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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案

图片来自ohsir

十信案,为1985年台湾发生的“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超贷、侵占、背信与伪造文书案的经济犯罪事件。

弊案过程

“十信”即“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1911年9月成立,初名为“台北信用组合”;二战后由台湾人接收、改组,改名为“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简称“台北十信”。1957年起,台北十信理事主席均由国泰集团蔡万春家族担任。

1960年,蔡万春因大量投资土地引起台北十信资金流动困难,于是发起“一元开户”运动,台北十信存款在短短数月内突破新台币一亿元,使台北十信成为全国七十五家信用合作社中规模最大与营业量最多的单位。

1972年4月24日,台北市政府宣布,第四信用合作社经营有重大困难,并入第十信用合作社。[1]

1975年8月11日,台北市议会决议,要求依《合作社法》办理十六信与十信合并,并处分失职人员。

1979年10月4日,财政部对十信虚列库存现金处分:补缴利息一千馀万元、罚锾27万9千元。

1983年,蔡万春之子蔡辰洲当选立法委员,结合增额立委,与刘松藩王金平洪玉钦谢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萧瑞征等立法委员组成派系“十三兄弟”,经常邀请财经官员,而且向官方游说“合作社理、监事可无限制连选连任”以及“信托公司可承办银行业务”等。蔡辰洲也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事业。

1983年2月28日,民社党籍沈阳选区立委金绍贤指出,在《合作社法》审议中,有14位立法委员受十信招待携眷旅游菲律宾香港

1983年,财政部进行一般金融事务检查时发现台北十信有不正常贷款现象,因此派员进驻辅导,并给予警告。

1984年初,台北十信又发生不良放款跳升现象;经过财政部派员进驻辅导一年之后,台北十信的不正常放款现象确有改善,因此财政部未采取更严厉措施。

1984年10月,财政部驻台北十信人员表示,台北十信库存现金有偏低之趋势;财政部督促台北十信限期改善,然而情况并无好转。

1985年弊案爆发

1985年1月底,台北十信有18家分社、6万多社员,存款额最高达171亿元,为当时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信用合作社。台北市政府财政局调查台北十信营业违规的事件登上媒体后,台北十信各分社出现挤兑提款现象;此时财政部次长李洪鳌仍对新闻媒体称,主因是台北十信客户准备发年终奖金给员工,此现象各大银行皆有,并非只有台北十信如此。

1985年2月,《天下杂志》访问中央银行总裁张继正与财政部长陆润康时,两人都曾提出当前金融纪律有问题。张继正直说,过去台北十信屡次严重违规,但皆因为利益团体力量太大,动员所有人情关说而使得主管单位仅止于纠正处分,但未揭发解决弊案。[2][3]

1985年2月9日,由于台北十信放款总额154亿元占存款总额151亿元之比率高达102%,显示台北十信已无放款能力;财政部为保障存户合法权益、稳定金融秩序,明令台北十信停止营业三天,并由台湾省合作金库暂为接管,严加清查整顿。台北十信在主管机关的督导下,举行临时社员大会。

1985年2月10日,财政部宣布,台北十信现任及前任理监事限制出境、禁止财产转移。

1985年2月11日,台北十信营业厅的存款户挤兑提款仍持续达36亿元,部分分社出现无现金可提领现象,此现象造成台湾其他银行存户也出现挤兑提款现象。

1985年2月12日,台北十信挤兑提款金额达到61.8亿元,连带影响蔡辰男的国泰信托也出现挤兑提款与退票。台北十信经理叶煌良卷款两千多万元逃亡。

1985年2月13日,国泰信托公司也出现挤兑提款金额达到90亿元。

1985年2月18日,台北十信委托合作金库代管;蔡辰洲也因利用人头贷款、串通其部属或假冒他人名义贷款等违反《票据法》之刑责被捕。

1985年3月1日,台北地检处获立法院同意,以退票171张,金额高达1亿2千馀万元...另外涉嫌侵占、背信、伪造文书等罪拘禁时任立法委员的蔡辰洲等人。

1985年3月3日,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宣布重整国泰信托投资公司,指示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组成联合银行团进驻国泰信托,银行团清理债务时发现国泰信托对蔡辰洲的国泰塑胶[4]资金融通达30亿元;贷款总额达169亿元,三分之二金额的贷款对象皆为国泰信托集团的关系企业。银行团要求蔡辰男以私人财产抵押,蔡辰男营运最好的台北来来大饭店以15亿元卖给国产汽车老板张秀政;在国泰信托集团相关企业出售或关闭后,由三阳工业集团黄世惠接管国泰信托,国泰信托经营情况好转。

