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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宏达(Chiu Hungdah,1936年3月23日-2011年4月12日),福建漳州海澄人,生于上海中华民国籍旅居美国学者、国际法学权威。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教国立台湾大学国立政治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等校,也是马里兰大学终身荣誉教授。曾任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1998~2000获选担任世界国际法学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会长。并曾任中华民国行政院政务委员外交部无任所大使

丘宏达

原图链结图片来自paper.wenweipo
政府官员、旅美学者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6年3月23日
中国上海市
逝世 2011年4月12日(2011-04-12)(75岁)
美国马里兰州
籍贯 福建省海澄县
政党 无党籍
配偶 谢元元

目录

简历

丘汉平东吴大学法科学士、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律师、法律学者,于中华民国行宪后担任立法委员,1951年任东吴大学正式在台复校之前身东吴补习学校校长。[1] 其兄丘宏义美国国家航空暨太空总署天文物理学家,丘宏义(Dr. Hong-Yee Chiu)自美国联邦政府退休后与外甥女薛丽珍(汉世纪公司)于2011年创办EHGBooks网路出版社[2]

丘宏达于1958年自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62年,获美国长岛大学政治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54年,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 (S.J.D.)。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研究员;1967年任台大副教授;1970年任国立政治大学教授,在校期间推动出版国内第一本法学院刊物《政大法学评论》。[3]1974年应聘担任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律学院University of Maryland School of Law教授,后为东亚法律研究计画主任、荣誉教授,亦曾任该院《现代亚洲研究专刊》主编。

1971年获选为“十大杰出青年”,同年担任改革派杂志《大学》名誉社长。旅美后仍长期对国政发表建言,受到总统蒋经国行政院长孙运璿的重视,多次应邀返台参与国家建设会议,是在台湾公开撰文主张解除戒严的学者之一,参与革新保台,对促进台湾民主化有所贡献。

丘宏达的台大同学陈隆志后来也成为国际知名的国际法学者,两人均曾为另一位法政学者彭明敏的学生。主张台湾独立的陈隆志在纽约法学院(New York Law School)栽培后进,两人的著述都影响了当代与后辈谈法论政的思维基础。[4]

丘先生晚年健康欠佳,曾动过心脏支架手术。丘宏达的妻子谢元元曾任职美国联邦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DA),是当时局内职位最高的华人,后来为照料夫婿而退休。前副总统吕秀莲、前国安会秘书长苏起、前行政院新闻局局长李大维外交部政务次长沈吕巡等人赴美时都曾前往探望丘教授。第一夫人周美青于2010年1月率领云门舞集访问华府时,也曾抽空专程前往马里兰州,代表马总统拜候恩师。

参与保钓运动

丘宏达是保钓运动的早期参与者,于1971年开始,在台湾大学杂志撰写文章,向台湾学界介绍保钓运动。

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回忆1971年4月,台湾大学的学生正发起保卫中华民国领土钓鱼台列屿(行政隶属台湾宜兰县头城镇邮递区号为290)的运动,台大研究生学会办了一场研讨会请丘宏达讲述钓鱼台问题,时就读法律系三年级的马英九听完后深感震撼。丘宏达不仅对钓鱼台列屿历史地理地质国际法等各层面一清二楚,且再三叮咛要争取中华民国主权必须做学问,要能拿出具体的历史、地理各方面证据。丘宏达的名言“要争取主权,得先做学问”对于当时从事学生运动的人来说,是一记当头棒喝,让他知道,不能只会喊口号、游行,而是要学会研究问题。丘宏达并强调依据“开罗宣言”原文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钓鱼台列屿当然是属于中华民国台湾的领土。[5][6]

捍卫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馆馆产

中华民国政府得以保有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大使馆馆产“双橡园”(Twin Oaks),丘宏达居功至伟。

美国卡特政府于1978年12月15日宣布将于次年元旦和中华民国断交后,中共对双橡园虎视眈眈。中华民国政府乃于断交前将在华府的大使馆与大使官邸卖给“自由中国之友协会”。

