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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伯希和考證愛育黎是梵語,為「壽」,拔力八達是藏語,為「藥」。姚大力根據趙孟頫《上卿真人張公碑銘並序》:「武宗、仁宗之始生也,上命公皆以擬命進,仁宗五歲時,譯為梵文,今廟諱是也」,考證認為該名為梵文Āyur-parvata,意為壽山。[1],1285年4月9日-1320年3月1日)是元朝第四位皇帝蒙古帝國第八位大汗,1311年4月7日—1320年3月1日在位,一共在位9年。清代乾隆晚期乾隆帝命改譯遼、金、元三史中的音譯專名,改譯阿裕爾巴里巴特喇[2],今日學界已無人使用。

早年助兄長海山即位,被海山立為皇太子(元朝的皇位繼承人一律稱皇太子。《元史》卷二十二《武宗本紀一》記載,大德十一年,「六月癸巳朔,詔立母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為皇太子,受金寶。」相約兄終弟及,叔侄相傳。後嗣位,年號皇慶延祐

他去世後,諡號聖文欽孝皇帝廟號仁宗,蒙古語稱號普顏篤皇帝。《元史》卷二十六《仁宗本紀三》記載:「群臣上諡曰聖文欽孝皇帝,廟號仁宗,國語曰普顏篤皇帝。」《元史》卷二十七《英宗本紀一》:延祐七年五月「乙未,請大行皇帝諡於南郊。」延祐七年八月「丙辰,祔仁宗聖文欽孝皇帝、莊懿慈聖皇后於太廟,鐵木迭兒攝太尉,奉玉冊行事。」蘇天爵《國朝文類》卷十《冊文》中的《仁宗皇帝諡冊文》(作者:張士觀),冊文內容記載元仁宗獲得諡號和廟號的時間是延祐七年八月十日(丙辰日)。「普顏篤」在蒙古語中意思是「善者、福者」。又譯巴顏圖可汗。

傾心儒學

至大四年正月初八日(1311年1月27日),元武宗病逝。至大四年三月十八日(1311年4月7日),元仁宗在大都大明殿即位。

仁宗自幼熟讀儒籍,傾心釋典。他從十幾歲起就師從著名儒士李孟,儒家的倫理和政治觀念對他有很強的影響。[3] 他在登基稱帝之前,先後在身邊任用的有王約趙孟頫張養浩等漢儒和很多藝術家以及翻譯家和散曲作家。[4]

仁宗不僅能夠讀、寫漢文,還能鑑賞中國書法與繪畫,此外他還非常熟悉儒家學說和中國歷史。[5]

仁宗下詔下令將《貞觀政要》、《帝範》、《資治通鑒》和儒家經典《尚書》、《大學衍義》等書翻譯成蒙古文並刊行天下,令蒙古人色目人誦習。 仁宗支持下刊行天下的漢文著作包括:儒家經典《孝經》、《烈女傳》、《春秋纂例》、《辨疑》、《微旨》以及元朝官修農書《農桑輯要》。[6]

恢復科舉

1234年,蒙古帝國金朝、控制中原地區後需大量人才治理國家,根據中書令耶律楚材的建議,1237年秋八月,元太宗窩闊台下詔開科取士。諸路考試,均於1238年(戊戌年)舉行,史稱「戊戌選試」。這次考試共錄取東平楊奐等4030人,皆為一時名士,朝廷得到了需要的各方面的人才。但後來「當世或以為非便,事復中止」。[7]

後來的定宗(貴由)、憲宗(蒙哥)、世祖成宗武宗等朝,朝廷多次討論恢復科舉,但因為多種原因,[8]一直沒能實現。

皇慶改元(1312年)仁宗將其儒師王約特拜集賢大學士,並將王約「興科舉」的建議「著為令甲」(《元史》列傳第六十五王約)。 皇慶二年(1313年)農曆十月,仁宗要求中書省議行科舉。中書省官員建議只設德行明經一科取士,仁宗同意。[9]

