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圖片來自mediaplus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簡稱障盟,是中華民國台灣)的一個身心障礙者權利團體。[1]

目錄

簡介

1980年6月2日,總統令制定公布《殘障福利法》,卻因執法不彰導致形同虛設。

1986年,蔣經國政府宣佈解嚴中華民國國民集會結社自由言論自由。身心障礙者作家劉俠開始串連國內身心障礙者,並主導身心障礙者的社會運動,呼籲政府重視身心障礙者的教育工作考試無障礙權益,以法律保障這些權益。

1987年12月27日,愛國獎券停售,造成許多身心障礙者生計困難,促使部份身心障礙者走上街頭表達抗議。1989年5月,劉俠號召全國七十三個身心障礙團體成立「促進殘障福利法修正行動委員會」,此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之前身。1990年5月14日,「中華民國殘障團體聯盟籌備會」經中華民國內政部核准設立。1990年6月30日,「中華民國殘障聯盟」(The League of Welfare Organizations for the Disabled, R.O.C.)正式通過中華民國內政部人民團體登記,簡稱「殘盟」,以「爭取身心障礙人權、促進身心障礙福利」為宗旨。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是全國性組織,並不對身心障礙者個案做直接服務,僅收團體會員。中華民國殘障聯盟透過政治協商倡議、督促,使身心障礙者在法律制度上獲得完善的權益保障,為全國性的倡議聯盟團體。隨著身心障礙者主體意識抬頭,中華民國殘障聯盟開始培育身心障礙者人才,以自我倡議為目標,開辦多項培力課程,促使身心障礙者能夠自我倡議。

2015年,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更名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The Leagu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O.C.),簡稱「障盟」,總部地址改為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9號6樓。

工作項目

  • 建立國內身心障礙團體之聯繫、合作關係及身心障礙服務資訊網絡。
  • 督促民意代表政府制訂或修正與身心障礙者有關之法令。
  • 表達民間身心障礙團體對社會福利經費預算分配及使用之意見。
  • 督促政府積極推動有關身心障礙者就學、就醫、就養就業無障礙環境及保護身心障礙者權益等措施。
  • 建議政府依照需要培育推行身心障礙福利所需之專業人才。
  • 舉辦身心障礙者及身心障礙工作者領導人才幹部訓練。
  • 從事身心障礙者福利相關之研究發展。
  • 其他表達身心障礙者意見及爭取身心障礙者人權等事項。

影片

2023做自己的主人~身心障礙兒少夏令營_ 獨木舟花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