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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于义
刘于义(1675年3月2日-1748年4月5日),字喻旃,号蔚冈。[1]江苏武进(今属常州市)人,刘一夔之子,刘复之父,武进西营刘氏第十一世。清朝翰林,政治人物,学者。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康熙十四年(1675年)刘于义出生于江苏武进(今属常州市)。刘于义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中进士,初任庶吉士,散馆后任翰林院编修。 在任编修期间,其所撰写的文稿很符合皇帝的心意,备受嘉奖。 雍正元年(1723年)刘于义入值南书房,先是担任中允一职,随后任侍讲学士,并出任山西学政,主管一省教育工作。
体恤百姓
刘于义在山西任职期间,发现山西没有过多的粮食储备,所以每至青黄不接之时,百姓就要忍饥挨饿。看到这样的情况,刘于义上疏雍正帝,奏请每年从耗羡中拿出四万两白银,用于在太原、平阳、潞安、大同四地买米贮仓,于春天评价卖给缺粮食的百姓,到了秋天再买入一定的粮食。雍正帝命令时任山西巡抚伊都立视当地情况酌情办理。 刘于义的做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百姓的疾苦。
=无私执法
雍正四年(1726年)刘于义出任仓场侍郎。 然而仓库官吏以次米偷换好米,并将好米盗卖进而赚取私利,这在当时已经成为一种积习。自身清正廉洁的刘于义不吃这一套,并对此加以严厉整顿。刘于义严格检查出、入米的数量,并随时抽查余米定数,不给倒买倒卖者任何可乘之机。一时间,仓场多年的陋习弊病得以彻底整治。
雍正八年(1730年)刘于义调任吏部侍郎。 在任上,刘于义奉命同侍郎牧可登一道,到山东检查赈灾情况。到了山东之后,刘于义认真核查各项赈灾进展,并同时任山东按察使唐绥祖一道,弹劾济南知府金允彝袒护邹平县知县袁舜裔亏空一案,最终二者都受到相关制裁。
善于治河
雍正九年(1730年),刘于义被任命为直隶河道总督。 在任上,刘于义发现北运河通漕花销过大,建议将漕米留在天津,以减少津贴,但给地方官留下米耗的百分之一作为日常开支用度。 在治河中,刘于义多次亲赴工地,实地勘验。侍郎何国宗建议建鸡心闸口十四座用于阻拦河水。而刘于义则认为"阻水当停。并请展坝面,使无碍水道。"刘于义的上述治河方法均被雍正帝采纳。
任职陕甘
雍正十年(1732年)七月,刘于义被调往陕西,署理陕甘总督一职。 次年,刘于义被授予吏部尚书职务,仍然兼署陕甘总督。 在署理陕甘总督任上,刘于义悉心公务,先后向朝廷奏请诸多关于用兵、设防的建议,均得到皇帝认可。
从政低谷
乾隆三年(1738年),时任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查郎阿弹劾承办军需道沈青崖等人私运侵帑,而刘于义涉嫌包庇属下,后经查实,刘于义被革职,并赔偿麦稞价银三万余两。
折叠再度起用 刘于义被革职后,乾隆帝念及刘于义于雍正初年对甘肃具有巨大贡献,屯田、筑堡、安置流民、运送军马粮草,其皆有功。 于是刘于义在乾隆五年(1740年)被起用,任署理直隶布政使一职。 两年后,担任福建巡抚。乾隆八年(1743年)升任户部尚书,次年调任吏部尚书兼协办大学士。 乾隆十年(1745年),刘于义短暂署理直隶总督,加太子太保衔。 在随后的三年时间中,始终担任直隶河督一职。在任上,刘于义勘定还乡河裁湾曲直,筑运蓟河西堤,疏浚张青口支河、新安新河,拓宽广利渠,开挖望都至安肃排水沟。 疏通天津贾家口、静海芦北口、庆云马颊河、盐山宣惠河,引塌河淀洪水入蓟运河。 直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刘于义才被调回京师。
人物结局
乾隆十三年(1748年),刘于义在养心殿奏事,由于跪得太久,起立时误踩衣袂,摔倒而逝,年七十三,谥文恪。
历任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壬辰科会试会魁、进士出身,选翰林院庶吉士。敕封文林郎。
五十二年(1713年),散馆,授翰林院编修,以编修在武英殿、御书处行走。
雍正元年(1723年),以编修充日讲起居注官。升左春坊左中允,敕授承德郎。随即升翰林院侍读。以侍读充山西学政。
八年(1730年),改吏部左侍郎。以吏部左侍郎协办山东巡抚印务。升直隶河道总督。
九年(1731年),升刑部尚书,兼署直隶河道总督。任内大修河道堤闸。改署理直隶总督。
十年(1732年),以刑部尚书兼署陝西总督。
十一年(1733年),改吏部尚书,仍兼署陝西总督。
十三年(1735年),因用兵青海,以钦差大臣差赴西北,驻肃州专理军务储备。