皇慶二年農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以朱熹集注的《四書》為所有科舉考試者的指定用書,並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釋的《五經》為漢人科舉考試者增試科目的指定用書。[10]

這一變化最終確定了程朱理學在今後600年裡的國家正統學說地位,因為後來的兩朝的科舉取士基本沿襲元朝的科舉制度及其實施辦法,並在其基礎上進一步加以發展、充實和完善。

元仁宗1313年下詔恢復科舉距離元太宗窩闊台1238年的「戊戌選試」已經有75年,天下讀書的士人至此再次獲得以科舉方式晉身做官的途徑,方便了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流動,緩和了社會矛盾。

中書省對於鄉試會試(「會試」之名亦始見於金朝)、殿試的舉行時間,每次考試的錄取人數、考試內容、考官來源、各行省的鄉試錄取名額分配、考試過程中的考場紀律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11]

鄉試,每三年一次,都是在八月二十日舉行,全國共在17個省級區域設17處鄉試科場,按照不同的地方的人口和民族進行名額分配,從赴試者中選300名合格者次年二月到大都參加會試。值得注意的是,高麗王朝所在的征東行省也有鄉試科場,並在300名鄉試中選者中有3人的名額。[12]

延祐元年(1314年)農曆八月二十日,全國舉行鄉試,一共錄取三百人。

延祐二年(1315年)農曆二月初一日,三百名鄉試合格者在大都舉行會試第一場,初三日第二場,初五日第三場,取中選者一百人。

延祐二年(1315年)農曆三月七日,一百名會試中選者在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最終錄取護都答兒張起岩等五十六人為進士

1238年的「戊戌選試」之後,科舉考試中斷了75年,元仁宗延祐年間恢復科舉取士,史稱「延祐復科」。[13]

從元仁宗1315年開科取士到1368年元惠宗逃離大都、元朝滅亡為止,科舉每三年一次,元朝一共舉行了16次科舉考試,考中進士的共計1139人(中間因為因為元惠宗時期丞相伯顏擅權,執意廢科舉,1336年科舉和1339年科舉停辦。)國子學積分及格生員參加廷試錄取正副榜284人,總計為1423人。

延祐經理

延祐元年(1314年),元仁宗下詔在江浙、江西、河南等三行省地進行田產登記,清查田畝,以增加國家稅收,但是當1314年農曆十月經理正式實行時,由於官吏的上下其手導致的執行不力,很多富民通過賄賂官吏隱瞞田產,很多貧苦農民和有田富民則被官吏亂加畝數,廣大農民深受其害,最終導致1315年江西贛州蔡五九起義,雖然兩個月中就被平定,但是元仁宗迫於形勢,不得不停止經理,並減免所查出的漏隱田畝租稅。「延祐經理」以失敗告終。

風憲宏綱

元仁宗即位後,「以格例條畫有關於風紀者,類集成書,」[14]編修成一部專門的監察法規《風憲宏綱》。 並命監察御史馬祖常作《風憲宏綱序》。[15]

元惠宗至元二年(1336年),在增訂《風憲宏綱》的基礎上,將有關御史台典章制度匯編為《憲台通紀》。

大元通制

至大四年(1311年)三月元仁宗即位不久,允中書所奏,「擇耆舊之賢、明練之士,時則若中書右丞伯杭、平章政事商議中書劉正等,由開創以來政製法程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16]分為制詔條格斷例三部分:此外將介於《條格》、《斷例》之間的內容編成成別類

延祐三年(1316年)五月,書成。書成之後,又命「樞密、御史、翰林、國史、集賢之臣相與正是,凡經八年而是事未克果。」[16]

