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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1999年9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在教育部成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同時作為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

2006年2月,為進一步做好各級各類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更名為「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中心主要職責與任務:參與研究制定國家學生資助政策措施;負責推動落實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1]、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學生資助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地方和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協助教育部相關部門開展國家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目前與「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運行機制,並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內設「教育部政府採購中心」。同時承擔工作職責有,負責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的執行與管理工作;承擔教育部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實施與管理工作。

機構與職能

(1)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處:推動落實國家各項高校學生資助政策措施;開展調查研究,參與政策措施完善工作;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司、局)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有關金融機構解決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監督、指導、檢查地方學生資助機構的工作,督促各地落實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措施;搜集、反映工作動態信息;開展資助政策宣傳和大學生誠信教育;負責部署、組織實施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監督、指導、檢查高校各項學生資助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開展資助育人工作。

(2)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處:參與制定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負責推動落實中職學生資助政策措施;管理中職學生資助信息;開展中職學生資助政策宣傳、諮詢與信訪工作,受理相關舉報投訴;監督檢查、考核評估地方中職學生資助工作。

(3)中小學學生資助工作處:參與制定學前教育、義務教育[2]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政策措施;負責學前教育資助、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寄宿生生活補助管理工作,參與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等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地方中小學和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開展中小學和學前資助政策宣傳、諮詢、培訓與信訪工作;負責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部級協調小組交辦的事項。

(4)信息與法律處:統籌各地各校學生資助宣傳工作,牽頭中心相關業務處室開展資助育人工作;建設中心門戶網和微信公眾號;編撰學生資助年度報告等綜合性文字材料;學生資助輿情監測與處置等。推進學生資助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推進學生資助大數據分析與應用,為精準資助提供數據基礎;確保信息系統安全、數據安全和辦公網絡安全等。開展學生資助法律研究;配合相關部門起草學生資助政策文件;督辦、檢查各地、各高校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組織學生資助規範化、法制化培訓等。

(5)外資貸款處:參與外資貸款與贈款項目的談判和前期論證工作;負責外資貸款與贈款教育項目的執行與管理;組織開展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6)政府採購一處:承擔教育部系統政府採購政策完善;進行系統各單位政府採購管理;指導、監督、檢查直屬高校和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組織開展人員業務培訓;接受委託,開展其他政府採購業務。

(7)政府採購二處:組織實施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政府採購項目;接受委託組織實施部內各司局和直屬單位的政府採購項目;配合中心政府採購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指導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教育部政府採購門戶網站管理及信息維護;負責政府採購項目統計檔案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8)財務處:負責中心日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統計及財務檔案管理等工作,依法納稅;負責學生資助工作專項經費、政府採購專項經費等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負責外資貸款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及還貸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財務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負責中心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辦公室:負責保障中心業務正常運行的綜合協調、重大事項督辦與日常事務管理。負責人事、勞資、保險、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公文登記、運轉、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工會、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辦公場所安全與後勤保障服務;協助黨支部組織開展黨務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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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