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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山结头份大树公
图片来自housefun

员山结头份大树公,是位于台湾宜兰县员山乡头分村的茄苳树,被当地人视为神树,传言树下为歌仔戏的起源地。

树身

员山结头份大树公今址为员山乡永同路2段203号民宅旁,属于台湾原生树种茄苳树。结头分耆老表示,该大树公过去是该地老树中最年长的一棵,枝干粗壮,可铺木板可当床。早期开垦的先人为防止原住民出草,就在此树挂上铜锣,一有动静就敲锣警示。

二次大战末期,日军担心盟军炸毁神风特攻队的飞机,遂征召民力从宜兰北机场将飞机藏到大树公下避难,最多可停两架飞机。1987年,亚力士台风,将此棵4、5层楼高、八人环抱的树拦腰折断,于是补种第二代。

树已被宜兰县政府列为珍贵老树,由社区组织维护环境。

歌仔戏

当地传言台湾日治时期时,当地人欧来助农闲时刻常在此老树下自编自唱,以大壳弦、月琴、萧、笛,演出被称为“落地扫”的表演,在当时造成轰动。他还在老树附近的槟榔园,以桂竹和稻草塔盖了一座称为“歌仔寮”的草寮,传授表演技艺给家乡子弟,后学习者日多,于是孕育出歌仔戏的雏形。

自2010年开始,居民每年在此树下举行结头份歌仔戏文化节。结头份社区理事长在2012年时表示香港、新加坡、北京学者等来此地寻歌仔戏的根,引起居民的重视,决定好好保存、传承。社区也曾与台湾碗盘博物馆、画家林耀堂合作,在此树下举行文创产品的发表会。歌仔戏小生陈亚兰也在2014年来此寻根、上香。

树公庙

树被居民认为有神灵依附,成为膜拜的对象。原先树公庙门是面向地主屋舍,2011年获得新台币十九万五千元翻修时,庙门改向马路,也把附近在1987被台风吹断的树干等也一并整理。

村民还将原先树下的树公庙从铁皮屋换成砖墙屋,于2012年1月6日入厝。安座大典当日也有有北管乐团、社区歌仔戏、同乐国小歌仔戏团演出。社区妇女们以汤圆来庆祝。民众还表演以推竹飞机到树下,重现过去推战机场景。

文化资产

2014年,为了避免树身附近因环境变化或都市发展遭到破坏,宜兰县文化局于把茄苳树、树下大树公庙及周边空地登录为文化景观,加以保护。文化局表示,大树公与邻近区域为传说宜兰歌仔戏发源地,社区居民也常以树下空间作为歌仔戏班表演地,亦是信仰中心、极具历史文化价值、时代与社会意义,值得登录为文化景观保护。

神树

神树,是指被赋予神灵性质的树,中国树神的原型为周礼中象征社神社树,后来脱离社神而成为独立的崇拜对象,属于自然崇拜的一种,通常伴随著宗教行为,如将树围上红布、设神龛香炉等,在华语圈统称大树公、树王公等,亦有以树名字尾加上“公”作为称呼,如台湾彰化县九龙大榕公、云林县万年庄茄苳公等。在华南香港澳门台湾琉球榕树是很常见的神树。

在台湾,枝叶茂密而枝干粗壮的老树被人们认为具有神灵或神力在其中;老树所在地的居民经常会认定该处为“地灵人杰”之地,并在树荫下建土地庙,祭拜祈求农作丰收,以为家族换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资。[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对自然神的崇敬而产生的崇拜活动,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应生活环境而崇拜不同的对象,把对象视为来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来源可归纳三大类,就是天体自然力自然物。对天体崇拜产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对自然力崇拜产生的,包括对风雨雷电等神祇和祭天活动。对自然物的崇拜,则直接见于自然物体本身的神祇。 