至治三年二月十九日(1323年3月26日),元英宗最終審定,命名《大元通制》,頒行天下。全書共88卷,2539條。

《大元通制》是繼《至元新格》之後元朝的第二部法典,現在只有條格的一部分(22卷,653條)流傳下來,稱為《通制條格》。

內外政績

在位期間,減裁冗員,整頓朝政,推行「以儒治國」政策。

又出兵西北,擊敗察合台後王也先不花

打破叔侄相傳

元朝歷代皇帝中,仁宗是對元朝較有貢獻和有一番作為的其中一位(其他幾位較有作為的分別是元世祖元成宗元英宗元文宗)。

仁宗後將武宗之長子和世㻋徙居雲南,立自己兒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打破叔侄相傳的誓約。這個做法導致後來元朝長達二十年的政治混亂及宮廷鬥爭。

去世

延祐七年正月二十一日(1320年3月1日),元仁宗在大都光天宮病逝,享年三十五歲。

尊諡廟號

延祐七年八月初十日(1320年9月12日),元英宗為愛育黎拔力八達上諡號聖文欽孝皇帝廟號仁宗,蒙古語稱號普顏篤皇帝[17]

《仁宗皇帝諡冊文》作者為張士觀,冊文內容節選自:蘇天爵《國朝文類》卷十《冊文》[18] 維延祐七年,歲次庚申、八月丁未朔、越十日丙辰,孝子嗣皇帝臣某謹再拜稽首言:

臣聞觀其諡而知其行,著王者之丕稱;禋於廟而誄於郊,實邦家之彝典。雖天地之大,莫能擬議;而臣子之情,宜極形容。爰體至公,式揚景鑠。欽惟大行皇帝聰明冠古,勇智自天。初大德之陟遐,生內釁於不測。乃從潛邸,獨運聖謨,正神器於幾危,定乾維而重構。豐功盛烈,奮立一時;偉望英聲,揚溢四海。尋被武皇之歷試,納於大麓以弗迷。由母弟之懿親,膺元良之重寄。取法裕廟,王鬯之道隆;奉養東朝,因心之孝全。及嗣歷服,益見猷為。月恆日升,廓昭代文明之治;海涵春煦,推聖人博愛之仁。至於敦勸農桑,不嗜田獵。每覆奏於庶獄,必惻怛於宸衷。肇設制科以待天下之士,特旌死節以勵天下之忠。臨御十年,始終一德。身衛斯文而不倦,人由其道而莫知。克謹持盈,諒多遺美。屬升崇于吉祔,用袛薦於鴻名。上以慰在天之靈,下以協造庭之請。是諏剛日,備舉縟儀,謹遣太尉某官某,奉玉冊玉寶,上尊諡曰聖文欽孝皇帝,廟號仁宗。

伏冀睿靈,俯垂歆鑒,流光有水,錫羨無疆。

仁宗實錄

延祐七年十一月初九日(1320年12月9日),元英宗敕翰林國史院纂修《仁宗實錄》[19]

至治三年二月初四日(1323年3月11日),翰林國史院向元英宗進呈《仁宗實錄》[20]。《仁宗實錄》,包括《仁宗皇帝實錄》60卷,《事目》17卷,《制詔錄》13卷,總計90卷。明朝初年史官修《元史》,參照實錄修成《仁宗本紀》3卷,《仁宗實錄》今已失傳,其主幹內容保存在《仁宗本紀》中。

翰林國史院《進實錄表》[21],內容如下:


十年御極,聿修四系之編;億載揚休,殊乏三長之筆。袛成信史,上徹宸旒。洪惟仁宗聖文欽孝皇帝,仁靜根心,溫恭合德。詩書造士,闡學制以設科;法律為師,嚴官規而限祿。諏經作則,稽古鑒今,蓍龜定主鬯之公,棫樸藹奉璋之眾。宜登琬琰,永秘縑緗。欽惟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陛下,慕切羹牆,令行金石。率時昭考,摭言行以無遺;迪惟前人,繼聖明而有造。臣等尊聞傳信,竭思纂題。閱歷歲年,已深慚於屍素;經緯日月,期不朽於汗青。臣某等所編成《仁宗皇帝實錄》六十卷,《事目》一十七卷,《制詔錄》一十三卷,總計九十卷,用黃羅袱封全,謹具進呈。

