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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区 |
中文名称: 国家级新区 地区类别: 综合功能区 数量: 19个 典型代表: 雄安新区、浦东新区、滨海新区 |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国家级新区是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设立的一种新开发开放与改革的大城市区。
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后,国家级新区成为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改革的新区。国家级新区的行政级别通常为正厅级,部分为副省级。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国家级新区总数共有19个 ,其中8个在东部,2个在中部,6个在西部,3个在东北。[1]
成立背景
国家级新区这项工作始于1992年,当年10月,上海浦东新区成立;1994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成立。此后,设立工作停止了16年。2010年再次启动,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甘肃兰州新区、广东南沙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江西赣江新区等陆续成立。
至2017年底,中国至少还有9个城市新区已经提出,要打造国家级新区,分别是:武汉长江新区、合肥滨湖新区、郑州郑东新区、南宁五象新区、乌鲁木齐新区、沈阳沈北新区、石家庄正定新区,以及唐山曹妃甸新区、杭州大江东产业聚集区等。
设立国家级新区作为国家战略,是在新的发展背景下,对特定区域的发展做出重新定位,在进一步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发挥该区域的潜在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从而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中国经济的产业结构同构和产能过剩困局,进而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根据现在的观察,对于相当一部分国家级新区来说,在其建设过程中将遇到的一个较大难题,是产城如何融合。产业化和城镇化以及二者的互动,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从发展实践来看,如果产业化超前于城镇化,会因城镇配套设施缺乏,出现住房短缺、交通拥挤、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
反之,则会由于城镇化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出现产业空心化、就业不足、收入差距扩大和经济萧条等问题。如果说在早期工业化阶段,出现的主要矛盾是城镇化滞后于产业化,而在产能全面过剩、产业升级缓慢的背景下,将会出现产业化滞后于城镇化的问题。因此,产业化和城镇化相辅相成、互动发展,是推动新型城镇化,乃至应对产业转型发展、城市综合功能提升的必然要求。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严格落实新区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突出体现落实国家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和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示范作用,加快集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促进新区健康发展,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科学开发。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新区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向、推进时序和管控措施,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协同发展。
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集聚与城市建设布局,促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持生态功能稳定,推动新区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区域。
节约集约、集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海域等资源,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能。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主导产业,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增强规模效益。加快转变新区发展方式,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立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机制,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机制,在符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先行先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赋予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
发展目标
保持经济增长速度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快于所在省(区、市)的总体水平,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规模,将新区打造成为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平台、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新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中的战略地位。
主要问题
国家级新区产城融合进程中的主要问题是:
1、产业与城市缺乏合理统一的规划。经济(产业)、社会发展与城市总体规划间缺乏有机联系与协调;新区规模论证与交通、就业、用地和布局等相脱节;产业功能的差异性不显著;产业园区、商务区和居住区功能分离。
2、土地管理制度问题。居住、工业和商业三类用地价格悬殊,导致土地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土地用途管理细碎,不符合用地综合发展趋势;土地供应结构性宽松,且高耗费,不集约利用土地现象严重;城乡结合部占用大量土地,被低端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占用过大。
3、低密度发展模式阻碍了服务业及低碳化发展。各类新城都存在低密度模式,导致土地使用不集约,缺乏当地就业,对服务业需求不足,不利于形成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服务价格高,便利性不足;前往中心城区的消费模式则导致出行成本上升,交通拥堵,不利于低碳化发展。
4、新城的公共服务资源满足不了当地需求。现行财政体制使得公共服务不能随着人口迁移而分散化,导致新城区域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造成生活不便,运行成本高,同时也无法支撑新兴产业和高端产业的发展。
5、新城建设与周边区域发展脱节。"外部资源+特殊政策+异地市场"的开发区模式,容易与周边区域发展脱节,且产业园区、开发区缺乏功能配套,难以成为推动区域整体发展的引擎。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规划体系内在产城分割。规划体系,包括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规划、园区规划等,在工作目标、功能要求、空间范畴、技术标准、运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交叉和矛盾,工作机制衔接不畅,存在不同步、不同向现象。
2、行政干预介入微观运行。政府对产业、人口、资金、土地等的不当干预,扭曲了资源配置,导致要素聚集及产业发展偏离最优路径,效率低下,债务与金融风险累积;公共服务集中在大城市,使得人口、产业过于向大城市集中,新城往往缺乏公共服务配套。
3、新城扩张缺乏制度、产业支撑与科学依据。土地、户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要素市场扭曲,以及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新城扩张缺乏制度与产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