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照明學會
協會簡介
還擬成立四個專業委員會,分別是:照明工程專業委員會、光源專業委員會、路燈及道路照明專業委員會、照明測試專業委員會。 陝西省照明學會掛靠於西安應用光學研究所。學會現有理事83名,常務理事31名, 理事長:王小鵬 副理事長:霍小平 劉德法 陸治國 肖建國 楊德才 楊慶福 楊照金 楊文軍 王甫奇 秘書長:吳寶寧 陝西省照明學會擬辦《西部照明》期刊[1]。歡迎照明界同仁參加陝西省照明學會。
陝西省照明學會辦公地點:西安市電子三路西段9號 通訊地址:西安市123信箱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陝西省照明學會,英文譯名為:Shaanxi Illumination Engineering Society,縮寫為SIES。
第二條 本團體是依法登記的由陝西地區照明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省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2],是陝西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照明科技工作者的紐帶和發展照明科技事業的助手。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團結
和動員廣大照明科技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密切結合陝西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促進照明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照明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照明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
本會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探討。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堅持真理,誠實勞動,親賢愛才,密切合作」的職業道德,關心和維護照明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團結廣大照明科技工作者,為繁榮和發展陝西照明事業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陝西省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陝西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掛靠單位——西安應用光學研究所(兵器205所)。
第五條 本團體住所:西安市電子城電子三路西段9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和實際應用能力,促進學科不斷發展;
(二)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工作,積極承擔企事業單位委託的有關諮詢項目,進行決策諮詢,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三)組織報告會,舉辦各種培訓班,不斷提高會員和照明科技工作者的理論水平和技術水平;
(四)舉辦科技新成果、新技術和新產品展覽展銷會,組織技術交流會等活動,積極促進新產品、新技術走向市場;
(五)積極開展科普活動,普及照明科技知識,傳播照明先進技術經驗;
(六)創辦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為照明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實體,為照明科技工作者開設活動場所;
(七)舉薦人才,表彰、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
(八)開展與台灣、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中的照明科技工作者的聯繫,增進中華民族照明科技工作者的團結。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符合入會條件者,經過履行入會手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或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團體,熱心和積極支持本團體工作;
(三)個人會員要求從事照明技術、照明工程管理工作多年,有豐富實踐經驗或較大貢獻者,或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從事照明事業的科技工作者;
(四)單位會員要求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科研、生產、設計、教學、營銷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由本人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被批准的會員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學術活動和培訓班;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向本團體提出申請從事科學活動的必要支持和幫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本團體組織的學術活動,關心我省照明事業的發展和本團體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 ↑ 期刊的分類有哪些 ,搜狐,2019-09-24
- ↑ 社會組織政策解讀(一):如何認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搜狐,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