家庭

父母兄弟姐妹

父母

  • 父親:答剌麻八剌,1286年真金太子去世後元世祖本打算立為皇太子,但因病1292年去世,1307年元武宗追尊為皇帝,為答剌麻八剌廟號順宗,漢文諡號昭聖衍孝皇帝
  • 母親:答己王妃,1307年元武宗登基後尊為皇太后,1311年元仁宗登基後繼續尊為皇太后,1320年元仁宗登基後尊為太皇太后,1322年病逝,1323年元英宗諡號昭獻元聖皇后

兄弟

  • 大哥:魏王阿木哥,郭妃所生,1307年元武宗即位,封為魏王,賜獸紐金印。1311年元仁宗賜鈔二萬錠,1312年,賜慶元路定海縣六萬五千戶為食邑。不久因為獲罪貶謫到高麗耽羅島,後來貶謫到高麗大青島,後來因涉嫌謀反被貶謫到山西大同。1324年,元泰定帝將阿木哥召回京師,1324年六月去世。長子阿魯,1330年被元文宗封為西靖王,出鎮陝西;次子孛羅帖木兒,1324年襲封魏王,1353年在河南因為疏於防範被紅巾軍所殺。
  • 二哥:元武宗海山,生母答己王妃,1307年即位稱帝,1311年去世

姐妹

  • 魯國公主 祥哥剌吉(約1283-1331年),生母答己王妃,下嫁碉阿不拉,1307年元武宗即位,封魯國大長公主,1311年元仁宗即位,進號皇姐大長公主。熱衷書畫收藏,有「皇姊圖書」印,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收藏家。

