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纱厂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东方纱厂(英语:Eastern Cotton Mills)位于香港九龙城区马头角木厂街7号的工业大厦,在1954年兴建,1981年厂房结业后改为仓库用途。厂房具1950年代实用主义建筑风格,2010年11月10日获古物谘询委员会列为香港三级历史建筑。
介绍
因业主与香港特区政府就保育方案未能达成共识,东方纱厂最终于2012年被清拆,仅留下一幅不能反映其建筑特色的外墙立面[1]。
历史沿革
东方纱厂有限公司于1954年在香港创立,从事棉纱纺织工业,由澳门富商傅老榕,与1940年代末因时局动荡迁港的上海富商万春先合伙创立。厂房营运初期,内设10,000个纺锤,业务其后一直扩展,到了1973年,纺锤数目及生产量均倍增,生产的纱线在香港批发之馀,更运往欧洲、非洲、日本、印尼及菲律宾等地,估计曾雇用逾100名工人。纱厂亦是1955年6月正式注册的香港棉纺业同业公会会员。纱厂于1981年12月结业停产,厂房分租给贸易公司、鞋厂、速递公司及汽车服务公司等,作为仓库及办公室用途[2]。见证了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经济的成功,亦是香港硕果仅存的纱厂建筑物[3][4]。
东方纱厂地皮在2006年,以9,500万港元转让给港澳地区实业家傅老榕长孙兼富丽华酒店创办人傅厚泽持有的公司,与毗邻的好收成空运中心一并划为“综合发展区”,并获批兴建3幢34层高的住宅。由于综合发展区内,不能单独地盘拆卸重建,令纱厂一直幸免清拆。
建筑特色
古物谘询委员会的《历史建筑物鉴定报告》指,东方纱厂建筑风格属功利主义现代派(Utilitarian Modernist architecture)。其特色为直角设计的玻璃窗,属于现代建筑的独创,而纱厂一楼排列着细纱机、粗纱架、并条机及梳棉机等机器,另有一部运货升降机;地下则由仓库、办公室、变压器室及清棉除尘间等组成,亦配备厕所设施。当年纱厂设有只供男员工的宿舍,设有卧室、厕所、淋浴间、餐厅及厨房。
保育失败
古物谘询委员会在2010年11月10日把东方纱厂列为三级历史建筑,并向业主商讨“寓保育于发展”的可行方案,业主遂押后清拆计画,并特地找来建筑师郭志舜研究将建筑物活化,并入新发展当中。由于该物业已批建3幢住宅,若然保留厂房,须更改第三座住宅图则,若然连宿舍都保留,则第一座及第二座均须迁就,业主曾打算复修两层高平房外墙,重建为住宅入口大堂。不过出售家族物业东方纱厂的傅厚泽,则认为厂房的建造材料粗疏,公开表示纱厂无保育价值,又认为厂内有不少柱位,使用效率不高。市区重建局亦曾计划将东方纱厂纳入九龙区的文物步行径内,作为“九龙城市区更新”的初步方案。
因涉及规划和土地契约等复杂问题,政府与业主就保育方案未能达成共识,屋宇署在2012年6月批准业主拆卸申请,最终只保留一幅未能反映纱厂特色的外墙立面,被长春社质疑保育不力。发展局则强调已多次与有关业主联络,鼓励和协助业主保育东方纱厂,而只保留立面,亦符合三级历史建筑定义,但承认没有为保育方案提供任何财政资助等经济诱因。