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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恶不赦 |
shí è bù shè |
近义词 :罪大恶极 反义词 :劳苦功高 体 裁 :成语 释 义 :罪恶极大,不可饶恕。 |
十恶不赦,来自佛教用语。“十”在语境中表示最多、全了、满了。十恶不赦,那就是恶贯满盈了。
“十恶不赦”,常用来形容罪大恶极、不可宽恕的人。古人往往给敌人列上十大罪名,以便出师有名。[1]
出处
《隋书·刑法志》:“又列重罪十条:……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遇)赦,犹除名。”
《元曲·关汉卿〈窦娥冤〉四》:“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2]
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定语;
成语谜语: 死囚
读音注意: 恶,不能读作“wù”。赦,不能读作“chì”。
词语辨析
【近义词】 罪大恶极、罪该万死、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罪恶滔天、罪不容诛、十罪不善、罪在不赦
【反义词】 罪不当罚、立功赎罪、劳苦功高、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罚不当罪、从宽发落、罪以功除[3]
释义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
至于“十恶”的具体内容,《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今当一心忏悔。”
行“十恶”而程度严重的,要受大苦报。与“十恶”之说相对应,佛教中亦有“十善”之说。十恶十善之说见于佛教大、小乘中的诸多经典,如东晋僧伽提婆译的《增一阿含经》卷四四中就有“由此十恶之报,致此殃。是故比丘,当离十恶”这样的经文。
另外,“十恶十善”之说早在隋朝以前就已在民间广泛流传,如南朝梁武帝《断酒肉文》中即曰:“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4]
历史
在历史上,十恶提法是逐步演变而成的。
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十恶”之名,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而到了隋开皇初年,随着佛教的兴盛,封建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如《隋书·刑法志》第二十五卷中即载:“开皇元年……更定新律(指《开皇律》)……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至于“十恶”之罪的具体内容,《唐律疏议》中有详细的规定。
它的主要内容有: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以后经历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犯了“十恶”罪不能赦免。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
现代意义
由于“十恶”成为“不赦”之罪,影响深广,人们一接触到罪恶大、不可宽恕的事情,很自然地就称为“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常用来形容恶贯满盈、罪无可恕之人。
外文翻译
英语翻译: be too wicked to be pardoned
俄语翻译: совершить вопиющие преступения
日语翻译: 极悪非道(ごくあくひどう)である
其他翻译: <德语>ungeheure (od. unentschuldbare) verbrechen begangen haben
参考文献
- ↑ 十恶不赦是哪十恶之佛教用语 .新浪佛学[引用日期2019-11-13]
- ↑ 十恶不赦究竟是指哪十恶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9-11-13]
- ↑ 任建新.中国劳改学大辞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
- ↑ 十恶不赦介绍_历史知识_词典网 十恶不赦历史词典解释: 十恶:封建社会指十种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即谋反、谋大逆、谋叛、谋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形容罪大恶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