妻妾兒子女兒

妻妾

兒子

女兒

相關史料

評價

  • 明朝官修正史元史宋濂等的評價是:「仁宗天性慈孝,聰明恭儉,通達儒術,妙悟釋典,嘗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切。』又曰:『儒者可尚,以能維持三綱五常之道也。』平居服御質素,澹然無欲,不事游畋,不喜征伐,不崇貨利。事皇太后,終身不違顏色;待宗戚勛舊,始終以禮。大臣親老,時加恩賚;太官進膳,必分賜貴近。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之成憲云。」[22]
  • 清朝史學家邵遠平元史類編》的評價是:「冊曰:立極電掃,稗政悉除;設科輟獵,屏言利徒;澹然無欲,十年罔渝;是惟令主,信史用書。」[23]
  • 清朝史學家畢沅續資治通鑑》的評價是:「帝天性恭儉,通達儒術,兼曉釋典,每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大。』在位十年,不事游畋,不喜征伐,尊賢重士,待宗戚勛舊,始終有禮。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成憲雲。」[24][25]
  • 清朝史學家魏源元史新編》的評價是:「武仁授受之際,無可議者,仁宗初政,首革尚書省敝政,在位九年,仁心仁聞,恭儉慈厚,有漢文帝之風。惟武宗初約,由帝傳位己子和世㻋而後及於英宗。及武宗崩,仁宗立,乃出封和世㻋於雲南,而立子碩德八剌為太子。雖迫於皇太后之命,而已不守初約矣。和世㻋不之雲南而舉兵赴漠北,又不予以總兵和林之任,於是英宗被弒而泰定以晉王入紹大統,武宗舊臣燕帖木兒不服,遂於泰定殂後迎立周王於漠北,迎立懷王於江陵。懷王先立,周王后至,豈肯讓於兄,於是弒之於中途,而國亂者數世。使當初即立周王,何至於此。至鐵木迭兒奸貪不法,已經言官列款彈劾,而猶礙於皇太后,不敢質問,遂貽英宗以奸黨謀逆之禍,不得謂非仁宗貽謀不臧有以致之也。」[26]
  • 清朝史學家曾廉元書》的評價是:「論曰:元代科舉之議久矣,至延祐而後行之,何其難乎?夫元代文學之盛,亦不須科舉也。然儒風以振矣。天下嘖嘖以盛事歸之。仁宗不亦宜乎?」[27]
  • 初史學家屠寄蒙兀兒史記》的評價是:「汗事興聖太后。終身不違顏色,手勘內難,迎奉海山汗,退處東宮,不矜不伐,及海山汗升遐,哀慟不已。居喪再逾月,而後踐阼。其孝友蓋天性也。通達儒術,妙悟釋典,嘗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切。』又曰:『儒者可尚,以能維持三綱五常之道也。』居東宮日,即有志興學,以鐵穆耳汗朝建國子監未成,趨台臣奏畢其功。既即位,一再增廣國子生額,行科舉取士之法。又嘗遣使四方,旁求經籍。得秘笈,輒識以小玉印,命近侍掌之。承旨忽都魯都兒迷失、劉賡進宋儒真德秀《大學衍義》,汗覺而善之,謂侍臣曰:『治天下此一書足矣。』命翰林學士阿鄰鐵木兒並《貞觀政要》皆譯以國語,與圖象《孝經》、《列女傳》同刊印,以賜蒙兀、色目諸臣。平居服御,質素澹然,無欲不事游畋,不喜征伐,不崇貨利,不受虛譽。待宗戚勛舊始終以禮,太官進膳,必分賜貴近;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嘗謂札魯忽赤買閭曰:『札魯忽赤,人命所系,其詳閱獄辭,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寮,疑不能決,與省台臣集議以聞。』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耶?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不易,兢業守成,恆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各得其所,朕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其孜孜為治,一遵忽必烈汗成憲。 惟飲酒無度,或其短祚之由歟。」[28]
  • 民國官修正史新元史柯劭忞的評價是:「仁宗孝慈恭儉,不邇聲色,不殖貨利。侍宗戚勛舊,始終以禮,大臣親老,時加恩齎。有司奏大辟,輒惻怛移時,晉寧侯甲兄弟五人,俱坐法死,帝憫之,宥一人以養其父母。崇尚儒學,興科舉之法,得士為多,可謂元之令主矣。然受制母后,嬖倖之臣見權用事,雖稔知其惡,猶曲貸之。常問右丞相阿散曰:『卿日行何事。』對曰:『臣等奉行詔旨而已。』帝曰:『祖宗遣訓,朝廷大法,卿輩猶不遵守,況朕之詔旨乎。』其切責宰相如此。有君而無臣,惜哉!」[29]

