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縣圖書館
龍山縣圖書館的前身「從雲書院」始建於嘉慶二十年(1815),民國十八年(1929)成立民眾圖書館,迄今已有80年歷史。藏有各類書籍資料12.1430冊(件),其中紙質文獻91234冊(件),電子圖書12140冊,電子期刊[1]18056種(冊)。館內設有圖書外借處、報刊借閱室、少兒借閱室、參考資詢室、地方文獻古籍閱覽室、過刊借閱室、辦公室等多個服務窗口。
目錄
基本介紹
龍山縣圖書館的前身「從雲書院」始建於嘉慶二十年(1815),民國十八年(1929)成立民眾圖書館,迄今已有80年歷史。歷經幾代圖書館人的艱苦創業,現已建成為館藏豐富、設施齊備、環境優雅的國家二級圖書館,是湖南西北邊陲輔射湘、鄂、渝、黔的文明窗口館。目前在編職工11人,其中大專學歷11人,本科學歷4人,中級職稱1人,初級職稱2人,管理員12人。常年舉辦培訓、講座、展覽、閱讀、圖書流動車進機關、進學校、進鄉村、進企業、進社區、進軍營等系列活動。連續多年榮獲湖南省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先進單位和湖南省閱讀推廣活動優秀組織獎等諸多獎項。初步形成了 「圖書流動車服務」、「國學誦讀」、「全民閱讀、書香龍城」等服務品牌。2010年2013年參加第四次、第五次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2],被評為二級圖書館(縣級),2017年參加第六次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被評為三級圖書館(縣級)。
龍山圖書館以六個服務窗口為陣地,採取多種服務方式,為讀者服務,為社會服務。所有服務窗口堅持常年開放,每周保證56小時開放時間。積極採用送書上門、預約借書、代借代還等借閱方式,經常舉辦各類讀者活動、專題講座、業務培訓等,增進了解,擴大交流,不斷鞏固和壯大讀者隊伍。
龍山圖書館充分發揮龍頭作用,並採取縱向深入、橫向發展的方針,加強圖書網絡建設,已逐步形成了以縣館為中心,鄉鎮圖書館(室)為主導,村寨圖書館室為依託的圖書網絡。與此同時,加強了城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學校圖書館(室)的業務聯繫,打好基礎,積極籌備,逐步實行聯合併網,以擴大藏書流通,實現資源共享。
展廳展館
2005年我館在原址上進行重新擴建,2007年初開館,現館舍位於縣城新建路中段64號,館舍面積為957.4平方米,館內設有圖書外借處、報刊借閱室、少兒借閱室、參考資詢室、地方文獻古籍閱覽室、過刊借閱室、辦公室等多個服務窗口。擁有閱覽坐席260個、計算機36台、投影儀1台、電子屏1個、歌德電子閱讀機3台,寬帶接入100MBPS ,實現無線網絡全覆蓋,選用GTS—IKMS圖書館自動化管理系統,是湘西自治州功能較為完備的標誌性文化設施,2007年新館正式對外開放。建立了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龍山縣支中心1個,鄉鎮基層服務點21個,村級基層服務點397個,農家書屋397個。
館藏實力
龍山縣圖書館藏有各類書籍資料12.1430冊(件),其中紙質文獻91234冊(件),電子圖書12140冊,電子期刊18056種(冊)。發放借閱證3658張,到館讀者5萬餘人次,書刊外借約12萬冊次,舉辦讀者活動60餘場次,讀者參加3000餘人次。
實用信息
讀者文明公約
1.講究文明,相互禮讓。
2.衣着整潔,舉止文雅。
3.保持安靜,勿作喧譁。
4.嚴禁吸煙,杜絕危險。
5.珍惜書刊,愛護設備。
6.講究衛生,保持清潔。
7.維護秩序,遵紀守法。
8.配合管理,共同監督。
入館須知
1.憑本人讀者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其它有效證件進入圖書館。
2.言談舉止文明規矩,着裝整齊。
3.保持館內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4.愛護圖書館各種資源及設施。
5.妥善小心保管個人物品。
6.館內嚴禁吸煙、用火,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蝕性化學物品入館。
7.嚴禁大聲喧譁、嘻戲玩鬧和大聲接聽手機。
8.不准用物件空占閱覽座位。
9.不得任意觸動消防設施。如消防設施遭到人為損壞,對責任人作嚴肅處理。
10.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11.嚴禁將寵物帶進館區。
12.請自覺遵守蒼南圖書館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閱覽室須知
讀者須出示本人讀者證,經工作人員驗證並領取代書板後方可入室;讀者不得攜帶書包,手袋等個人物品入室;讀者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上述規定者,工作人員有權批評、制止,並將根據違章情節按照圖書館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1、進入圖書借閱室
