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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图书馆始建于1952年8月,前身为川北人民图书馆,2008年5月南充市图书馆新馆建成投入使用,老馆作为分馆继续开放,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2018年4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现有阅览座席400个。馆藏书刊53万余册(卷)。其中:古籍线装书8.5余万册,古籍善本[1]书74种76部1089册,还有十分珍贵的线装地方志书143种193部3744册(省内90种,省外53种)。先后荣获国家文化部授予的“全民阅读优秀奖”、省文化厅授予的“读者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基本介绍

南充市图书馆始建于1952年8月,前身是由胡耀邦同志命名的“川北人民图书馆”。建馆近60年来,市图书馆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11年12月5日,南充市图书馆工会被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

馆藏实力

2008年5月南充市图书馆新馆建成投入使用,老馆作为分馆继续开放,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共设有图书外借部、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读者自学室,盲文阅览室、多功能演播厅等服务窗口。现有阅览座席400个。馆藏书刊53万余册(卷)。其中:古籍线装书8.5余万册,古籍善本书74种76部1089册,还有十分珍贵的线装地方志书143种193部3744册(省内90种,省外53种)。同时,拥有4万多册保存完整的《川北日报》、《南充报》等地方报刊合订本,为了解、研究解放初至今的川北和南充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民俗变迁,以及探索考证朱德、张澜、胡耀邦等伟人、名人踪迹,提供了宝贵文献资料。年均接待读者40余万人(次)含网上读者,书刊流通60万册(次)。每周开放时间达70小时。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尊敬的读者:

欢迎您前来我馆阅览和外借馆藏的书刊文献资料,参观我馆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参加我馆举办的各类公益性讲座和读者活动。

我馆的外借处设在一楼,报刊阅览设在二楼,地方文献阅览设在三楼,讲座在一楼多功能厅举办。

读者可凭有效阅览证和外借证进入阅览和外借区域。七十岁以上老人也可凭老年优待证入室阅览。公益性展览和讲座全部免证开放。

进入本馆的读者,请勿将自备书刊、包袋(大于20*14厘米)、食品等物品带入外借、阅览处。

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移动通讯设备请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区设有免费饮水点,请勿在阅览区内抽烟、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请注意安全。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本馆365天对外开放。

请爱护文献资料[2]和一切公共财物,遵守“七不”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遵守本馆的借阅规则,让我们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览环境和良好的借阅秩序。

借阅须知

图书借阅规则

1.外借部实行全开架借阅。持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入内自行选取图书。

2.每次可借阅图书三册,期限为90天,读者可在借期内办理续借手续。对于超期的情况,读者需将超期书归还后,方可再次借阅。

3.书库不得携带书刊、包、雨具等物入内。未办理借阅手续的读者请勿带书出室。

4. 外借部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大声喧哗。

5.读者在图书上进行批写、涂、画、污脏图书、折角、撕剪等行为都视为污损图书,借书时请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残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服务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问题,由借书者负责。若有图书污损、缺页,污损、被撕等违纪情况发生,按本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

6.读者将所借图书丢失后,必须及时到馆办理手续,按照本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

报刊阅览规则

1.本阅览室提供当月报刊阅览和馆藏报刊合订本阅览。

2.读者凭本馆借阅证可自行入室阅览。每位读者一次可在架位上取阅二册(份)刊物或报纸,阅后按号归放原处。

3.不得携带提包、书刊、雨具等入室。各室书刊、报纸只能在该室阅览,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

4.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吃东西、大声喧哗、谈笑聊天,衣着不整者谢绝入内。

5.未开架陈列的报刊合订本,读者可通过目录查询检索,填写索书单,向工作人员索取,并按规定缴费。

6.请爱护公物,污损撕毁期刊按章赔偿。

7.对于有特殊需求的读者,本部门可实行上门服务。

8.对于有科研课题和有明确研究方向的读者,本室可提供代查、代阅和定题服务。

少儿阅览室借阅规则

1.本室主要服务对象为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读者。

2.属本室所藏的可外借书籍管理办法,按本馆外借部规则执行。

3.读者进室时,书包、雨具、随身的有关书籍等物应存放在指定地方,不得带入书籍停放处,以免引起误会。

4. 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有碍于公共卫生的物件入室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谈笑、喧哗。

6.撕毁、损坏本室内阅书籍的读者,按照本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7.偷窃书籍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将严肃处理。

地方文献开发部、古籍查询规则

1.读者凭本馆借阅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入内查询,入室请先行登记,由读者提供查阅内容范围,由工作人员有选择地提供文献资料,不得随意扩大查阅范围,填写查阅记录表。

2.查阅时可以摘录,一般不允许整章、整节甚至整部地誊抄。如要复印、复制、影写,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书刊复印手续后再携带文献至本馆复印室复制,用完后立即归还。

3.请爱护馆藏资料,不要在书上划杠、圈点、作记号、加评语。损毁书刊者按损坏程度处10倍以上+++赔款。

4.请在室内阅览,不要将书带出室外,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大声喧哗,不得携带提包、书刊、雨具等物入室。

5.本室工作人员可为读者提供代查、代阅、课题检索和咨询服务,或对读者查检目录提供帮助。

开馆时间

图书馆于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错时延时开放服务工作。

错时延时开放窗口及开放时间(窗口)为:

一、外借区、自修区、报刊阅览区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夏季9:00—20:00(冬季9:00—19:00);

二、少儿阅览室

开放时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9:00—17:00。

三、大北街水井巷1号图书馆(分馆)

开放时间:8:30—18:00(冬季),8:30—18:30(夏季),暂不实施错时延时开放。

四、固定闭馆时间为:

周五下午、除夕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逢周五不闭馆)。

地址:市政新区滨江北路2段(可乘坐1路、15路、24路、25路、27路、29路、K46路到达)

其他信息

南充市图书馆的服务领域进一步延伸,读者不仅可以免费借阅书刊资料,还可通过图书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科技手段查询所需文献资料。同时,图书馆坚持常年开展送书下乡、流动借阅、基层业务、少儿英语、书法培训等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培养和讲座活动,打造“嘉陵江大讲堂”文化品牌。“嘉陵江大讲堂”2009年3月启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近百场讲座,现场听众6万余人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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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