1985年3月11日,经济部长、前财政部长徐立德自承对十信案有道德责任请辞,8月财政部长陆润康自请处分请辞,中国国民党秘书长蒋彦士因在选举中主张提名蔡辰洲请辞。

1985年3月16日,交通部官员指出,十信、国信事件发生以来,市场游资造成邮政储金存款增加120亿元。

1985年4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票据法》判处蔡辰洲有期徒刑15年。

1985年12月,台北地方法院判处蔡辰洲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6年,其他53名罪犯被判处1年以上至6年有期徒刑,其中30人缓刑。蔡辰洲在被司法判决累计670年有期徒刑,确定交监执行刑期达125年。

1986年12月5日,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结束营业,12月8日起改为隶属合作金库

1987年5月13日,法务部准许蔡辰洲因肝癌出具保证金保外就医,并限制其出境。

1987年5月14日,蔡辰洲在保外就医期间过世,十信案遗留下5,000多名受害人与150亿元债务。

1987年,萧瑞征因钱财纠纷被人枪击暗杀,是台湾唯一一件立委遭枪击致死案件。

1988年1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合作金库要求十信理监事赔偿案败诉。

1992年4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十信违规放款案7名高级职员须赔偿合作金库1亿馀元。

后续影响

十信案的爆发严重伤害台湾投资人的信心,台北十信各分社都受到严重的挤兑,数千存款户一生的积蓄血本无归。十信案受害者达十万人以上,六十多家企业面临破产,民众对银行不信任,也对国民党政府公权力感到失望,十信案对政府权威造成打击。

不过,根据财经记者王骏访谈提到,整个十信案受害人,并非存款户,而是国泰塑胶集团债权人、以及国泰塑胶集团员工人头,加起来约几千人,而非逾十万人。全数十信存款户因为政府资金投入避免挤兑,无存款户存款损失之事实。

1985年9月2日,交通银行常务董事余井塘在常务董事会上痛斥十信案,激动地讲到:“一百亿元!你们从前听过一百亿元的弊案吗?”言毕,余井塘脑溢血,送医五日后亡故[5][6]

十信案也导致国泰集团承受污名。蔡辰洲最后在判刑前夕,于1987年5月14日病故于国泰医院。经济部长陆润康、财政部长徐立德中国国民党秘书长蒋彦士中国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关中也因此辞职。然而十信案在当时并非特例,同期的华侨信托国泰信托亚洲信托第一信托等金融机构也是岌岌可危、随时处于崩坏边缘,并不一定要拿蔡辰洲出气,因此蔡家至今对此依旧耿耿于怀。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敦南金融大楼兴建于蔡万霖打下事业基础的福地,蔡宏图蔡镇宇蔡明忠蔡明兴等兄弟均在此度过童年时期,不过该地因十信案被迫出售给新光集团吴火狮;2011年,蔡宏图与蔡镇宇联手以新台币96亿元买回敦南金融大楼。2014年9月19日,国泰人寿公告以新台币111.64亿元出售敦南诚品大楼给蔡镇宇持有的宝丰隆兴业,敦南诚品大楼完全归蔡镇宇拥有。

参考文献

  1. 战后台湾历史年表 十信案. 中央研究院主题计画-台湾研究. [2018-07-08] (Chinese (Taiwan)). 
  2. 第一桩动摇国本的金融弊案 镜文学《十信风暴》揭开幕后秘辛. 镜周刊.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3. 殷允芃. 等待英雄. 天下杂志出版. 30 September 1987: 73–. ISBN 978-957-9079-19-8. 
  4. 政商艺文界掀讨论潮 镜文学《十信风暴》备受瞩目. 镜周刊.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5. 卢世祥. 国民党重启造神运动愚行. 南方快报. 2003-08-12 [2014-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21) (Chinese (Taiwan)). 
  6. 卢世祥. 重启造神运动?. 自由时报. 2003-08-13 [2014-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