,請馬尼拉會省加派傳教士赴閩;但從馬尼拉出發到澳門的4位西班牙籍傳教士被葡萄牙人所阻撓而無法進入中國境內,只得在一年後喬裝成漁民從廣州登陸再輾轉來福建。不久,華雅敬神父被調至福建任區會長,白多祿就南下到閩南地區傳教。
禁教高峰時期
雍正皇帝於1723年(雍正元年)上台後,清政府加大了禁教的力度,嚴厲禁止天主教活動,並懸賞傳教士的人頭,[1]當時白多祿仍在漳州,只得隱居起來,晝伏夜出,在晚上去見教友。這種情形持續了6年。1724年,清政府下令將全國的傳教士都集中於廣州,最後驅逐到澳門,不許回中國傳教。福建的天主教堂被政府沒收充公,教徒也被勒令放棄信仰。這時,福建的華雅敬會長決定讓一部分傳教士去廣州,以迷惑官府,剩下的傳教士則留下並隱藏起來。如此,福安一帶的天主教仍然在地下秘密傳播,許多傳教士躲到寧德縣嵐口村,1726年時福安還有18座教堂,教徒超過一萬名。不久,聖座使者來到中國和清政府商談這次危機;儘管沒有解決問題,但局勢也緩和下來。1728年1月29日,白多祿被委任為福建宗座代牧區輔理宗座代牧。1729年冬,因為禁教局勢再度緊張,白多祿離開漳州府龍溪縣石碼鎮,到廣州避難。1730年2月24日,他在廣州被祝聖為主教。1732年1月3日,他又擔任福建宗座代牧區宗座代牧,同年8月,他隨同其他傳教士一起被驅逐到澳門。[2]
1735年,雍正帝去世,白多祿於是考慮重返福建。經過幾度嘗試,1738年6月,他和施方濟神父成功離開澳門,乘船潛回福建,經過1個月才返回福安,隱藏在信徒的家中秘密傳教,負責閩、浙、贛三省教務,並巡迴各縣堂口。此時的白多祿已經熟練掌握了閩東語,能夠流利的向各階層人士布道。
殉教
1746年(乾隆十一年)四月,福寧知府董啟祚、福寧鎮臣李有用偵查出福安縣穆洋村一帶有傳教士活動,而且教徒還利用暗室、地窖、重牆複壁來隱匿傳教士,於是便報告福建巡撫周學健。周學健格外重視禁教事宜,立即派兵將費若望神父和十幾個教徒逮捕,並上奏乾隆帝,而乾隆帝則讚許逮捕教士教徒一事。於是周學健加大了搜捕力度,德方濟和施方濟神父於1746年6月28日被捕,白多祿於同年7月2日在穆陽被搜捕入獄。
經過多方審訊,周學健了解到福安的天主教傳播甚廣,城鎮鄉間從士紳到庶民,非天主教徒的竟然只占少數,這種情況讓他十分吃驚。於是周學健再次上奏關於福建天主教秘密傳播之事,並希望朝廷嚴加懲處。乾隆帝對此情況也十分震驚和重視,並在全國範圍內再次大規模禁教。這次在福安被逮捕的教徒多被治罪,而周學健特別按首犯責任追究白多祿。
周學健於1746年9月12日專折上奏要求判處白多祿斬首,乾隆帝初批「未免言之過當,然照律定擬,自所應當」,而交由三法司複議後最終還是下詔處斬。白多祿經受獄中長期的折磨之後於1747年5月26日(乾隆十二年)在福州西門外被斬首,時年66歲。他殉道後一年的1748年,另外四名先後被捕的西班牙神父施方濟、華雅敬、德方濟及費若望也被處決。
參考文獻
- ↑ Pedro Sanz y Jordá, Santo, Catholic.net
- ↑ 白多祿[失效連結],天主教中華殉道聖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