在当时美国国务院立场不友善的情况下,丘宏达引经据典,包括英、美重要判决,撰写说帖,并透过昔日哈佛同窗伊丽莎白·杜尔, 后任交通部长、劳工部长、与联邦参议院议员),成功促请其夫重量级参议员杜尔(Bob Dole)在参议院据理力争,后来1979年4月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 Public Law 96-8)纳入相关条款,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台湾在美国的相关财产与各种主张不受影响”[美国对台湾缺乏外交关系或承认,并不消除、剥夺、修改、拒绝或影响以前或此后台湾依据美国法律所获得的任何权利及义务(包括因契约、债务关系及财产权益而发生的权利及义务)。为了各项法律目的,包括在美国法院的诉讼在内,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举,不应影响台湾统治当局在197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或特有的有体财产或无体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利益,也不影响台湾当局在该日之后所取得的财产]。这在当时被学界称为“双橡园条款”,很大一部分是丘宏达努力的成果,使中华民国台湾得以保留此在美深具历史意义的外交产业。几年后,再由时任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钱复大使于任内购回,再度让双橡园成为中华民国在华府的重要外交据点。但经过此一事,“中华民国”损失资产两百万美元(因当时以二十美元价格售与美国民间组织,后以两百万美元价格购回)。

2009年7月,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袁健生大使代表马英九总统,在双橡园颁赠“一等景星勋章”给丘宏达,以表彰他对国家的贡献。在双橡园赠勋给丘宏达,意义自是格外重大。赠勋仪式中,马总统还特别从台北打电话到现场,向丘教授致贺。

政府与准官方等经历

丘宏达曾任国是会议筹备委员会委员〈民国79年〉、国家统一委员会研究委员〈79年〉、行政院政务委员〈82~3年〉、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国统会委员〈84~89年〉、外交部无任所大使〈87~89年〉、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董事等职务。

国际法学经历与著作

丘宏达在国际法学界享有崇高地位,民国82年至88年则担任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长,并曾以其在国际公法和国际海域主权问题之贡献于1998年获推荐为中央研究院院士候选人[7]。1998~2000获选担任国际法学会世界总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ILA〉会长,成功争取国际法学会于成立125周年之际的1998年年会于台北市召开,和小田滋等多位国际法院法官及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及与会各国学者专家一起晋见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并接受李总统、行政院长萧万长外交部长胡志强、和新闻局程建人等政府首长设宴款待。任满后获推选为该会常任/终身副会长。他一生提倡学生应该多研读与自己国家相关的国际法案例。

丘先生主编中、英文版《中国国际法与国际事务年报》达30年,于1981年起担任改版后之Chinese (Taiw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Affairs年刊总编辑;民国76年起任《中国国际法与国际事务年报》总编辑。丘宏达所编写的书刊,美国国会图书馆、国务院图书馆、世界各大学的法学院等均有收藏。

丘宏达著作等身,著有《条约新论》〈1959年〉、《中国国际法问题论集:兼论最近国际法问题》〈1972年〉、《关于中国领土的国际法问题论集》〈1975年〉、《中美关系问题论集》〈1979年〉、The Future of Hong Kong〈1987,与Y. C. Jao、吴元黎合著〉、The Draft Basic Law of Hong Kong: Analysis and Documents〈1988〉、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Cases, Documents and Readings〈1991,与Gary Knight合著〉、《钓鱼台列屿主权争执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研究》〈1991〉、《联合国研究》〈1994年〉、《现代国际法》〈1995年〉;另编有《丘汉平先生法律思想和宪法问题论集》〈1973年,与丘宏义合编〉、《中共谈判策略研究》〈1987年,与任孝琦合编〉、《现代国际法参考文件》〈1996年,与陈纯一合编〉、《国际法学会第六十八届大会报告》〈2000年〉等。

此外,丘宏达教授六秩晋五华诞祝寿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有《国际法论集:丘宏达教授六秩晋五华诞祝寿论文集》〈2001年〉。

丘宏达的藏书甚丰,晚年陆续捐赠国立政治大学等校与外交部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

参考文献

  1. 坎坷的复校路程 东吴大学
  2. 丘宏义 九歌文学网
  3. 法学宗师 杏坛之光 悼法学院教授丘宏达 政大校园新闻,2011-04-15。
  4. 丘宏达追思会 场面温馨 自由电子报,2011-4-26。
  5. Cairo Declaration National Diet Library of Japan
  6. Cairo Communiqué National Diet Library of Japan
  7. 中央研究院公告第二十二届院士候选人 中华民国总统府,民国八十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