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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默示,外文名:Bible,Inspiration of the,基督教圣经术语。
“基督教[1]”一词在中国大陆的学术界使用时比较混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稣基督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罗马公教(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内,也就是英语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狭义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2]。
简介
神学术语,指神影响圣经作者,使他们能把神的启示用文字写出来。
早期教会尊奉旧约为神的默示,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经文中常声明“神如此说”或“这是神说的”,加上旧约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又完全在耶稣身上得到了应验,对基督徒来说,这些预言显然是神自己的晓谕;二是耶稣对圣经的态度,他宣告旧约“是不能废的”(约十35;参路十六17)。耶稣喜爱旧约,并谨守旧约的基要信息,显明祂接纳旧约是神的话。耶稣既承认旧约是受圣灵感动而成(太二十二43),早期教会也确认旧约是神的启示及其历史真确性。
基督对旧约的观点,也成了显见于新约的观点;新约中满是旧约的引句或暗引旧约的话,常见的公式如:“经上说”、“经上记着说”、“神说”或“圣灵说”,显示新约作者把旧约视为神的话。
那么,新约的灵感又如何呢?首批传福音的人坚信他们所传的是出于神的“福音”(罗一16)。福音的信息先是经圣灵(徒一2)口授给使徒,后来又在圣灵的引导下形诸于文字。当新约与旧约一起并称为圣经时,这名称蕴含的意义就是“神的话”。
新旧两约是互为一体的,基督徒视两约为一完整的神的启示。圣经的写成是出于神亲自的启示,形诸于文字,写成的文字可正确的称为神的话;神的启示被写成圣经。新约某些章节特别指出经文灵感的超然性,不过,圣经的灵感是整本圣经的特质。
灵感的本质
十九世纪中叶以前,教会对灵感的观点是一致的,即:神把圣经的话语赐给圣经的作者,使祂的启示无谬误并永恒地保存下来。主后二世纪,殉道者游斯丁称圣经为“神的话语”;四世纪弥撒的贵格利说圣经是“圣灵的声音”;十六和十七世纪的宗教改革家也赞同这些主张。但到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由于进化思想风靡一时,以高等评鉴学研究圣经兴起,使一些神学家质疑字面灵感的传统概念。有人试图修改这个观念,也有人欲以新的灵感教义代替,容纳宗教进化的理论及同意旧约是不同资料拼合而成的说法。另也有神学家将灵感这一概念,从客观的神的话变成了人的主观经验,这经验可能出自某位宗教天才或某先知对真理的洞见,记载于圣经之内;这经验也可能是现今有人因圣经某些说话或信息感动,而宣称圣经是一本灵感的书。
这些大为歧异的观点,与圣经本身对其灵感的理解并不相合,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一21)。所以,据新约所言,旧约先知宣布的话都是由圣灵启示和控制的。先知所说的话不仅是他们自己的思想,也不是他们用自己的言语转述神旨,而是他们被圣灵驱使说出神的话。虽然这节经文特指先知的预言,但使徒彼得似是以圣灵在先知身上的工作,来强调整本圣经都是源出于神(参彼前一3-25)。神的灵也同样驱使保罗写作(参彼后三15)。不论是口传或写成文字的道,都是由圣灵光照人的心思,并监管整个过程。
据保罗所言,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保罗所用“默示”一词,意谓“神吹入气息”,可见圣经决不是普通的写作;保罗的意思也不是说圣经“把圣灵呼出”。有一位神学家巴尔特(1886-1968)即认为圣经仅是一项宗教文献,能使读者感受神的同在。保罗的话却是说圣经是神主动的呼出气息所至,是神的作品。
在旧约,希伯来文“气息”一词在中文本中多译作“灵”(参创一2,六3;士三10,六34)。神的“气息”一语是指神的灵带着创造的大能出去(创一2,二7;伯三十三4;诗一○四30)。这创造大能使人展开特殊的行动或具备特殊才能,从而完成神的旨意(出三十五30-35;民二十四2;士六34)。从整本旧约来看,神的气息或灵与预言有特别的连系(民二十四2;赛四十八16;珥二28;弥三8)。这些观察结果,可帮助我们明白保罗所谓“神呼出”一语的意义。诗人说:“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三十三6),同样,圣经乃借着神呼出气息而成。