乾隆元年(1736年),以吏部尚书署川陝总督印务,兼署甘肃巡抚。诰封光禄大夫。
三年(1738年),大学士查郎阿弹劾承办军需道沉青崖等人「私运侵帑」,刘于义遭连坐革职。
五年(1740年),起复署理直隶布政使。
十年(1745年),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署理直隶总督,兼管户部尚书事,仍充经筵讲官。进加太子少保。
十一年(1746年),以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署理直隶河道总督,仍兼管户部尚书事。
十三年(1748年),因奏事在养心殿,跪良久,起身站立时误踏衣袂,仆倒而暴卒。諡文恪。有诰敕五道,谕祭、谕葬。
政绩
- 在翰林院文誉甚着,凡有撰拟谕旨,都称合皇帝旨意。
- 直隶河道总督任内奏天津截留漕粮,省津贴费用,但给地方官耗米百分之一。奏请青龙湾停建鸡心水闸,「请展坝面使无碍水道」。
- 直隶总督任内,处置盗贼不分首从一律斩首。大名强盗桉数百人,于义发现凶器为农具、赃物为米穀,只是饥民借粮争夺而从轻处置。
- 陝西总督任内,奏西北军需造成粮价高昂,兵饷不足养兵,请播种籽农具于瓜州屯垦,并教导回民农事。时用兵西北,多建堡垒、广开灌溉水渠、重修兰州浮桥,招募流民,设甘、凉马厂,皆条划有序。「部署西师往返,凡四年,屯田筑堡,安集流移,输送军粮战马,其劳最多。」
- 福建巡抚任内裁减闽盐加派,逮捕谋乱的漳州陈作谋、台湾王永兴。
- 乾隆九年(1744年),以协办大学士会同直隶总督高斌勘查河工,第一年完成疏通子牙河口、凤河、塌河淀、正定诸泉,开白沟河、西淀河支流,东淀河截弯取直,修复营田渠闸,修筑河堤。第二年完成还乡河截弯取直,筑运蓟河堤,开凿张青口支河、新安新河道,拓宽广利渠,裁永定河湾。第三年完成疏通天津贾家口、静海芦北口、庆云马颊河、盐山宣惠河,引塌河淀洪水入蓟运河。乾隆十二年夏全部完工。
着作
家庭及关联
- 祖父:刘汉卿。
- 父:刘一夔。
妻妾
- 侧室:屠氏。
- 侧室:萧氏。
子女
皆正室所生。
- 长子:刘复。雍正五年进士。
- 次子:刘益。
- 长女,适监生徐楫。
- 次女,适监生、考授县丞庄一骏。
- 三女,字监生杨绅,未嫁。
- 继女,候选县丞浙江平湖袁铸。
注释及参考资料
- 《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
- 刘琛、刘善强等修,《武进西营刘氏家谱》(1929年)卷三·世表·叶二百七十一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馆藏《清国史馆传稿》5644号、5765号、7776号
- 《清国史馆国史大臣列传》卷一百十五至一百十六·国史大臣列传正编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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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岳濬 |
山东巡抚 (1730年12月8日) 即日起以吏部左侍郎协办 |
繼任: 岳濬 |
前任: 初任 |
直隶河道总督 (1731年1月6日-1731年10月18日) |
繼任: 沉廷正 |
前任: 励廷仪 |
刑部汉尚书 (1731年10月18日-1733年5月17日) |
繼任: 唐执玉 |
前任: 唐执玉 |
直隶总督 (1731年10月27日-1732年9月2日) 以刑部尚书署理 |
繼任: 李卫 |
前任: 查郎阿 |
陝西总督 (1732年9月2日-1736年1月14日) 以吏部尚书署理印务 |
繼任: 查郎阿 |
前任: 励廷仪 |
吏部汉尚书 雍正十一年四月乙卯-乾隆三年四月丙戌 (1733年5月17日-1738年5月22日) |
繼任: 孙嘉淦 |
前任: 许容 |
甘肃巡抚 (1736年4月14日-1737年3月23日) 以吏部尚书署理 |
繼任: 德沛 |
前任: 王恕 |
福建巡抚 (1742年4月15日-1743年3月5日) |
繼任: 孙嘉淦 |
前任: 喀尔吉善 |
山西巡抚 (1743年3月5日-1743年12月5日) |
繼任: 阿里衮 |
前任: 徐本 |
户部汉尚书 乾隆八年十月己巳-乾隆九年正月辛巳 (1743年12月5日-1744年2月15日) |
繼任: 张楷 |
前任: 史贻直 |
吏部汉尚书 乾隆九年正月辛巳-乾隆十三年三月乙未 (1744年2月15日-1748年4月8日) 期间于1745年6月27日-1747年8月20日兼管户部尚书事 |
繼任: 陈大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