⑴在書架上取書時,須將代書板插入該書的架上位置,如未選中,將書放回原處,抽出代書板;如選中所借圖書,也抽出代書板,到工作台前交板取證,辦理借書手續。選書時,不要隨意插放,以免亂架,影響他人借閱。
⑵要愛護圖書,凡有污損、撕頁及私自攜帶出室外等現象發生,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⑶保持室內安靜,進入借閱室請將手機關閉或調至振動,請勿在借閱室接聽電話或大聲交談。
⑷愛護公共財產,不准隨意挪動、損壞室內設施、器材和用品。
2、進入報刊閱覽室
⑴每位讀者每次只允許從刊架上取1冊期刊,並用代書板代替期刊的位置,閱後放回原處。
⑵每位讀者每次只允許從報架上取1份報紙,閱後報頭朝外放回原處。
⑶讀者要愛護報刊,不得有污損、撕頁、開天窗及私自攜帶出室外等違章行為。
⑷保持室內安靜,進入閱覽室請勿在室內撥打、接聽電話或大聲交談。
3、進入電子閱覽室
⑴本館電子閱覽室為讀者提供上網、館藏數據庫檢索、電子文獻閱覽、館藏光盤外借、還回服務,入室讀者須出示本人讀者證。
⑵讀者進人閱覽室應在機房管理系統進行身份驗證通過後,方可使用計算機。讀者在使用結束後,應在機房管理系統中註銷使用完成後,方可離開。
⑶不得攜帶對電子閱覽室設備有潛在威脅的物品進入電子閱覽室。
⑷愛護電子閱覽室內的各種設施、設備,不得在設備上塗、抹、刻、劃,以及拆卸和破壞室內設備。如遇設備故障,應及時與管理人員取得聯繫,不得私自拆卸或用力擊打計算機。違者按圖書館規章制度處理。
⑸不得用私人物品空占閱覽座位,不得兩人合坐一個座位。不得在計算機操作台上放置與上機或學習無關的物品。
⑹不得登陸非法或黃色網頁,嚴禁發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言論,一經發現取消其使用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與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⑺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吸煙,亂扔雜物、隨地吐痰。
⑻保持室內安靜,進入借閱室請將手機調至振動,請勿在借閱室接聽電話或大聲交談。
4、進入地方文獻閱覽室(參考諮詢室)
⑴本室負責龍山地方文獻的各項信息檢索和課題諮詢服務工作。主要服務項目有:地方文獻的課題立項;情報調研;成果論證;龍山地方文獻方面的相關課題等。
⑵本室負責編制龍山地方文獻專題文摘、目錄、索引等。
⑶本室承擔地方文獻專題數據庫的建設編制工作。
⑷本室圖書為開架內閱圖書,一律不外借。如需要查閱,請持讀者證入室閱覽。
⑸讀者入室前請將所攜帶的提包等個人物品存放在寄存處。持讀者證刷卡入室後,請先填寫諮詢卡。
⑹讀者如需複印有關資料,請交工作人員辦理,不得擅自將書刊資料攜出室外。
⑺讀者接到圖書後,要認真翻檢,如發現圖書污損等情況,應及時聲明,否則責任自負,對污損圖書者,每冊交污損費5元;偷竊圖書者,每冊處以200元罰款。
⑻保持本室的安靜、整潔,嚴禁吸煙。
⑼請勿攜帶兒童入室。
5、新讀者入館指導
⑴入館指導內容以圖書館規章制度、圖書借閱流程、文獻資源介紹、圖書文獻使用常識為主。
⑵參考諮詢部每年應對新讀者入館指導內容進行調整修改,以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辦證指南
◎辦證須知
1.申辦對象:符合法定年齡的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士。
2.出示證件:身份證、護照、軍官證等其它有效證件,13-16周歲持戶口薄辦理。
3.一人限辦一證,讀者證不得借他人使用。
◎換證辦理
1.持有老證的讀者,可憑老證、本人身份證、發票辦理退證手續,老證押金予以退還,換辦新證。
2.如持有老證的讀者不慎遺失發票,可憑老證換取新證,老證押金按原金額抵新證押金,但不予重新開據發票。
3.老證換新證更改押金額度須知:增加押金金額,增加部分按金額補繳,開據發票;減少押金額度,需憑押金髮票,否則減少部分不予退還。
4.換證之前須歸還已借圖書,填寫辦證申請單及換證情況登記表。
◎新證辦理
1.憑本人有效證件,填寫辦證申請單,繳納辦證工本費15元。
2.繳納押金100元,可借閱書刊3冊,光盤2碟,借期3天。
說明:讀者須妥善保管押金憑證,以備日後退證所用。
◎退證辦理
憑辦理讀者證時的有效證件、讀者證及押金憑證辦理退證手續。
◎掛失辦理
如發現遺失,憑有效證件速到辦證處掛失;補辦讀者證的工本費15元。
◎辦證時間
1.開放時間:星期二至星期日9:00-17:00。
2.正常開放期間:8:30-17:30(星期五上午本館內部學習、圖書整理、工作籌劃除外)。
視頻
龍山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電子期刊和期刊的區別?,搜狐,2021-10-10
- ↑ 文化部將開展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