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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城镇是江苏省昆山市下辖镇,位于昆山市西北部、阳澄湖东岸。

巴城镇属季风性湿润气候,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自然坡度较小,众多的河湖把陆地分割成众多外沿高中间低的碟形盆地,景点有阳澄湖水上公园、巴城老街、水之梦乐园等,曾被认定为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

建制沿革

良渚文化期

距今四千年前,新石器时代的良渚文化时期,巴城地区已有人类活动。

吴阖闾(公元前514年)

吴王阖闾为加强防卫,在阳城湖之东、南、北三面筑武城、雉城、巴城等12城。

宋淳祐十二年(1252年)昆山属平江府,下辖9乡24保。巴城属平江府昆山县朱塘乡第三保。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年由昆山县分出部分都保,另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巴城改属新阳县。

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昆山、新阳两县推行地方自治。1910年废保都制,建乡(市)、区、图制,巴城为乡,下辖7区26图。

1912年1月,中华民国成立,昆新两县合并,称昆山县,巴城乡属昆山县。

民国十八年(公元1930年)8月15日,全县重划为10个区,337乡、41镇。巴城乡改为第九区,以城隍庙全屋改建为区公所。

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6月,昆山县并10区为8个自治区,共41乡、24镇。巴城改为第8区,辖巴城、石牌、周墅3镇及北六、环湖、新圩、三塘、苇舟、晚香6乡,计317闾,1387邻。

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1月10日,昆山县废闾邻制实行保甲制。共8区,446保、5359甲。巴城仍为第8区,辖区不变,闾邻改保甲后,共74保789甲。12月5日,全县重划为8个区(城内、蓬朗、录葭、茜墩、巴城、杨湘、张浦、正仪),第八区是巴城区

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9月,昆山县改划为8区64乡(镇)。原巴城、周墅两区合并为第八区,下辖巴城、石牌、周墅3镇和北六、环湖、三塘、晚香、新圩、苇舟6乡。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2月,巴城辖区调整,在1945年9月原有的3镇6乡的基础上,增辖新镇、北虞、青墩、汉浦4个乡。12月15日,昆山县根据江苏省5千户以上方可为镇的规定,重划政区为1镇26乡,巴城镇改为巴城乡。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5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六军的一个营进驻巴城,宣布巴城解放。14日,巴城区人民政府宣布成立。

1949年11月,巴城区辖巴城、三塘、城北3乡。原辖的金鸡、周墅2乡,分出另立为周墅区。

1950年1月,废除保甲制度,建立村政权。乡以下有119个联村,设村行政管理委员会,村以下设行政小组。

1951年6月1日,县调整区划,原城郊区的大渔、广福2乡,原正义区的黄泥乡,及原常熟县的石牌乡、巷埭乡,均划入巴城区。巴城区共辖14个乡(包括巴城镇)。

1958年10月撤乡建人民公社,成立正仪公社管理委员会。

1959年2月,划出荣亭大队归县农场管辖。

1968年4月,成立正仪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3年6月政社分设,撤销公社管理委员会,成立乡人民政府。取消大队建制,改设为村民委员会。

1988年6月撤乡建制,成立正仪镇人民政府。

2003年12月20,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巴城镇、石牌镇、正仪镇建制,以原巴城、石牌两镇行政区域和原正仪镇娄江以北地区合并,设立新巴城镇,镇政府驻地设在巴城集镇。隶属江苏省昆山市[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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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