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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

图片来自mediaplus

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简称障盟,是中华民国台湾)的一个身心障碍者权利团体。[1]

简介

1980年6月2日,总统令制定公布《残障福利法》,却因执法不彰导致形同虚设。

1986年,蒋经国政府宣布解严中华民国国民集会结社自由言论自由。身心障碍者作家刘侠开始串连国内身心障碍者,并主导身心障碍者的社会运动,呼吁政府重视身心障碍者的教育工作考试无障碍权益,以法律保障这些权益。

1987年12月27日,爱国奖券停售,造成许多身心障碍者生计困难,促使部份身心障碍者走上街头表达抗议。1989年5月,刘侠号召全国七十三个身心障碍团体成立“促进残障福利法修正行动委员会”,此为中华民国残障联盟之前身。1990年5月14日,“中华民国残障团体联盟筹备会”经中华民国内政部核准设立。1990年6月30日,“中华民国残障联盟”(The League of Welfare Organizations for the Disabled, R.O.C.)正式通过中华民国内政部人民团体登记,简称“残盟”,以“争取身心障碍人权、促进身心障碍福利”为宗旨。

中华民国残障联盟是全国性组织,并不对身心障碍者个案做直接服务,仅收团体会员。中华民国残障联盟透过政治协商倡议、督促,使身心障碍者在法律制度上获得完善的权益保障,为全国性的倡议联盟团体。随著身心障碍者主体意识抬头,中华民国残障联盟开始培育身心障碍者人才,以自我倡议为目标,开办多项培力课程,促使身心障碍者能够自我倡议。

2015年,中华民国残障联盟更名为“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The Leagu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O.C.),简称“障盟”,总部地址改为台北市中山区南京西路9号6楼。

工作项目

  • 建立国内身心障碍团体之联系、合作关系及身心障碍服务资讯网络。
  • 督促民意代表政府制订或修正与身心障碍者有关之法令。
  • 表达民间身心障碍团体对社会福利经费预算分配及使用之意见。
  • 督促政府积极推动有关身心障碍者就学、就医、就养就业无障碍环境及保护身心障碍者权益等措施。
  • 建议政府依照需要培育推行身心障碍福利所需之专业人才。
  • 举办身心障碍者及身心障碍工作者领导人才干部训练。
  • 从事身心障碍者福利相关之研究发展。
  • 其他表达身心障碍者意见及争取身心障碍者人权等事项。

影片

2023做自己的主人~身心障碍儿少夏令营_ 独木舟花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