注釋

  1. 見姚大力: 《元仁宗與中元政治》,《蒙元制度與政治文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
  2. 清刊元史、清修續資治通鑑所譯。
  3. 《元史·李孟傳》
  4. 《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中提到,愛育黎拔力八達在懷州任宗王及後來身為海山的皇太子時期先後在身邊任用的漢儒有陳顥(1264—1339年)、王毅、王約(1252—1333年)、趙孟頫(1254—1322年)、王結(1275—1336年)、張養浩(1269—1329年)、尚野(1244—1319年)、姚燧(1238—1313年)和蕭■(1241—1318年);藝術家有商琦和王振鵬;此外還有色目學者板勒紇人察罕(他後來成為一個偉大的翻譯家)和畏兀兒散曲作家小雲石海涯(貫雲石,1286—1324年)。
  5. 《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中提到,關於漢文化對愛育黎拔力八達的影響,見[653]《元史》,卷24,第535—536頁;[557]吉川幸次郎:《元代諸帝的文學》,第235—240頁;[122]傅海波:《蒙古皇帝能讀、寫漢文嗎?》,第31—33頁;[84]竇德士:《征服者與儒士》,第13—15頁;[801]羅賢佑:《元朝諸帝漢化述議》,第71—72頁。
  6. 《元史》卷二十四《仁宗本紀一》,《元史》卷二十六《仁宗本紀三》
  7. 《元史·選舉志一·科目》
  8. 自1238年元太宗窩闊台「戊戌選試」之後科舉就停止算起,至1313年仁宗下詔恢復科舉,科舉停廢長達75年。如果從元世祖忽必烈1260年登基算起,至1313年仁宗下詔恢復科舉,科舉停廢則長達53年。從1271年正式建立元朝時算起,也有42年。以下內容選自韓儒林《元朝史》:「元朝前期,科舉長期停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忽必烈(1260年)登基之前,蒙古對北方中原統治已長達半個世紀。在這一時期,凡納土歸降者,均命其為當地長官,依照金朝的官制授予官職,其中許多漢人儒士和官吏、地主等成為蒙古統治區的政權主宰者。他們在自己的轄境內,既統軍,又管民,有權任命其下屬官吏。到忽必烈更定官制時,「先帝朝廷舊人,聖上潛邸至龍飛以來凡沾一命之人,隨路州府鄉曾歷任司縣無大過之人,暨亡金曾入仕及到殿舉人」(《紫山大全集》卷12),幾乎都成為既定官員人選。因此,元朝開國之初,客觀上沒有迫切需要另闢取仕途徑。 第二,中統、至元之際,國家多事,大量的軍費開支使元朝面臨着嚴重的財政短缺問題。忽必烈重用阿合馬、桑哥等人,讓他們"理財助國",遭到朝中許多儒臣的反對。科舉取士是漢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元朝全面實行此種辦法便意味着全面的漢化,意味着蒙古貴族特權的喪失。而忽必烈又一向嫌惡金朝儒生崇尚詩賦之作風,他認為「漢人惟務課賦吟詩,將何用焉!」這時的忽必烈對於儒學已失去原有的熱忱和興趣,他所急需的是增強軍力,保證財用。儒臣們反對阿合馬、桑哥等人理財,就進一步加深了蒙古統治者與儒臣之間的矛盾,因此,對於遴選「真儒」的科舉制度十分冷淡。 第三,在忽必烈疏遠儒臣、科舉制度滯泥不前的同時,由吏入仕逐漸制度化。這種制度在其形成過程中,以越來越大的力量排擠和對抗實行科舉制來求得自身的生存,最後導致科舉制的流弊日趨甚篤。元滅南宋後,一部分儒生痛呼「以學術誤天下者,皆科舉程文之士。儒亦無辟以自解矣!」(謝枋得《程漢翁詩序》,《疊山集》卷6)理學家許衡等人由於忌惡宋、金科場遺風,自己重舉辦學校,以培養新的人材,對立即恢復科舉也不感興趣。社會對以章句註疏、聲律對偶之學取士的嚴厲批評,也加深了蒙古統治者對科舉制本身的不信任(韓儒林主編《元朝史》上冊)。」
  9. 根據《元史》卷八十一《選舉》記載,仁宗皇慶二年十月,中書省臣奏:「科舉事,世祖、裕宗累嘗命行,成宗、武宗尋亦有旨,今不以聞,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經學實修己治人之道,詞賦乃摛章繪句之學,自隋、唐以來,取人專尚詞賦,故士習浮華。今臣等所擬將律賦省題詩小義皆不用,專立德行明經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
