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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簡稱中央編委)是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下,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常設議事協調機構。歷任主任都是國務院總理,副主任一般由負責常務工作的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擔任。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編辦,正部級單位。中央編辦在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

機構簡介

1987年12月,為組織制訂和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央決定成立國務院機構改革辦公室。

1988年6月,中央決定成立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由總理兼任主任,辦公室設在人事部,與國務院機構改革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1]。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中央機構編制司和地方機構編制司承擔。

1991年,為了加強中央對全國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理順各方面的關係,加強集中統一管理,嚴格控制機構編制膨脹,推進機構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由總理兼任主任。中央編委是黨中央的議事協調機構,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負責全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工作,統一管理全國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中央編委領導下負責全國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黨中央的機構,又是國務院的機構。

歷史沿革

1949年12月,成立了政務院及其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審查委員會,負責了解、審查政務院各行政部門以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和編制的初步審核事項。

1950年3月,成立全國編制委員會,主要是負責管理全國地方編制,辦事機構設在財政部

1950年9月5日,成立人事部,政務院及其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審查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即由人事部承擔。

1951年12月7日,省(市)以上均設立編制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人事部門辦理。

1954年,成立國務院人事局,統一管理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編制。

1954年12月,成立國務院編制審查委員會。

1955年1月,國務院編制審查委員會更名為國務院編制工資委員會,負責管理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行政、事業編制,制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

1956年3月,中央、省()、三級設立編制委員會。

1956年9月,把國務院編制工資委員會改為國務院編制委員會。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國務院人事局分開。

1958年12月,國務院編制委員會和國務院人事局合署辦公。

1960年6月,中央成立中央國家機關精簡小組,國務院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其辦事機構。

1962年2月,中央決定成立國家機關編制小組,負責調查研究有關全國行政編制方面的問題。

1963年5月,設立國家編制委員會,列入國務院常設機構序列。

1970年6月,國家編制委員會被撤銷,編制工作由國務院直接管理。1975年9月,國務院辦公室成立編制小組,具體承辦編制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調查研究反映情況。

1978年10月,恢復國家編制委員會,管理全國的行政編制

1982年5月,撤銷國家編制委員會,與國家勞動總局、國家人事局、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合併組成勞動人事部。

1987年12月,成立國務院機構改革辦公室。

1988年6月,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由總理兼任主任,辦公室設在人事部。

1991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央編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央編辦)是中央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黨中央的機構,又是國務院的機構。

中央編辦共設置綜合司、政策法規司、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司、一司、二司、三司、四司、監督檢查司、機關黨委(與人事司合署辦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研究中心、電子政務中心、服務中心13個內設機構。此外,2004年4月,經民政部同意,成立了中國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2]

視頻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 相關視頻

機構編制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
林鐸在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

參考文獻

  1.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調整 李克強劉雲山任正副主任,觀察者,2013-03-25
  2. 研究會簡介,中國機構編制管理研究會,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