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镇蛮烟碑
雄镇蛮烟碑,现为新北市市定古迹,于1985年8月19日公告为国家三级古迹。位于新北市贡寮区草岭古道内,为清台湾镇总兵刘明灯于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冬所题。[1][2] 有首诗描述“雄镇蛮烟”碑:“雄”旁其卯星,“镇”迫龙更抱心胸,“蛮”气霏霏龙吸雨,“烟”兑亨亨虎吞风。
目录
立碑缘由
雄镇蛮烟摩碣石碑位于草岭古道半山腰(海拔约240公尺),寛3.36公尺、高1.19公尺,传说于清同治六年(西元1867年)镇台总兵刘明灯北巡噶玛兰,途经此地遇到大雾弥漫导致过路的旅人方向无法辨识,所以刘明灯就在此地的石碑上写下“雄镇蛮烟摩碣”四大字,藉以镇压山魔。与‘虎字碑’同列为三级古迹。
草岭古道位在宜兰县头城镇和新北市贡寮区 的交界处,全长约8.5公里,属淡兰古道中的其中一段,更是台湾目前仅存前清所遗古道之一;草岭古道沿途可见阔叶树林、人工栽培的针叶树还有亚热带雨林最具特色的笔筒树。还有‘澄澈山溪’、‘福德祠’、‘跌死马桥’、‘雄镇蛮烟摩碣’、‘虎字碑’、‘哑口观景亭’等景点,古道途中设有三座凉亭、解说牌及公厕等设施,可供游客休憩与服务。
规格与特色
碑文内容
同治六年冬月
雄镇蛮烟
钦命提督军门镇守台澎挂印
总镇斐凌阿巴图鲁刘明灯书
传说故事
雄危耸旁其卯星,
镇迫龙更抱心胸,
蛮气霏霏龙吸雨,
烟兑亨亨虎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