  10. 根據《元史》卷八十一《選舉》記載,皇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乃下詔曰:「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設官分職,徵用儒雅,崇學校為育材之地,議科舉為取士之方,規模宏遠矣。朕以眇躬,獲承丕祚,繼志述事,祖訓是式。若稽三代以來,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舉人宜以德行為首,試藝則以經術為先,詞章次之。浮華過實,朕所不取。爰命中書,參酌古今,定其絛制。其以皇慶三年八月,天下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賦有司,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朕將親策焉。具合行事宜於後:科場,每三歲一次開試。舉人從本貫官司於諸色戶內推舉,年及二十五以上,鄉黨稱其孝悌,朋友服其信義,經明行修之士,結罪保舉,以禮敦遣,資諸路府。其或徇私濫舉,並應舉而不舉者,監察御史、肅政廉訪司體察究治。考試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絛,《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設問,用朱氏章句集注。其義理精明,文辭典雅者為中選。第二場策一道,以時務出題,限五百字以上。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出題,並用朱氏章句集注,復以己意結之,限三百字以上;經義一道,各治一經,《詩》以朱氏為主,《尚書》以蔡氏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為主,已上三經,兼用古註疏,《春秋》許用《三傳》及胡氏《傳》,《禮記》用古註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場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古賦詔誥用古體,章表四六,參用古體。第三場策一道,經史時務內出題,不矜浮藻,惟務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願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漢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賜進士及第,從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兩榜並同。所在官司遲誤開試日期,監察御史、肅政廉訪司糾彈治罪。流官子孫蔭敘,並依舊制,願試中選者,優升一等。在官未入流品,願試者聽。若中選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資級,比附一高,加一等注授;若無品級,止依試例從優銓注。鄉試處所,並其餘絛目,命中書省議行。於戲!經明行修,庶得真儒之用;風移俗易,益臻至治之隆。咨爾多方,體予至意。」
  11. 《元史》卷八十一《選舉志一》有詳細記載。《元史·選舉志一·科目》
  12. 根據《元史》卷八十一《選舉志一》記載,全國共在17個省級區域設17處鄉試科場,「鄉試,行省一十一:河南,陝西,遼陽,四川,甘肅,雲南,嶺北,征東,江浙,江西,湖廣。宣慰司二:河東,山東。直隸省部路分四:真定,東平,大都,上都。天下選合格者三百人赴會試,於內取中選者一百人,內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分卷考試,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五人,上都六人,河東五人,真定等五人,東平等五人。山東四人,遼陽五人,河南五人,陝西五人,甘肅三人,嶺北三人,江浙五人,江西三人,湖廣三人,四川一人,雲南一人,征東一人。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十人,上都四人,河東四人,東平等四人,山東五人,真定等五人,河南五人,四川三人,甘肅二人,陝西三人,嶺北二人,遼陽二人,雲南二人,征東一人,湖廣七人,江浙一十人,江西六人。漢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東平等九人,山東七人,河東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雲南二人,甘肅二人,嶺北一人,陝西五人,遼陽二人,征東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廣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
