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职人员
圣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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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圣职人员 外文名A priest 解 释:各种宗教中为信仰的人员 性 质:宗教 类 别:职业 |
圣职者(英语: clergy )[1],或称神职人员,指在宗教机构中,担任宗教性职务的人员。大多数宗教都有圣职人员,虽然名称各异。而在某些宗教的某些教派,更对指定一定职级以上需要出家。
目录
儒教
传统上儒教辅佐天子祭祀的神职官为太常或奉常,先秦时称为宗伯、秩宗、祝宗。礼部出现后逐渐吸纳太常的职能,至清代太常寺并入礼部。各地城隍由各地最高官员主祭。
在民间负责宗族祠堂的红白事和节日祭祖祭神的主祭者一般为宗族中辈分最大者。
道教
佛教
佛教中的“圣职人员”(Buddhist clergy),中文一般通称为僧侣、和尚、上人、法师、师父,专指出家众、僧伽,包括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和沙弥尼等,在家的信徒称居士仅为平信徒。近现代的教派和法令的变化,正式的僧侣也有不少结婚的,或居士一样可以担任圣职。
基督宗教
基督教中,由教会授予圣职。“Holy Order”在汉语中,被译为圣品或神品。中国天主教译为“圣秩”,中国基督教新教译为“圣职”。即指主教(监督)、牧师、神父(司铎)、长老、执事(会吏)等人员[1]。
天主教
天主教中,圣职人员是因着圣秩圣事得到祝圣的主教、神父和执事。神父仅修士可以担当,主教则必须具备神父身分,在占主流的拉丁礼传统中,原则上两者均需终身不婚。
东正教
东正教神职人员分为独身(黑神品)、结婚(白神品)两个系统。结婚在家者可成为诵经士、助祭、辅祭、大辅祭、司祭、大祭司。出家修行者,可成为修士、修士辅祭、修士大辅祭、修士司祭、修士大司祭、主教、大主教、督主教、都主教、牧首。
新教
犹太教
伊斯兰教
神道教
印度教
巴哈伊信仰
注释
- ↑ 1.0 1.1 王雷. 《浅探基督教圣职体制的渊源及其历史沿革》. 金陵神学志 (江苏省南京市: 金陵协和神学院编务室). 2005, (2005年02期): 112–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4)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