  • 社神

儒教中国民间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与后土不同,后土指整个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带有人文社会属性,指某一管治区域的土地神,可以细分为大社(管辖天子统治疆域的土地神)、国社(管辖诸侯国境的土地神)、乡社(管辖一乡之土地神,类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谷之神稷神合祀时,称为社稷。在周礼中,社神常以一棵当地常见的大树为象征,称为社树,后世由此衍生出树神崇拜。引申为负责拜神的宗教组织时,称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邻里组织。

语源

“社”字不见于殷商甲骨,但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国维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为“社”的假借字,亦即后世所说的社神。但王其后又改变了看法,认为“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学者对王的看法作出了许多补充,如陈梦家认为卜辞所祭的“土”可分为社神与相土两类。于省吾则举出卜辞“土”、“方”同祭之例,引《诗经•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论证“土”为“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肖丁更进一步怀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从作为自然神的“土”发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于“一”上之形。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李孝定以为菱形象土块,而一则代表地面[2]。《淮南子•齐俗训》有“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的记载。一些学者就此认为菱形象征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则认为“土”字象女阴,源于先民的生殖崇拜。后起的“社”字则为一会意字,左边部首“示”,是祭坛的象形文字;右边“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义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坛边拜神”。

“土”字的由来或源自于古人膜拜的图腾柱。经过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变,古人在“土”字边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发展

商、周两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视作守护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两大焦点。祖灵是男性,社则有时被视为女性,与“阴”相连。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坛)、大树、竖立的石头、木柱以至一束茅为象征。象征社神的土墩、大树或石头,称为“社主”。商代会以人和动物祭祀社。由于社被视作国家或军队的保护神,征服一国时,会移除或摧毁其社石,以削弱其统治者的神灵。

周代,社和谷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称“社稷”。周王会在冬至和夏至每年两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坛崇拜,祖先则进入祖庙崇拜。社稷之坛在王宫之西,祖庙在王宫之东,二者构成国家的一对象征。

社的崇拜随著分封领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时,会赐予宗室一小块国家社坛的泥土,用来建造分封新国的社坛,社成为新国的保护神。而小社神则负责保护城邑和村庄,从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坛。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灾害结束后也会祭社。拜祭社神时会献上牺牲,仪式结束后,族群中人一起欢宴,分享牺牲之肉。典礼费用由族群中人分担,由当地父老或村长领导。社坛四周土地则成为公共聚会的场所。因此,社是一地社会和宗教活动的中心。

秦汉六朝

汉代继承周代传统,从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员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时重要。社坛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间,在此也举行地方官就职和祈雨等仪式。

在乡里,社崇拜是民间事务,负责人称为“社宰”或“祭尊”,社亦称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动或自愿参加,须筹集捐款。后来地方佛教社团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后有分发肉食和饮酒仪式,在群体中促进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道教、佛教的集会宴会“”,演变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间组织“邑会”,则演变自社的组织。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为避免水旱、祈求丰收和感谢神灵,以石块或树木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时,村民会奏乐、供奉、烧纸钱、大吃大喝,儿童游玩,巫觋亦会参与起舞,鼓声雷鸣。南方人端午节竞舟,也会祭社。

祭社所费不菲,社钱多由巫觋征收。村落或为祭社活动而订立社规。唐代五代时,朝廷则会鼓励和奖掖民间的祭社活动。

自宋代起,祭社渐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庙宇,包括土地庙,过去对社所作避水旱灾害的祈求,开始转向各种神庙。

“社”的意思亦有变迁,可容纳各种神灵。社原本是“坛而不屋”的,但庙宇为农事祈求而建的,有时都称为“社”,庙中神灵亦被视为社公。由于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时也被视为社公。“社”成为农村民间神灵的一个总称。

参考文献

  1. 周宗贤/老照片说故事 - 淡水维基馆. tamsui.dils.tku.edu.tw. [2020-01-10]. 
  2. 李孝定. 《甲骨文字集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