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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貢(拉丁語:tributum),又稱進貢、上貢,是一方將財富以某種形式給予另一方,以表示順從或結盟,尤其是君主國里臣民獻上禮物給君主,或藩屬國也會向宗主國獻上禮物。這些禮物稱為貢品。朝貢是地方臣服於中央統治者,或者屬國臣服於宗主國的表示。
據《禹貢·疏》載:「貢者,從下獻上之稱,謂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異物,獻其所有,謂之厥貢。」可見,貢賦之物,為一地「所生異物」,也就是特產之物[1]。
古代
古代波斯阿契美尼德帝國是古代朝貢帝國的一個例子; 其對非波斯臣民的要求除了定期朝貢外不多,但是如果未能定期朝貢後果很嚴重。貢品可能是黃金、奢侈品、動物、士兵或奴隸。
雅典接受提洛同盟和其他城市的貢品。亞述帝國、巴比倫、迦太基帝國和羅馬帝國接受其省份和臣屬王國的貢品。
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後期支付給蠻族的大筆款項基本上是保護費,以防止他們攻擊帝國領土。因為帝國不承認政治上存在臣服關係,所以通常不稱為「貢品」。
中華朝貢體系
中華朝貢體系是最為典型的朝貢體系,自公元前3世紀開始,直到19世紀末期,存在於東亞、東南亞和中亞地區的國際關係體系。東亞朝貢體系乃以中國中原帝國為主要核心的等級制網狀政治秩序體系[2],中原王朝以天朝自居,透過冊封,結合儒家思想體系,層層往外推拓(詳見:曾向中原王朝朝貢的政權列表)。
而在某些時期,中原王朝由於種種原因也曾向周邊其它強勢的民族或國家進貢。
後期,大約在唐朝時期,朝貢關係漸漸轉化為朝貢貿易,遵循「禮尚往來」,例如,東亞(琉球)等國將本國物品以朝貢名義運送到明朝獻給中國統治者,以此換取自己所需的天朝貨物。
此外,各國的地方政府也會向本國君主進貢貢品,貢品通常是全國各地或品質優秀、或稀缺珍罕,或享有盛譽,或寓意吉祥的極品和精華。貢者:名、特、優也。貢品多為在歷史演進的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貢品文化,包括制度、禮儀、生產技藝、傳承方式、民間傳說故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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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寫在里耶秦簡中的那些進獻「貢品」,湘西網, 2019-8-5
- ↑ 【國關青年說】劉卓涵:中國古代周邊外交-東亞朝貢體系 ,搜狐,2017-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