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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国小枫树伯公
图片来自pixnet

文山国小枫树伯公,是位于台湾新竹县新埔镇文山里、新埔镇文山国小校内的3株枫香树,被当地人与校方视为神树

景观

文山国小在新埔镇文山里、犁头山东侧山坡。从文山路的校门入口走上百多个阶梯,就能望见校园操场旁有3棵枫香树。在2006年报导时,这些树年龄被估计160岁以上,高在20、30公尺间。树旁有木头平台,可举行音乐会等活动等。

自校创建以来,大小庆典都绕著这3棵树进行,其毕业照也一定有以它们为背景。校长钟议德表示,枫香树像大伞保护著孩子和校园,让学生在绿荫下游戏、看书、聊天,许多人毕业后仍会带著家人、或相约老同学返校看望它们。教导主任郭荣治则回忆,1998年他到文山国小实习,当年就是看到这些枫香树,遂决定未来到此服务。

2014年,在名为“全国最美校树”选拔活动中,文山国小名列全国8所获奖学校之一。2016年50周年校庆时,校方挑选学生连宸均描绘女学童玩著枫香叶的画作,作为阶梯彩绘,表彰老枫树和文山师生的情感。

保育

树身由县政府农业处与校方共同维护,每半年还请树医师诊断健康。为防病虫害,校方架设太阳能诱虫器,在夜晚以光源引诱毒蛾。

校长詹德浪任内,在2002年1月16日举行校树选举,枫树以压倒性票数夺得第一,全数282票中枫树即获得169票。校长陈明珍上任后,透过文史工作者陈朝全与吴庆杰等人,为学校做绿色校园的规画报告向教育部争取了超过1千万的经费,投入美化校园。

2003年11月30日,师生和家长300馀人从山脚下接力传递鹅卵石,为这3株树叠鹅卵石,以生态工法取代原有的水泥基座,并依客家习俗搓汤圆祈求圆满。校方也将枫树结合文学、音乐、艺文、数学等课程,例如叶子数量、树围大小、年生长速率、年轮计算,成为生命教材之用。

2003年到2005年间,陈明珍在任内推动永续校园计画,以水土保持工程让3棵枫香长得更加茁壮。她以维护枫香树为文山国小打响名号,因此获教育部颁证为“绿色学校伙伴”。当时获选有33所,文山国小为新竹县首所。2006年7月18日,她调离文山国小之日,独坐在枫香树下对学子、校园作道别。后她调任竹东镇二重国小,也关注校内的老黑松树,加强了校树有关的教学活动。

祭祀

昔日校园地为茶园时,居民就开始祭拜此些枫树,称为“枫树伯公”,以求平安、丰收。新任校长到任都要先拜树头,在学期初更要挑黄道吉日,摆上三牲素果,祈求枫树保佑校园。学生们在始业式将对老树献上束脩,以表示感恩。校方会准备好豆干、猪肉、鸡肉、小米酒等物,集合学生在树下,并用客家话朗读祝祷文,也会对老树掷筊。

神树

神树,是指被赋予神灵性质的树,中国树神的原型为周礼中象征社神社树,后来脱离社神而成为独立的崇拜对象,属于自然崇拜的一种,通常伴随著宗教行为,如将树围上红布、设神龛香炉等,在华语圈统称大树公、树王公等,亦有以树名字尾加上“公”作为称呼,如台湾彰化县九龙大榕公、云林县万年庄茄苳公等。在华南香港澳门台湾琉球榕树是很常见的神树。

在台湾,枝叶茂密而枝干粗壮的老树被人们认为具有神灵或神力在其中;老树所在地的居民经常会认定该处为“地灵人杰”之地,并在树荫下建土地庙,祭拜祈求农作丰收,以为家族换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资。[1]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对自然神的崇敬而产生的崇拜活动,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应生活环境而崇拜不同的对象,把对象视为来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来源可归纳三大类,就是天体自然力自然物。对天体崇拜产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对自然力崇拜产生的,包括对风雨雷电等神祇和祭天活动。对自然物的崇拜,则直接见于自然物体本身的神祇。 

