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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99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教育部成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作为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

2006年2月,为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中心主要职责与任务:参与研究制定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1]、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地方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协助教育部相关部门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目前与“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并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内设“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同时承担工作职责有,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实施与管理工作。

机构与职能

(1)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推动落实国家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政策措施完善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司、局)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检查地方学生资助机构的工作,督促各地落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搜集、反映工作动态信息;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大学生诚信教育;负责部署、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监督、指导、检查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推动落实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管理中职学生资助信息;开展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与信访工作,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地方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3)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2]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地方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中小学和学前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与信访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部级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4)信息与法律处:统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牵头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建设中心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编撰学生资助年度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学生资助舆情监测与处置等。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进学生资助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为精准资助提供数据基础;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和办公网络安全等。开展学生资助法律研究;配合相关部门起草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督办、检查各地、各高校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组织学生资助规范化、法制化培训等。

(5)外资贷款处:参与外资贷款与赠款项目的谈判和前期论证工作;负责外资贷款与赠款教育项目的执行与管理;组织开展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6)政府采购一处:承担教育部系统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进行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人员业务培训;接受委托,开展其他政府采购业务。

(7)政府采购二处:组织实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接受委托组织实施部内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配合中心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教育部政府采购门户网站管理及信息维护;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统计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8)财务处:负责中心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及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法纳税;负责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外资贷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还贷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办公室:负责保障中心业务正常运行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督办与日常事务管理。负责人事、劳资、保险、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公文登记、运转、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公场所安全与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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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