  13. 元朝的科舉取士一共經歷四個階段:戊戌選試、延祐復科、至元廢科和至正復科。在科舉條目中,對元朝科舉取士的四個階段有詳細的介紹,此外,在窩闊台條目中,對「戊戌選試」有詳細介紹,在元順帝條目中,對「至元廢科」和「至正復科」有詳細介紹。
  14. 《元史》卷一0二《刑法志》
  15. 馬祖常《風憲宏綱序》:「世祖肇建官制,興起文物,屬命御史台昭布體統,振肅綱維,正儀崇化,靡不緝綏。迨及列聖繼明,屢揚寶訓,亦靡不顯示常憲,儆爾有官。欽惟皇上,日月中天,燭見幽隱,紹述祖宗成法,申命台端。嚴茲糾劾,不俾瘝官,貽憂惸獨,於是台臣協恭奉職,上體淵衷,下宣風紀,謂古象魏有法,道路有徇。今國家肅清憲綱,汲引言路,其見諸訓辭者,光大深厚,粲然有章,宜編綴成書,載在簡冊,垂告內外,俾當察視司持平者,有所征焉。既奏上,制曰可。嗚呼盛哉。凡我耳目之官,尚知佩服之,毋怠。」(元)馬祖常.石田先生文集[M].卷九,元四大家集本。
  16. 16.0 16.1 節選自孛術魯翀(1279年-1338年)在1323年寫的《大元通制序》(節選自《元文類》卷三六),《大元通制序》全文如下: 「至治二年冬十有一月,皇帝以故丞相東平忠憲王之孫中書左丞相位右丞相,總百官,新庶務,徵用老成,開明治道。 皇元聖聖相繼,百有餘年。宸斷之所予奪,廟謨之所可否,禁頑戢暴,仁恤黎元,綽有成憲。然簡書所載,歲益月增,散在有司,既積既繁,莫知所統。挾情之吏,用譎行私,民恫政蠹。台憲屢言之,鼎軸大臣恆患之。 仁廟皇帝御極之初,中書奏允,擇耆舊之賢,明練之士,時則若中書右丞伯杭、平章政事商議中書劉正等,由開創以來政製法程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其宏綱有三:曰制詔,曰條格,曰斷例。經緯乎格例之間,非外遠職守所急,亦彙輯之,名曰別類。延佑三年夏五月,書成,敕樞密、御史、翰林、國史、集賢之臣,相與正是。凡經八年,事未克果。 今年春正月辛酉,上御椶殿,丞相援據本末,奏宜如仁廟制,制可。於是樞密副使完顏納丹、侍御史曹伯啟、判宗正府普顏、集賢學士欽察、翰林直學士曹元用,以二月朔奉旨,會集中書平章政事張珪暨議政元老,率其屬眾共審定。時上幸柳林之辛巳,丞相以其事奏,仍以延佑二年及今所未類者,請如故事。制若曰:此善令也,其行之。繇是堂議題其書曰《大元通制》,命翀序之。 翀惟聖人之治天下,其為道也,動與天准,其為法也,粲如列星,使民畏罪遷善,而吏不敢舞智御人。鞭笞斧鉞,禮樂教化,相為表裏。及其至也,民協於中,刑措不用,二帝三王之盛,盡於此矣。雖刑罰世輕世重,而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古之制也。聖朝因事制宜,因時立制,時有推遷,事有變易,謀國之臣,斟酌損益,以就中典,生民之福也。仁廟開本於先,皇上繼志於今,萬世慮也。雖然,明罰敕法,朝廷之道揆在焉,惟良折獄,哀敬折獄,有司之法守親焉。源則浚矣,流斯承之,可不慎歟!」
  17. 權守上位— - 漢學研究
  18.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19. 參見《元史》卷二十七《英宗本紀一》
  20. 參見《元史》卷二十八《英宗本紀二》
  21. 《進實錄表》作者為袁桷,內容節選自蘇天爵《國朝文類》卷十六《表》。
  22. 《元史》卷二十六《仁宗本紀三》
  23. 《元史類編》卷六《仁宗》
  24. 《續資治通鑑》卷二百《元紀十八》
  25. 根據《續資治通鑑》(中華書局1957年8月第1版,1979年6月上海第4次印刷)卷二百《元紀十八》,文中寫作「在位七年」。已根據《元史·仁宗本紀》校正為:「在位十年」。根據《元史·仁宗本紀》記載,仁宗於至大四年(1311年)農曆三月即位,延祐七年(1320年)農曆正月去世,期間使用兩個年號:皇慶,1312—1313年,共使用二年。延祐,1314—1320年,共使用七年。而且《元史·仁宗本紀》末尾對於仁宗在位時間有明確記載:「在位十年」。畢沅在《續資治通鑑》中誤寫為「在位七年」,可能是將年號「延祐」使用七年而當做仁宗的在位時間了,實際上,「延祐」只是仁宗的第二個年號,而不是唯一的年號。也可能是《續資治通鑑》在刊印的時候,將「十」誤刻為「七」。
  26. 《元史新編》卷九《仁宗本紀》
  27. 《元書》卷八《仁宗本紀》
  28. 《蒙兀兒史記》卷十一《愛育黎拔力八達汗本紀》
  29. 《新元史》卷十七《仁宗本紀下》
元仁宗
孛兒只斤家族
出生於:1285年4月9日逝世於:1320年3月1日
統治者頭銜
前任:
元武宗
大元皇帝
1311年—1320年
繼任:
元英宗
前任:
曲律汗
(元武宗)
蒙古大汗
1311年—1320年
繼任:
格堅汗
(元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