  • 社神

儒教中国民间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与后土不同,后土指整个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带有人文社会属性,指某一管治区域的土地神,可以细分为大社(管辖天子统治疆域的土地神)、国社(管辖诸侯国境的土地神)、乡社(管辖一乡之土地神,类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谷之神稷神合祀时,称为社稷。在周礼中,社神常以一棵当地常见的大树为象征,称为社树,后世由此衍生出树神崇拜。引申为负责拜神的宗教组织时,称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邻里组织。

语源

“社”字不见于殷商甲骨,但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国维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为“社”的假借字,亦即后世所说的社神。但王其后又改变了看法,认为“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学者对王的看法作出了许多补充,如陈梦家认为卜辞所祭的“土”可分为社神与相土两类。于省吾则举出卜辞“土”、“方”同祭之例,引《诗经•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论证“土”为“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肖丁更进一步怀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从作为自然神的“土”发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于“一”上之形。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李孝定以为菱形象土块,而一则代表地面[2]。《淮南子•齐俗训》有“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的记载。一些学者就此认为菱形象征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则认为“土”字象女阴,源于先民的生殖崇拜。后起的“社”字则为一会意字,左边部首“示”,是祭坛的象形文字;右边“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义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坛边拜神”。

“土”字的由来或源自于古人膜拜的图腾柱。经过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演变,古人在“土”字边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发展

商、周两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视作守护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两大焦点。祖灵是男性,社则有时被视为女性,与“阴”相连。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坛)、大树、竖立的石头、木柱以至一束茅为象征。象征社神的土墩、大树或石头,称为“社主”。商代会以人和动物祭祀社。由于社被视作国家或军队的保护神,征服一国时,会移除或摧毁其社石,以削弱其统治者的神灵。

周代,社和谷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称“社稷”。周王会在冬至和夏至每年两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坛崇拜,祖先则进入祖庙崇拜。社稷之坛在王宫之西,祖庙在王宫之东,二者构成国家的一对象征。

社的崇拜随著分封领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时,会赐予宗室一小块国家社坛的泥土,用来建造分封新国的社坛,社成为新国的保护神。而小社神则负责保护城邑和村庄,从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坛。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灾害结束后也会祭社。拜祭社神时会献上牺牲,仪式结束后,族群中人一起欢宴,分享牺牲之肉。典礼费用由族群中人分担,由当地父老或村长领导。社坛四周土地则成为公共聚会的场所。因此,社是一地社会和宗教活动的中心。

秦汉六朝

汉代继承周代传统,从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员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时重要。社坛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间,在此也举行地方官就职和祈雨等仪式。

在乡里,社崇拜是民间事务,负责人称为“社宰”或“祭尊”,社亦称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动或自愿参加,须筹集捐款。后来地方佛教社团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后有分发肉食和饮酒仪式,在群体中促进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晋南北朝时道教、佛教的集会宴会“”,演变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间组织“邑会”,则演变自社的组织。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为避免水旱、祈求丰收和感谢神灵,以石块或树木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时,村民会奏乐、供奉、烧纸钱、大吃大喝,儿童游玩,巫觋亦会参与起舞,鼓声雷鸣。南方人端午节竞舟,也会祭社。

祭社所费不菲,社钱多由巫觋征收。村落或为祭社活动而订立社规。唐代五代时,朝廷则会鼓励和奖掖民间的祭社活动。

自宋代起,祭社渐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庙宇,包括土地庙,过去对社所作避水旱灾害的祈求,开始转向各种神庙。

“社”的意思亦有变迁,可容纳各种神灵。社原本是“坛而不屋”的,但庙宇为农事祈求而建的,有时都称为“社”,庙中神灵亦被视为社公。由于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时也被视为社公。“社”成为农村民间神灵的一个总称。

参考文献

  1. 周宗贤/老照片说故事 - 淡水维基馆. tamsui.dils.tku.edu.tw. [2020-01-10]. 
  2. 李孝定. 《甲骨文字集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