神发出祂的灵(诗一○四30)作成了祂的创造大工;神将生气吹入人的鼻孔,“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同样,神借着人呼出祂的话,成了圣经,带有神的思想;只有圣经才可教人得救之道及学习行义。
在整本旧约中,“灵”与“话”彼此的连系也十分重要,两者的关系就像神的“气息”与“声音”。声音就是把思想藉言语清晰地表达,而气息就是发声的力量。
新约指出神的气息,即促使神的话发出的媒介,就是圣灵。圣经与圣灵的关系十分密切,所以“圣灵有话说”也就等于“经上记着说”(参来三7)。保罗说,他写给哥林多教会的话,“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林前二10、13),进而他又指出,他正是用这“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事讲与属灵的人”(林前二13)。至于圣灵使人明白圣经的过程,神学家一般称之为“光照”,而不是“灵感”。
圣经的观点的演绎
接受圣经有关自身灵感的记载,可推演出两个观点:
完全灵感论
第一,圣经的灵感可说是“完全的”,意即完整、全部。这意思是说,神的气息吹在圣经所有的部分。完全灵感论与所谓“光照论”相对。“光照论”以为圣经的灵感只限于部分或只达至某程度。但圣灵的工作不会只限于某些经文或一部分特别的经文,而是达至整本圣经。完全灵感论也否定了所谓“洞见论”,因这些理论视圣经的灵感并没有任何超然的成分。
但完全灵感并不是说圣经中每一句话都是对的。例如乔布友人的谬见(参伯四十二7-9)、彼得的3次谎言(可十四66-72)、控诉犹太人的书信(拉四7-24)等。虽然也见载于圣经,但绝不是受圣灵感动的话。圣经记载的说话是对或错,必须按上下文来评定。然而圣经作者记录这些说话,也是出于圣灵的感动,神要这些说话成为祂的启示的一部分。
字面灵感论
第二个推论是圣经灵感的范围包括圣经的用字。有神的灵感的圣经包含神所赐的字词。圣经是神圣的著作,灵感的功能在人的内心影响人的思想和用字。历史上称这种观点为“字面灵感论”。这名称关注的是灵感的产物,实际所用的字词。圣灵也关注圣经的字词,因此,信徒对圣经可予以无限的信靠和倚赖。
然而,字面灵感论并不是直录式的或机械式的。早期教父因对圣经话语的高度敬仰,而持定圣经是直录的观点,但这并不足以作为灵感的立论基础。反对传统的灵感教义的人,往往把字面灵感等同于机械式的直录,并以此作为反对圣经灵感的理由。他们认为“字面”的意思,就是指圣经作者像速记员一样记下神的话,自己却不明白所记的意义。
今日福音派神学家主张“字面灵感”,并非着眼于灵感的方法,他们只强调圣灵的感动是达至圣经的用字。灵感的正确性质很难给予准确的解释,这个过程只能视为神的机密,是奥秘之事或神迹,除神以外,人是难以解释的。
“字面”一词确有含混之处,一些保守派学者也都承认这事实。大部分福音派神学家都认为,圣经的灵感为机械式的直录的观点应予以排斥。但他们仍保留“字面”一词,因这词最能表明圣灵对圣经作者的引导,甚至于他们的用字;因此,他们的话可完全接纳为圣灵的话(参王上二十二8-16;尼八;诗一一九;耶二十五1-13;罗一2,三2、21,十六26)。
然而,圣经的话同时又是人的话,故可以说圣经是神人合着而成。圣经是人的作品可见于下列各方面,如写作的风格、历史观和文化背景等等。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圣经每书都是一位作者独特的文学创作;但从神学观点来看,圣经的内容无不是神的创造。摩西、众先知、耶稣基督、众使徒都以自己的话是出于神旳。先知宣告神的话(耶一7;结二7);耶稣的教训也是出于祂的父(约七16,十二49、50);使徒也是以基督的名义吩咐信徒(帖后三6),并声称他们的教训有属天的权威(林前十四27),他们的教义也蒙圣灵所赐(林前二9-13)。
因此,完全和字面的灵感观就是主张圣灵以独特和无可比拟的方法,与圣经作者同工,使他们成为神真理无谬误的传递人;因此,圣经也可说是神无谬误的话。圣经──正如耶稣基督一样──神人的成分合为不可分的完整一体,满有动力。圣经的语言是人的语言,信息是神的信息。圣经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不是消极的,他们是神的代笔人,不是无生命的笔。写成的结果确保神是圣经的主要作者,整本圣经可正确的称为神的话。
结论
灵感的定义就是神施于圣经作者的直接影响,使他们虽仍维持自我的存在,却受了圣灵的感动、看顾和引导,以致他们写成的作品确为神的话。奥古斯丁称圣经为全能的神致受造者的信;马丁路德(1483-1546)说:“除了圣经,还可以在哪里找到神的话呢?”威斯敏斯特信仰问答(1674)断言圣经既是出于神,“就该予以接纳,因为这是神的话”。福音派基督徒持定圣经是绝对可信、全然可靠的,因圣经是出于神的灵感。
——H.D. McDonald
参:“圣经的权威”;“启示”。
参考文献
- ↑ 基督教的主要圣礼和节日,中国新闻网,2010-10-29
- ↑ 揭秘基督教分支:天主教与东正教的千年恩怨,趣历史,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